機構簡介
分為市局、旗(縣)二級機構。呼和浩特市氣象局是全市氣象部門的領導機構,實行以氣象部門為主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承擔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賦予的氣象工作管理職能,負責對全市氣象行業實施規劃、協調、指導、監督,負責對氣象法規和氣象業務技術規範、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統一管理天氣預報警報及其它氣象信息的發布,參與有關的防災減災決策,管理與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對當地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城鄉建設規劃中的氣象條件評價的論證和審查。歸口管理人工影響局部天氣和社會生產、人民生活中與氣象有關的安全設施的設計、施工和技術檢測,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各種氣象科技服務。 呼和浩特市氣象局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內蒙古自治區氣象管理條例》賦予市級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機構設定
市局由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構成,現有局長1名、副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其中局機關內設:辦公室(呼和浩特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業務科、計畫財務科;直屬科級事業單位4個,分別為:呼和浩特市氣象台(呼和浩特市決策氣象服務中心)、呼和浩特蔬菜氣象試驗站(氣候生態環境監測評估中心)、呼和浩特市氣象科技開發中心、呼和浩特市防雷中心、呼和浩特市氣象局後勤服務中心。管轄土默特左旗氣象局、托克托縣氣象局、和林縣氣象局、武川縣氣象局、清水河縣氣象局和呼和浩特市賽罕區氣象局 6個氣象局。全市氣象系統現有職工164名,其中在職職工113名,高級工程師2名,工程師45名,大學本科19名,專科2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