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郁文(?-1953),殺害李大釗的兇手之一。
北洋軍閥時期,任“京師警察廳”偵緝處長,是1927年逮捕李大釗等人的主犯,以李大釗等革命先烈的鮮血換來了張作霖的“文虎勳章”。奉系軍閥覆滅後,吳郁文又任蔣軍中央憲兵教導總隊上校總隊副等職,參與鎮壓“一二九”愛國學生運動,全面抗戰爆發後叛國投敵,在華北漢奸偽政權中歷任“北京特別市公署警察局偵緝總隊副”、“天津警察局特稿科長”等職,繼續反共反人民20餘年。解放後,化名“吳博齋”。1951年6月20日被緝拿歸案,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鑒於他在被捕時已身患重病,經批准判處死刑後不予執行,繼續治療,1953年6月17日病死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