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經匯校新解

周易本經匯校新解

《周易本經匯校新解》是2014年8月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懷信。該書對《周易》本經進行解讀,每卦由原文、匯校、注釋、訓譯、卦說五部分組成。《前言》部分主要分析介紹《周易》本經的構成體例,以及整理研究《周易》的方法等問題。

主要內容

本項目承全國高等學校古籍整理工作委員會資助前言作為十三經之首的《周易》,由其本經和《易傳》組成。本經原是周人的占筮,即用蓍草成卦,以預測吉凶之書;《易傳》,是後人對本經的解釋。由於《易傳》很大程度上是作者為了借本經以發揮自己的哲學,而不是為了占筮,加上部分的誤解,所以不可能完全符合本經的原意。所以,要想了解《周易》本經的原意,首先必須脫離《易傳》,從其經文本身入手。其次,必須了解《周易》本經的構成體例。《周易》本經六十四卦,每卦各有其卦畫、卦名、卦辭、爻題、爻辭。五個部分分別是怎么來的,孰先有孰後有;各爻之間有何關係;卦辭、爻辭分別是講什麼的,在文字表述上各有什麼規律;爻辭與卦辭、卦名有什麼關係,等等,就是所謂《周易》本經的構成體例。以下我們先來解釋這些名詞及體例。

前言

先說卦畫。所謂卦畫,就是每一卦最前面由六層長短橫線畫成的符號或圖象,所以也叫卦象。因為卦畫是一卦之體,所以也叫卦體。卦體之六層,代表六爻。長橫線代表陽爻,短橫線代表陰爻。所謂長,是指中間不斷();所謂短,是指斷成兩截()。而根據部分卦名及卦爻辭,六爻實際上是由本為三層長短橫線畫成的八卦即所謂八經卦重疊而成。就是說六十四卦本是由八卦推演重疊而成。這也是理之當然,因為八卦重疊,只能得出六十四卦。但實際上在占筮的時候,很可能是六爻一次性逐層筮出,而不可能先筮三層,再筮三層。所以,卦畫首先是一個整體,其次才有上下體之分。卦畫上下體之分固然是卦成以後之事,但對於大多數卦來說,其上下體又是其卦名、卦義產生的依據。所以,讀《周易》,必須先認識構成卦畫上下體的八經卦符號。

八經卦的符號,分別為: 代表天、地、雷、山、火、水、澤、風八種物象。用朱熹的話說,其形象叫作“乾三連”,“坤三斷”,“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顯然,八卦與六十四卦,其基本構件都是陰爻和陽爻。而爻辭,也與所在陰陽爻有直接關係。所以,知陰陽又是讀《周易》的先決條件。

周易本經匯校新解前言所謂陰陽,是古代中國人發明的一對哲學概念,大凡自然界或人類社會中一切相互對立的現象與事物,都可以用陰陽來代表。比如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冷為陰熱為陽、水為陰火為陽、明為陽暗為陰、晝為陽夜為陰、上為陽下為陰、男為陽女為陰、君為陽臣為陰、剛為陽柔為陰,等等。既然如此,自然就可以專門為之造出一對符號,而不必別有所象。“”、“”對於卦體來說,無疑是最簡單、最恰當的一對符號。當然,最初的陰爻符號也可能作“∧”。

卦名皆因卦畫而起,但起名的方式與角度,則不一致: 有的用八經卦之本名,如《乾》、《坤》、《坎》、《離》等;有的根據卦體上下經卦會意,如《屯》、《蒙》、《需》、《訟》、《履》、《泰》、《謙》、《豫》、《隨》、《蠱》之類;有的根據整個卦象取義,如《師》、《比》、《小畜》、《大畜》、《大過》、《小過》、《大壯》、《夬》、《姤》之類。而會意者之中,又有直接根據八卦所象之物相會,有結合其上下之位相會,有根據八卦卦德如健、陷、麗、動、順、止、悅等相會,有的甚至是所象之物與卦德互動相會,等等。而卦名之中,大部分用本字,也有一部分用借字,如《需(濡)》、《豫(娛)》、《遯(豚)》、《兌(悅)》等卦。可見比較複雜。當然,對部分卦名的認識,歷史上並不一致,甚至有些或許還需要繼續存疑。但不管怎樣,卦名根據卦畫而起,則是肯定的。所以學《周易》必須先學會識卦畫。

