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國33年起,先後在重慶中國工具製造廠、宜昌永耀發電機廠、上海新元電機廠、永泰機器修船廠做車工、鉗工。1949年7月進上海私營誠鑫輪船公司振安輪任三管輪。1953年10月公私合營後,合併到長江航運管理局上海分局,擔任船舶輪機工作。1980年被選為吳淞區人民代表。
在擔負拖輪船隊船舶輪機工作期間。工作積極,克服困難,深入現場,檢修船舶輪機。排除故障,保證船舶及時開航。他不顧年老體弱多病,堅守工作崗位,有時心臟病復發,稍休息一下,又繼續乾。白天接待船員談工作較多,有些業務資料工作就在晚上或利用節假日來處理解決。平時每周也只回家一兩次,其餘時間都在船隊堅持工作。遇有緊急搶修任務,總是乾在前,重、難工作搶著乾。平時深入到船上了解船舶機械設備運轉情況,匯集有關資料,一旦機器發生故障就能作出正確的判斷,及時排除。為保證船舶的正常運行作出了貢獻。1978年被評為上海市先進生產者,1981年度評為上海市勞動模範。1987年9月1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