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歷任興仁縣城建局局長、建設局局長、興仁縣副縣長。
2000年09月任黔西南州政府副秘書長;
2001年09月任安龍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
2002年03月任安龍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7年12月任安龍縣委書記、縣長;
2008年01月任安龍縣委書記;
2011年03月任黔西南州政協副主席、安龍縣委書記;
2011年04月任黔西南州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
2012年02月任黔西南州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
2014年12月任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015年02月任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6年12月當選中國共產黨黔西南州第七屆委員會委員;
2017年02月任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系中國共產黨黔西南州第七次代表大會代表,貴州省第十二屆、黔西南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7月19日,經中共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周玉仁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立案偵查
2017年10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玉仁(正廳長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雙開處分
2017年12月,貴州省紀委對黔西南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原主任周玉仁嚴重違紀案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周玉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周玉仁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周玉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黔西南州第七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