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虎

周老虎

周正龍,男,陝西省鎮坪縣農民。2007年10月12日,陝西林業廳公布了陝西獵人周正龍用數位相機和膠片相機拍攝的華南虎照片。照片真實性受到來自網友、虎專家、法律界人士中科院專家等方面質疑,並引發中國乃至世界的關注。因此其得名周老虎。

人物簡介

周正龍,1955年生人,陝西省鎮坪縣文彩村人。在文采村,周正龍是個頗具爭議的人物,他是個不錯的獵人,曾一天打過一拖拉機野豬,但村民也反映他欺騙外地人,為錢與親哥哥反目。其實,周正龍並不是土生土長的文采村人,他出生在鎮坪縣上竹鄉的一個農民家庭,父親是一個人。1980年,周正龍搬到了文采村,成為一位“上門女婿”。

周正龍周正龍
據周正龍稱,他20歲就開始打獵。20世紀70年代,他是大隊打獵隊的一員。那時候,他主要是打野豬,理由是因為野豬經常吃農民的莊稼。對於自己“殺豬”的輝煌戰績,周正龍直言不諱,“我一天就打了一拖拉機野豬,總共有10多頭。”周正龍說,“當時隊上給我記工分,打一頭野豬計15個工分。”
2005年以前,周正龍還經常上山打野豬,不過那時打到的野豬,就由他自己處置。按周正龍的說法,打到的野豬,他以8元一斤的價格賣掉,一個月都能賺到兩三千元。不過,一年之後,他只有10月、11月和12月打獵,其他時間,他同樣需要乾農活。 和其他村民一樣,周正龍也到外面去闖過。有整整兩年,周正龍沒有打獵,先後到過廣東和上海等地做建築工。那以後,周正龍回到了他習慣的大山里。
2007年10月陝西省鎮坪縣農民周正龍聲稱在野外拍得華南虎照片,從而引起華南虎事件
2010年元月,因“華南虎”事件而名噪一時的周正龍仍舊堅稱自己沒有騙人,他說自己於2009年9月上山再次看到老虎,可惜準備好的相機沒電了。周正龍花20萬元蓋了一棟小洋樓,其中6萬塊錢是問親戚朋友們借的,他極力否認蓋樓的錢來自於“虎照”事件所帶來的經濟收入。

性格特點

周正龍的性格孤僻、古怪,村里沒有一個朋友。

家庭背景

妻子:羅大翠1981年與周正龍結婚。
女兒:周鑫,西安上大專,3年花了7萬元,畢業幾年也沒找到工作,後考入當地的一個電站
兒子:周松,高中畢業,去河南的一個技術學校讀了1年,偶爾給人開開挖掘機,多數賦閒
妻弟:謝坤元,中共黨員,鎮坪縣經貿局局長。為周正龍提供照相機、膠捲,並幫助周正龍沖印虎照
此詞條源於“正龍拍虎”事件,詳細內容請參見詞條正龍拍虎
由於此次造假事件影響的廣泛性,特別是通過現代網路媒體的迅速傳播,使這一事件充分融浸了民眾的情感和思辨,“周老虎”也一度成為了造假的代名詞。故而,由此事件演繹出的漢語新名詞“正龍拍虎”。

華南虎假照事件

2007
10月3日:周正龍稱拍到華南虎照片。
10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宣布陝西發現華南虎,引來網友質疑。
10月23日:省林業廳派人和周正龍赴京匯報華南虎相關情況。