卦辭,解釋一卦之總義,即筮得此卦,會怎么樣,有何吉凶。顯然,這是占筮的目的所在。所以,卦辭應該是古人最看重的。具體的卦辭,一般有幾方面的內容: 是否“亨”(享,受用),或“亨”的程度,如“元亨”、 “小亨”之類;是否利“貞”(占卜),或者具體利何事何物之貞;是否吉凶與吉凶的程度,或者何事吉凶;所利或不利的其他事項;預兆何事,等等。當然,這些內容不是每卦全有。卦辭雖然是古人占筮的目的所在,而在今天,自然已經不能適用,因為時代變遷,其中很多事情本身已是今之所無。但是,結合卦畫與卦名,可以看到其中的思想觀念、哲學原理、判斷思維、價值理念,以及歷史事實,等等。所以,卦辭的意義依然是重大的。

爻題,即卦辭以下、各爻辭前面的題名,如“初九”、“初六”、“九二”、“六二”、“九三”、“六三”、“九四”、“六四”、“九五”、“六五”、“上九”、“上六”之類。“初”,指最下面一爻。往上依次為“二”、“三”、“四”、“五”,最上面一層稱“上”。“九”代表陽爻,“六”代表陰爻。六爻之所以從下往上數,與正常相反,正反映占筮預測未知的特質。而事實上根據部分爻辭可以知道,六爻的位次也代表人身自足而頭的部位、物體由下而上的位置,或者事物漸進、發展的先後與過程。有時候,如《乾卦》,六爻又明顯代表天地人之位,即初、二為地位,三、四為人位,五、上為天位,即所謂“三才”。大多數情況下,“五”位最尊,陽爻更甚,所以後世有“九五之尊”之說。而陽爻代表剛健、粗大、孤獨之物,陰爻代表柔順、細小、雙兩之物,也是義例之一。又凡笑語言談或一切有口之物,必皆用陰爻;反之亦然。若有不合,必有訛誤。

爻辭,即各爻題後面的文字,是對該爻的解釋與判斷。爻辭的體例,一般都由兩部分組成: 前面一部分言所象,即這一爻象什麼;後一部分是占斷,即該象預示什麼,有什麼意義,或者應該怎么辦。偶有雙象雙斷者。今本部分爻辭缺少所象或占斷,應當是流傳脫失所致;偶有所象在後、占斷在前的現象,應當是屬於倒置。所象,有人事、有自然,也有禽獸之類,而一般都是在其卦名意義範圍之內,根據該爻的陰陽與位次得出,也有根據連同其下一爻或數爻之象得出的,如《坤卦》之六二、六三、六四、上六等五爻辭皆是。占斷的內容,主要有所謂吉、凶、悔、吝、咎,所利所不利之事,以及所宜採取的行動與對策等等。占斷與所象之間,往往有哲理與邏輯上的聯繫,反映作者的思維理路與價值觀。特別是所象人事之中,有不少屬於真實事件或歷史故事,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關於卦畫、卦名、卦辭、爻題、爻辭之間的關係,前面我們已經知道,卦名因卦畫而起,卦辭同時根據卦畫、卦名而來。而爻辭,首先是根據卦名,然後結合其陰陽位次而來。因此可以知道,《周易》本經每一卦之由來是: 根據自下而上的原則,先一爻一爻筮出六爻成卦,再根據卦畫得出卦名,再根據卦名與卦畫寫出卦辭;再結合卦名和陰陽位次為每一爻給出所象與所兆之事,就是爻辭。六十四卦合編起來,就是全部《易》本經。總之,爻辭最後產生,而且必與卦名相關。而由個別卦還可以看出,爻辭對卦名的理解套用與卦辭不同,如《姤卦》之“姤”,卦辭可能理解為“媾”,而爻辭則可能理解為“遘”;《中孚》卦以卦辭象徵漂浮,以爻辭則象徵虛浮。所以,卦、爻辭不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

