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居仁

呂居仁,名本中,以字行於世。 初,本中與秦檜同為郎,相得甚歡。 檜既相,私有引用,本中封還除目,檜勉其書行,卒不從。

人物生平

公著薨,宣仁太后及哲宗臨奠,諸童穉立庭下(穉音稚),宣仁獨進本中,摩其頭曰:「孝於親,忠於君,兒勉焉。」

祖希哲師程頤,本中聞見習熟。少長,從楊時、游酢(音醋)、尹焞游(焞音吞),三家或有疑異,未嘗苟同。以公著遺表恩,授承務郎。紹聖間,黨事起,公著追貶,本中坐焉。

元符中,主濟陰簿、秦州士曹掾,辟大名府帥司乾官。宣和六年,除樞密院編修官。靖康改元,遷職方員外郎,以父嫌奉祠。丁父憂,服除,召為祠部員外郎,以疾告去。再直秘閣,主管崇道觀。

紹興六年,召赴行在,特賜進士出身,擢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內侍李琮失料歷,上以潛邸舊人,不用保任特給之。本中言:「若以異恩別給,非所謂『宮中府中當為一體』者。」上見繳還,甚悅,令宰臣諭之曰:「自今有所見,第言之(第,但也)。」

監階州草場苗亘以贓敗,有詔從黥,本中奏:「近歲官吏犯贓,多至黥籍,然四方之遠,或有枉濫,何由盡知?異時察其非辜,雖欲抆拭,其可得乎?若祖宗以來此刑嘗用,則紹聖權臣當國之時,士大夫無遺類久矣。願酌處常罰,毋令奸臣得以藉口於後世。」從之。

七年,上幸建康,本中奏曰:「當今之計,必先為恢復事業,求人才,恤民隱,講明法度,詳審刑政,開直言之路,俾人人得以盡情。然後練兵謀帥,增師上流,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可動之勢,伺彼有釁,一舉可克。若徒有恢復之志,而無其策,邦本未強,恐生他患。今江南、兩浙科須日繁,閭里告病,倘有水旱乏絕,奸宄竊發,未審朝廷何以待之?近者臣庶勸興師問罪者,不可勝數,觀其辭固甚順,考其實不可行。大抵獻言之人,與朝廷利害絕不相侔,言不酬,事不濟,則脫身而去。朝廷施設失當,誰任其咎?鷙鳥將擊,必匿其形,今朝廷於進取未有秋毫之實,所下詔命,已傳賊境,使之得以為備,非策也。」又奏:「江左形勢如九江、鄂渚,荊南諸路,當宿重兵,臨以重臣。吳時謂西陵、建平,國之藩表,願精擇守帥,以待緩急,則江南自守之計備矣。」

內侍鄭諶落致仕,得兵官。本中言:「陛下進臨江滸,將以有為,今賢士大夫未能顯用,巖穴幽隱未能招致,乃起諶以統兵之任,何邪?」命遂寢。引疾乞祠,直龍圖閣、知台州,不就,主管太平觀。召為太常少卿。

八年二月,遷中書舍人。三月,兼侍講。六月,兼權直學士院。金使通和,有司議行人之供,本中言:「使人之來,正當示以儉約,客館芻粟若務充悅,適啟戎心。且成敗大計,初不在此,在吾治政得失,兵財強弱,願詔有司令無乏可也。」

初,本中與秦檜同為郎,相得甚歡。檜既相,私有引用,本中封還除目,檜勉其書行,卒不從。趙鼎素主元祐之學,謂本中公著後,又范沖所薦,故深相知。會哲宗實錄成,鼎遷僕射,本中草制,有曰:「合晉、楚之成,不若尊王而賤霸(左傳晉文公之事);散牛、李之黨,未如明是以去非。」檜大怒,言於上曰:「本中受鼎風旨,伺和議不成,為脫身之計。」風御史蕭振劾罷之。提舉太平觀,卒。學者稱為東萊先生,賜諡文清。

主要作品

有詩二十卷得黃庭堅陳師道句法,春秋解一十卷、童蒙訓三卷、師友淵源錄五卷,行於世。

人物評價

論曰:傳有之:「不有君子,其何能國。」紹興之世,呂頤浩、秦檜在相位,雖有君子,豈得盡其志,宋之不能圖復中原,雖曰天命,豈非人事乎?若常同、張致遠、薛徽言、陳淵、魏矼、潘良貴、呂本中,其才猷皆可以經邦,其風節皆可以厲世,然皆論議不合,奉祠去國,可為永嘅(音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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