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交通運輸局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組織制定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 (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部門領導

趙德龍
黨組書記、局長:趙德龍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王慶春黨組成員、副局長:宋曉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政權黨組成員、系統工會主席:鄭其享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秦玉層

單位職能

一、職責調整(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二)將原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承擔的指導城市客運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三)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四)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航道養護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征稽職責。(五)增加管理全市幹線公路工作的職能。(六)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七)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二、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市地方鐵路和物流業(含港口物流園區)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起草全市相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道路客貨運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與港口設施安全保障、危險品運輸監督、航道管理等工作。(五)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和省交通運輸廳下拔資金的安排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和省市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六)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相關政策、制度及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七)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和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九)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和行業執法培訓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科技開發,推動行業技術進步。開展行業執法培訓,促進依法治交。(十)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利用資金、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主要職責負責人聯繫方式
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保障工作;承擔檔案起草和電子政務、政務公開、保密、宣傳、信息、信訪、督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外事等工作。
運輸管理辦公室(出租汽車行業指導辦公室) 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與有關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標準協調工作;指導全市運輸線路、營運車輛、交通樞紐、運輸場站等管理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港口物流園區)發展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城市公共運輸運營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道路客貨運、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等工作。
法規科技科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參與起草全市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定行業培訓規劃並指導監督行業行政執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實施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綜合規劃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含港口物流園區)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審核工作;提出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或參與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批;擬訂公路、水路建設和維護相關技術標準;承擔公路標誌標線管理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
財務科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資、信貸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及資產監管、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勞動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勞動保護工作;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工作。
建設管理科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負責公路、水路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承擔全市交通重點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許可、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維護工作。
安全監督科(應急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市道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並監督實施;承擔有關道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和省、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
路政管理科(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辦公室) 擬訂公路路政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高速公路、國家和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承擔高速公路及重要幹線公路運行監測和協調,參與實施交通管制;指導公眾出行路況信息服務和諮詢工作;提出全市公路收費站點設定、收費標準、收費期限的建議,經省、市政府批准後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綠色通道、搶險救災、農機跨區作業等通行費減免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精神文明建設和計畫生育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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