既然卦名、卦辭的得來與卦畫有關,爻辭的得來與陰陽位次有關,那么解讀卦爻辭,就必須結合卦畫與陰陽位次,即所謂象數。脫離象數,卦爻辭的意義將會變成任意的。

關於《易》本經的時代,一般認為是殷末周初,基本是正確的,因為卦爻辭中,有反映殷人祖先及周初歷史的事件與人物。比如《大壯》卦六五爻辭、《旅》卦上九爻辭講到的“喪羊於易”、“喪牛於易”,與殷先人王亥有關;《既濟》卦、《未濟》卦講到的“高宗伐鬼方”、“震用伐鬼方”,皆商王武丁時事;《泰》卦六五和《歸妹》卦六五爻辭講到的“帝乙”,為殷紂王之父。而《隨》卦上六“王用享於西山”之“王”,無疑應是周文王;《晉》卦“康侯用錫馬蕃庶”之“康侯”,則是武王滅商以後所封;《益》卦六四言“利用為依(殷)遷國”,亦可見在殷亡之後。《兌》卦九四爻辭言“商兌(悅),未寧”,更知在武王滅商之後,周公東征之前。所以,《易》本經之成書,當在武王滅商之後。其作者,應是當時周王室的一位筮人。但是我們還應知道,作為占筮之書,尤其是卦爻辭之占斷,本應是長期占筮經驗的積累,不可能一次性地主觀臆造。所以,《易》本經成書應該有一個較長的過程。但不管怎樣,其最終的寫定,最早應在武王滅商之後。至於今本卦序的編排是否出於後人之手,看來也不是沒有可能,因為馬王堆帛書本的卦序,就與傳世本不同。

《易》本經六十四卦的卦序,一定程度上反映編者的哲學思想與邏輯思維。但《易傳·序卦》的解釋,則未必完全符合編者本意。因為六十四卦實為32對,而之所以為對,首先是因為卦畫相反,即同位次的爻陰陽相反,或上下經卦相反,而不是完全因為哲理。

《周易》傳世版本無數,但基本上都是經傳一體本。個別雖有單經行者,但無非是從經傳一體本中抽出。因為自《漢書·藝文志》著錄“《易經》十二篇”,已是包括“上下經及十翼”(顏師古注)。所以,《易》本經的版本與經傳一體本版本基本無大差異。但與其他古書一樣,流傳,必然產生訛誤。《易》本經從西周初傳至今天,已歷三千餘年,其中有訛誤自可想見。所以,《易》本經需要校勘。而歷史上雖然有如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清代阮元《十三經註疏校勘記》那樣的名校,但事實已經證明,其中問題依然不少。尤其是20世紀以來的出土本,包括1973年12月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的帛書本、1977年安徽阜陽雙古堆漢墓出土的竹簡本,1994年上海博物館由香港購回、2003年12月出版的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本,以及1993年3月湖北江陵王家台15號秦墓出土的竹簡本《歸藏》,均是前人所未見。所以,近年侯乃峰博士匯集所有新出土的材料,以及所有前代名家之校勘成果,撰成《周易文字彙校集釋》(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9年3月出版),使《易》本經的異文異說歷歷在目,極大地方便了進一步的研究。本編之匯校,就是在其匯校基礎上完成的。而本編匯校與侯博士匯校之不同,除了為所校出的異文一一給出判定說明,主要在於增加了本校和理校。《周易》本經原文,則據唐開成石經本。所謂本校,就是根據經文本身的體例、上下文、前後文進行互勘;所謂理校,就是通過經文本身的義理、上下文之間的邏輯關係等進行校勘。而前人之校,則基本上都屬於不同版本之間的對校。

