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務員局是周口市人社局直屬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務員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市公務員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落實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辦法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並進行監督檢查。
(二)擬訂落實全市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和能力建設意見,擬訂落實公務員職位分類標準和管理辦法,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擬訂落實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有關意見、辦法。
(三)貫徹實施公務員分類管理制度,負責全市行政機關非領導職位設定和市直行政機關科級非領導職位審核及職務審批工作,負責聘任制公務員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四)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市直行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調任、轉任事宜。
(五)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負責公務員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考核等次認定備案工作。
(六)擬訂落實公務員培訓意見和規劃,對全市公務員培訓工作進行指導。
(七)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八)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和獎勵的人選;按照規定承擔市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的有關工作。
(九)辦理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手續;辦理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宜。
(十)承辦市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