周正龍造假的華南虎“照片”周正龍造假的華南虎“照片”
10月24日:國家派遣專家赴鎮坪查華南虎資源情況。
10月29日:周正龍拍攝的膠捲、放大的彩照,數位相機拍攝的部分照片公布
11月16日:網友稱“華南虎”原型為年畫義烏年畫廠證實曾生產過。
12月4日:國家林業局稱不會越位對虎照進行鑑定。
12月19日:國家林業局責令陝西林業廳重新鑑定華南虎照片。
12月21日:陝西省林業廳已啟動虎照鑑定工作。
2008
1月14日:國防科大宣布三維測量結果:“周老虎”是紙老虎
2月4日:省政府通報批評省林業廳,林業廳就草率公布發現華南虎信息致歉
4月10日,鎮坪巨幅廣告牌“游自然國心、聞華南虎嘯、品鎮坪臘肉”已撤
6月23日,郝勁松到西安市蓮湖區法院起訴陝西林業廳
6月24日,傳周正龍被警方帶走,已坦白作假:虎照原型是張老虎圖片
6月29日,周正龍承認虎照是假,13官員被處理。
9月27日,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周正龍詐欺、非法持有彈藥案。一審判處周正龍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一審後周妻表示將抗訴。
11月17日,周正龍案二審開庭,經12個小時的庭審後,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周正龍的抗訴,維持原判。
影響甚大的“華南虎假照事件”影響甚大的“華南虎假照事件”
2009
堅信周正龍所拍老虎為真而被稱為“挺虎派最後一人”的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劉里遠向記者透露,周正龍於2009年10月、11月又先後發現了大量老虎腳印。
2010
2月6日,北京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劉里遠稱周正龍又發現老虎腳印,並且已經向有關部門遞交了申訴書。
並稱,周正龍委託以顧玉樹律師為代表的五人律師團,已經向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式下的申訴書,同時,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和中央政法委遞交了申訴信。

事件影響

2008年6月29日,陝西省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周正龍拍攝虎照造假,13位大小官員受到處分。
2008年7月,陝西副省長趙正永深有感觸地說,“華南虎照片事件”發生在陝西,影響在全國,全世界,危害嚴重。

被取消緩刑收監

陝西省鎮坪縣55歲的農民周正龍2008年被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欺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考驗期3年,並處罰金和沒收詐欺所得。

周正龍周正龍
2010年5月2日,突然傳來周正龍被法院帶走的訊息,經調查證實,周已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緩刑,收監服刑。等待他的,將是“兩年差兩天”的未服刑期。
2010年5月2日,“挺虎派”代表人物、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劉里遠告訴記者,華南虎事件主角周正龍被法院帶走了,被帶走調查的原因是周正龍在緩刑期間沒有及時匯報思想和活動的情況。

語錄

1、談拍假虎照動機:“縣上的人又多次催我,有個領導還專門開車三次到我家,讓我去找華南虎。”
2、談虎照事件發展:“後來的事情都是縣裡給安排的。”
3、談堅持是真虎照:“這件事我做錯了。”

各方評價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在中國“二審終審制”的審級制度下,二審從某種程度上意味著這起轟動全國長達一年之久的“正龍拍虎”事件,有了尾聲。周正龍罪或非罪,司法能否揭開背後鮮為人知的內幕,都隨著二審的終結而塵埃落定
一個獨特的觀點是,周正龍案的一路演變,讓人們多了一個觀察中國司法現狀的“顯微鏡”:周正龍案進入司法程式的確是個進步,遺憾的是,違背常理的辯護律師,欲求旁聽而不可得的周正龍妻子,一審判決中的疑點,都讓這起案件蒙上了神秘的面紗,而這,又激發了人們對二審更強烈的關注。
還有人站在中國法治建設30年的背景中,點明了這種高關注度所折射出的進步意義:人們期待一個權威的司法系統能夠還原真相,能夠成為化解社會爭議的最高憑依,能夠成為捍衛公民權利的最後倚仗。
一位法律界人士說,“司法是評判周正龍行為的最後依據,司法還承擔著保障周正龍面對公共媒體說話的權利,以及保障公眾知情權的重責。古語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讓周正龍在法庭上,面對著公共媒體說話,公眾的疑竇自然煙消雲散。”
有人針對周正龍再度申訴認為:當年,“挺虎派”並沒有全部因“虎”犧牲,雖然倒下了幾個“拋頭露面”的,更有一些人仍然是“風光依舊”,他們沒有也不會因為“周氏老虎”的倒下而“分道揚鑣”,而是時時刻刻的在圖謀著翻案,其目的是要達到:最好能“揚眉吐氣”,至少也能“恢復名譽”,這次周正龍的”重出江湖“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權力和利益是永恆的,“因虎犧牲”的還在念念不忘重掌權力,他們需要證明自己的“正確觀點和立場”;“僥倖脫身”的期翼當初著力打造“老虎出山”的重頭戲絕非“夢幻”,他們需要重新“挺直腰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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