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41年4月生,國中文化,中共黨員,陝西省柞水縣人民法院風鎮人民法庭庭長。
主要事跡
他於1956年9月參加工作,1982年6月調法院任法庭庭長。16年來,他不負組織的重託,不辱人民法官的使命,公正執法,不拘私情。在執法中,他堅持忠於事實,積極維護法律尊嚴和人民的利益,對不論是親友近鄰或是素不相識的庶民百姓,均能做到平等相待,一視同仁,頂住壓力,匡扶正義,不偏不倚。他文明辦案,和氣待人,親自接待來訪,耐心聽取陳述,熱心解答,使來訪者滿意。3年來接待來訪者達900多人次,地詢問當事人態度和藹,擺事實,講道理,講法律,耐心疏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喻之以法,使多數案件得以調解處理。他清正廉潔,率先垂範,做到拒腐防腐,3年來拒說值百餘人次,拒禮40多次,拒賄2000餘元。在他帶頭下,全庭其他同志拒說情54人次,拒吃請38人次,拒禮57件價值3000餘元,拒賄3200元。
人物評價
他是"一頭沉"幹部,但從未因農活忙耽誤工作,把一切家事交由家屬承擔。他原患淺表性胃炎,因常下鄉,飲食無規律,但他從不畏病魔,帶病率領同志下鄉巡迴就地辦案,履行職責,每年都超額完成了辦案任務,且辦案質量高。他能認真行使管理職責,善於管理,使全庭同志無違法違紀現象發生,受到了上級領導同志的好評。因此,他先後被商洛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工作者,被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優秀法官,被中共商洛地委、商洛地區行署評為1997年度優秀政法幹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