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單位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市人事局、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將市民政局承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職責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制定技工學校年度指導性招生計畫。

3.綜合協調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工資政策。

4.制定企業懲處職工的基本準則。

5.審核縣市區行業養老保險費率。

(三)劃出移交的職責

1.將執行省內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境外就業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審批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劃給市商務局。

2.將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能力評估認定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職責,加強收入分配巨觀調控,完善勞動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

2.加強統籌全市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職責,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

3.加強統籌全市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整合職責,加快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4.加強統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責,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5.加強全市促進就業職責,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職業培訓制度,逐步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促進社會就業更加充分。

6.加強全市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人事調解仲裁和協調農民工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落實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意見、辦法,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落實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意見、辦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落實全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意見、辦法,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和公共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意見、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意見、辦法。

(四)統籌建立復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落實全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意見和標準,組織擬訂落實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統籌擬訂落實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意見、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落實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擬訂落實全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有關意見、辦法,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意見、辦法,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落實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意見、辦法。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落實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意見、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意見、辦法,負責全市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周工作或定居意見、辦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意見和安置計畫,負責全市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的政策、方法,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落實有關人員調配意見和特殊人員安置意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榮譽制度,擬訂落實政府獎勵辦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落實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統籌擬訂落實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意見,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依據國家、省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組織實施引進國外人才和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主要職責負責人聯繫方式

辦公室(信訪維穩工作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宣傳、信息、財務、政務公開、督辦查辦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擔局屬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政策研究和調研工作;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人事科(機關黨委、老幹部科)負責機關、市公務員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及外事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市公務員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精神文明建設與計畫生育等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延長離退休年齡和提高離退休待遇審批;負責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負責各類考錄、招聘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查和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證書的核准、審驗、發放;承擔市直常駐國(境)外人員的審查工作;承擔國家職業技能資格證書辦理和發放工作;負責辦理外國專家來周工作許可和證件發放;負責對介紹外國文教專家來周工作的境外組織進行資格確認。

法規科(調解仲裁管理科)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執法責任制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普法宣傳工作;統籌擬訂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規劃財務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擬訂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工作;參與擬訂落實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擬訂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辦法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審核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能考核、崗位管理意見、辦法;建立和推行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核准或備案事宜;擬訂落實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意見、辦法;擬訂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意見、辦法,並監督實施。

工資福利科擬訂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崗位津貼補貼和地區附加津貼、福利、離退休、統一發放工資等意見、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單位人員工資統發的核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整和變動工資、有關福利待遇以及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享受特殊(重大)貢獻待遇的審批工作;承辦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離)休手續;承擔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公致殘、死亡及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和工作年限的認定。

職稱科綜合管理職稱工作;擬訂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意見;負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組建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負責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管理及資格證書的核准、審驗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擬訂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意見、辦法;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和引進工作;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等優秀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博士後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落實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周工作或定居相關規定;擬訂落實國(境)外機構在市內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意見、辦法;指導有關留學回國人員科研經費資助工作;承擔有關方面的人才工作。

人力資源市場科擬訂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意見和規劃;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擬訂落實人員調配意見、辦法,承擔特殊需要人員的選拔、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市直單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除外)人員調配、錄(聘)用事宜;按規定承辦接收大中專畢業生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出國(境)人員審查意見、辦法。

職業能力建設科擬訂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意見和規劃;擬訂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意見、辦法;擬訂落實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擬訂落實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意見;擬訂落實職業技能鑑定意見、辦法,並監督實施。

農民工工作科擬訂落實農民工工作意見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參與跨區域勞務協作;指導勞務輸出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完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體系;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勞動關係科擬訂落實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的相關規定;擬訂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意見,落實最低工資標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與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勞動標準制訂工作;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企業政策性安置人員的政策。

養老保險科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貫徹落實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落實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落實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落實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及給付標準;貫徹落實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

失業保險科擬訂落實失業保險意見、規劃和標準;擬訂落實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預警制度,擬訂落實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意見、辦法;擬訂落實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意見、辦法;指導全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工作。

醫療保險科擬訂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意見、規劃和標準;擬訂落實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組織擬訂落實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範圍;擬訂落實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準;擬訂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意見和管理辦法。

工傷保險科(周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擬訂落實工傷保險意見、規劃和標準;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意見、辦法;負責執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標準;負責執行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承擔勞動能力鑑定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和諮詢工作;協調處理涉及勞動能力鑑定工作的重大事項和疑難問題;承擔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農村社會保險科擬訂落實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意見、規劃和標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落實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落實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

勞動保障監察科擬訂落實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全市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辦公室(周口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周口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問題聯席會議擬訂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意見和安置計畫,完善安置和培訓制度;負責市直和省駐周單位接收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工作;組織擬訂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維穩工作的意見、辦法;負責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的相關政策;管理軍隊轉業幹部專項經費;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和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問題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

周口市外國專家管理辦公室(周口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引進國外智力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落實全市引進國外智力意見和規劃,並監督實施;歸口管理來周工作的外國專家,協助處理引進國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負責相關國際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進國外智力服務體系,規範引進國外智力中介組織,負責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引進國外智力項目實施和成果評估、示範推廣工作,負責國家“友誼獎”的推薦和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擬訂落實全市出國(境)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報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領導簡介

黨組書記、局長:王少青

工作分工: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建芳

工作分工:分管局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科(老幹部)、工資福利科、人力資源市場科。

黨組成員、市軍隊轉業幹部管理辦公室主任:劉愛公

工作分工:負責軍轉幹部辦公室工作,分管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中心、軍轉幹部培訓中心。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崔風良

工作分工:分管紀檢監察室、規劃財務和社保基金監督科、行政審批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 振

工作分工:分管人才交流中心、信息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社會保障服務大廳。

黨組成員、副局長:胡桂麗

工作分工:負責工、青、婦工作,分管工傷保險科、醫療保險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醫療生育保險中心、工傷保險中心、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市直企事業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統籌管理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 傑

工作分工:分管信訪維穩科、社會保險科、政策法規科(勞動人事仲裁)、農村社會保險科、企業養老保險中心、失業職工管理中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中心。

黨組成員、總就業指導師:王建鈞

工作分工:負責全民創業辦公室工作;分管就業促進辦公室、農民工工作科、就業訓練中心、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中心。

黨組成員、市外國專家管理辦公室主任:何青鋒

工作分工:負責外國專家管理辦公室工作;分管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人事考試中心。

黨組成員、市公務員局局長:常俊亮

工作分工:負責公務員管理局工作;分管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考核服務中心。

工作動態

全市職稱工作會議召開

2013年8月30日,全市職稱工作會議在周口召開。會議總結回顧了2012年度職稱工作,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職稱評聘工作,並出台了一系列職稱改革新措施。

會上,市人社局副調研員陳振奇同志代表市職改辦作了工作報告。他總結回顧了全市2012年度職稱工作,明確了2013年職稱工作總體要求,安排部署了五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認真做好201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二是繼續深入推進職稱制度改革;三是著力抓好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工作;四是切實加強評審會管理;五是進一步規範專業技術職(執)業資格管理。另外,他還對加強職稱工作隊伍建設明確了有關要求。

會上,市人社局職稱科負責人還就做好2013年度我市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作了有關情況說明。會上還下發了新修訂的《周口市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賦分辦法》、《關於做好2013度我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檔案。

各縣市區人社局主管職稱工作副局長、職稱股長,市直各有關單位、市屬高校和部分企業人事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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