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檢驗

周期檢驗是指規定的時間間隔從逐批檢驗合格的某批或若干批中抽樣進行的檢驗,適用於生產過程穩定的檢驗。

簡介

周期檢驗需對產品的全部品質特性以及環境對品質特性的影響進行的檢驗。

特點

1、周期、逐批檢驗構成配套的檢驗體系。

影響成品生產批質量有兩大類因素,即系統因素和隨機因素。周期檢驗的目的是為了判定生產過程中系統因素作用的檢驗,而逐批檢驗是為判定隨機因素作用是否受控的檢驗,二者的組合是投產和維持正常生產的檢驗體系。

2、周期檢驗是逐批檢驗的前提。

沒有周期檢驗或周期檢驗不合格的生產系統其逐批檢驗是無效的。逐批檢驗只是周期檢驗的補充,逐批檢驗是在經周期檢驗杜絕系統因素的作用的基礎上而進行控制隨機因素作用的檢驗。

3、周期檢驗必須在確定的周期內如期進行。

周期檢驗又稱為例行檢察,因而,應保證周期檢驗在規定的周期內如期進行。

錯誤處理

若本周期的周期檢驗不合格,首先,生產方或供方主管質量部門要認真調查不合格的原因,並報告企業領導或上級主管質量部門。

1)若因試驗設備出故障或操作上的錯誤造成周期性檢驗不合格,則允許重新進行周期檢驗。

2)若造成周期檢驗不合格的原因能立即糾正,則允許用糾正不合格原因製造的產品進行周期檢驗。

3)若造成周期檢驗不合格的產品能通過篩選的方法剔除或可以修復,則允許用經過篩選或修復後的產品進行周期檢驗。

4)如果周期檢驗不合格不屬於上述三種情況,那么它代表的產品應暫時停止逐批檢驗,並將經逐批檢驗合格入庫的產品停止交付訂貨方,已交付訂貨方的產品原則上退回供貨方或雙方協商解決,同時暫時停止該周期檢驗所代表產品的正常批量生產。只有在主管質量部門的監督下,採用糾正措施後製造的產品,經周期檢驗合格後,才能恢復正常批生產和逐批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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