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
參加工作以來,多次受到上級表彰。1986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評為省優秀財會工作者。同年經福州市人事局批准,晉升工資一級。工作期間,曾制訂了《長樂縣教育系統會計制度暫行辦法》、《長樂縣中國小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若干規定》、《長樂縣校舍管理規赳等規章制度,起草城鄉教育附加費征管辦法,主辦長樂縣中國小會計講習會。曾在《福建教育會計》1993年第二期上發表題為《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思路與實踐》的論文。所做的這些工作,對於做好中國小財務、基建、城鄉教育附加費的征管工作,提高中國小會計隊伍素質,促進籌措教育經費改善辦學條件,發展教育事業起到一定的作用。多次被系統評為先進工作者和授予獎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