之所以增加本校、理校,是因為我們讀前人已校之本或者各家之譯註,總覺得有不暢或者矛盾之處;而明確了《易》本經的性質以及卦爻辭體例之後,大量諸如脫、衍、誤、倒、重複、錯簡之類古書常見的現象,就都會呈現出來。比如卦辭與卦畫卦名不合,爻辭與爻題不合,陽爻而說陰事、陰爻而言陽事;在下位而言上、在上位而言下;爻辭缺少所象或占斷,爻辭不合卦名卦例;卦辭過於簡單或繁複,爻辭過於簡單或繁複;一爻辭過於簡單另一爻辭又過於繁複;或者當為有而言“無”,不為利而言“利”,不當悔而言“悔”,已成凶而不言“凶”,既言“凶”又言“無咎”;或者前後文沒有邏輯關係,等等。當然,這類訛誤都沒有版本的依據,不易被人發現和接受。所以,我們只是在其相應的地方都做了標記說明並出校記,而沒有直接改過。如此則讀者讀之,既可知舊本之貌,又可知應為之貌。若以為新校不可從,則自可依從舊本,兩不耽誤。但是我們還是要強調指出: 本校、理校固然沒有版本依據,“比較危險”,但絕對是非常必要的。如果因為沒有版本依據而不校,已有的訛誤就會被永久地保留下去,文獻本來的意義將永遠不會被發現。那樣,學術不僅不能進步,而且還會失去其科學的意義。所以,我們必須要有對學術負責的精神,力爭使學術變得更加科學。否則我們將既對不起古人,也對不起後人,更對不起我們所處的時代。

《周易》舊注無數,今人譯註亦幾無數,但基本也都是經傳同注全譯,而且是據傳說經。前面我們知道,《易傳》本是其作者借卦爻辭發揮自己的哲學,在文字訓詁方面不免會有曲解附會,甚至有意歪曲。所以,據傳說經,必不能得出經之本義。要想明確經本義,必須脫離《易傳》,最多祇能參考《易傳》。這是首先要明白的。其次,通過匯校,經文本身與舊本已多不同,所以經義亦必有異,故此需要重新註譯。其三,經文中的許多關鍵字詞,自《易傳》已經曲解,今又沒有統一認識,如“元亨利貞”之類,所以必須重新進行解讀。其四,經文中有些常見字詞的用義,各卦(個別除外)應該一致,應當以例求其本字或者本義,而前人多所望文生訓或者以今義解之,如 “孚”、“朋”之類。其五,了解了卦名本於卦畫、爻辭根據卦名的體例,可以發現個別卦名的讀解可能有誤,如《需》、《鹹》、《遯》之類。其六,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對爻辭一般有所象、占斷兩部分內容的體例認識不清,前人所解至少從譯文上看不出有相應的認識。所以我們做了這部新解,包括訓譯。而最終結論,與前人多所異趣。當然,我們的結論未必完全符合古人本意,但是,畢竟我們老老實實、認認真真地做了,而且自認為方法與方向是正確的,沿著這一方向走下去,《周易》本義必將被完全發現,“天書”之說也終將成為過去。

關於卦義,包括卦畫、卦名的取義,各卦及其卦爻辭的哲學或教育意義等,《易傳》之說影響巨大,前人亦多從之,所以需要結合《易傳》進行說明。然而我們看到,《彖》、《象》往往不同,其他亦時或有異。種種不同之孰是孰非,需要評判;傳文本身所言何義,亦需解釋,所以我們於各卦又別作“卦說”以分析說明之。唯因認識尚淺,評說未必合理到位,還需讀者批評指正。

至於讀《易》本經的目的,首先是要把它視為一種文化去認識,從中了解當時的社會、人們的生活與處事方法,以及作者的思想觀念、價值理念、哲學思維、聰明智慧等等,並從中受到啟迪。比如根據卦爻辭我們可以知道,當時人們占筮的目的,首先是為了看是否“亨(享)”——受用,即是否對自己有好處,或者“亨(享)”的程度,如“元亨”、“小亨”之類;其次是為了決定是否進行“貞”,即用龜占卜,或利不利貞,或利何事之貞,以及利何人貞等等。再則是為了知道是否有利於涉大川、見大人,建侯、行師之類活動。另外還可預測諸如周王行動,有無俘獲,可否即戎,有無危險,有無災咎,出入疾疢,往來羈旅,得朋喪朋,可否行事,可否祭祀,可否用牲,吉凶禍福,事情終始,下雨與否,能否嫁娶,能否養畜,悔亡與否等多方面的事情。由此可以看出當時貴族們的主要日常活動,以及所關心的主要事情。另外卦爻辭中“吉”字156見,出現頻率最高,“凶”字也有60見,可見當時人的吉凶意識非常之強。“無咎”96見、“厲”(危險)字27見、“吝”(難行)字20見,也屬同類。說明在生產力低下的當時,人們對吉祥平安的渴望。“悔”字出現35次,包括“有悔”“無悔”“悔亡”之類,說明當時人們對做事有無悔恨比較重視,目的無非是為了求福。所以《論語》記子張問乾祿(福),孔子曰: “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福)在其中矣。”“征”字出現18次,“利涉大川”出現11次,加上“利西南(東北)”之類,說明當時人的出行、交往比較頻繁,比較普遍。另外“行師”“征國”以及“出征”等詞的多次出現,說明當時邦國部族之間的戰爭比較頻繁。而經文中“孚”字出現46次,只有一次用同“浮”,其餘均用同“俘”,絕大多數均指俘虜,而且說“有孚攣如,富以(於)其鄰”等等,說明當時俘人現象比較普遍,甚至用於家庭。無怪乎《尚書·牧誓》武王誓詞中說“無迓克奔,以役西土”,看來周人確以戰俘做奴隸。另外“亡”字出現26次,大部分都指逃亡、逃跑,說明當時俘虜或奴隸逃跑現象也比較普遍。“朋”字11見,均指朋貝,相當於貨幣,加上《旅》卦等卦所表現的商業行為,說明當時商品經濟已有一定發展;而“資斧”一詞的出現,又說明當時以貨易貨現象的存在,等等。總之,《易》本經所蘊藏的信息量是巨大的,只要認真體味,完全可以“仁者見仁謂之仁,智者見智謂之智”,看到當時社會的多個方面。當然,前提是必須真正讀懂。至於占筮預測,自然也會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比如主要根據卦名、卦畫以及陰陽象數。但是一定要知道,傳統以來的解釋,包括《易傳》,大多是不大靠得住的。

本編《周易》原文及注、說所引《易傳》,皆據“皕忍堂”所刊唐石經本

目錄

上經1

乾卦第一3

坤卦第二8

屯卦第三13

蒙卦第四18

需卦第五22

訟卦第六26

師卦第七29

比卦第八32

小畜卦第九35

履卦第十38

泰卦第十一41

否卦第十二45

同人卦第十三48

大有卦第十四51

謙卦第十五54

豫卦第十六57

隨卦第十七61

蠱卦第十八64

臨卦第十九67

觀卦第二十70

噬嗑卦第二十一73

賁卦第二十二76

剝卦第二十三79

復卦第二十四82

無妄卦第二十五85

大畜卦第二十六88

頤卦第二十七92

大過卦第二十八95

坎卦第二十九98

離卦第三十102

下經105

鹹卦第三十一107

恆卦第三十二111

遯卦第三十三114

大壯卦第三十四117

晉卦第三十五120

明夷卦第三十六123

家人卦第三十七126

睽卦第三十八129

蹇卦第三十九133

解卦第四十136

損卦第四十一139

益卦第四十二142

夬卦第四十三145

姤卦第四十四149

萃卦第四十五152

升卦第四十六155

困卦第四十七158

井卦第四十八162

革卦第四十九166

鼎卦第五十169

震卦第五十一172

艮卦第五十二176

漸卦第五十三179

歸妹卦第五十四182

豐卦第五十五185

旅卦第五十六189

巽卦第五十七193

兌卦第五十八196

渙卦第五十九199

節卦第六十203

中孚卦第六十一206

小過卦第六十二210

既濟卦第六十三213

未濟卦第六十四216

附錄一:

《周易》六十四卦得名之故219

附錄二:

“元亨利貞”解224

參考文獻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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