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炳林

吳炳林1,(1906-1931),福建省龍巖縣(今龍巖市新羅區)大池鄉秀東村人。1929年參加革命鬥爭,1931年春夏之間,因閩西蘇區肅清“社會民主黨”事件在龍巖縣大池鄉蒙冤罹難。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重新審理該事件後為其平反,追認吳炳林為革命烈士。 吳炳林2,1961.9生,男,湖北廣水人,畢業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經濟師,現任廣水市地稅局副局長。

1、龍巖烈士-吳炳林

吳炳林(1906-1931),福建省龍巖縣(今龍巖市新羅區)大池鄉秀東村人。1929年參加革命鬥爭,不久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時任共青團大池區區委委員。參加了閩西革命根據地的反“會剿”鬥爭、土地革命鬥爭和中央蘇區的反“圍剿”游擊戰爭。1931年春夏之間,因閩西蘇區肅清“社會民主黨”事件在龍巖縣大池鄉蒙冤罹難。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政府重新審理該事件後為其平反,追認吳炳林為革命烈士。

2、廣水市地稅局副局長-吳炳林

吳炳林(1961.9-)男,湖北廣水人,經濟師,畢業於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現任廣水市地稅局副局長。自81年從事稅收工作以來,歷任企業稅收管理員,稅務所長,稅務分局長,市地稅局征管、稅政法規科長、副局長。在近二十年的稅收工作中,出於對事業的執著和知識的渴求,積累了較豐富的稅收實踐和理論知識。在稅收征管改革、稅收理論研究、稅收實際操作等方面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主擬的《廣水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改革方案》使廣水的地稅征管改革走在湖北省的前列,制定的《廣水市零星地方稅收征管辦法》被湖北省地稅局作為經驗推廣。多次參加省、市地稅局單項稅收管理辦法的擬定。近幾年來撰寫了20多萬字的稅收征管辦法、經驗交流材料、稅收理論調研等文章,在《湖北經濟報》、《湖北地方稅務》、《湖北地稅簡報》、《孝感通訊》發表了《節支重於增收》、《確立新的征管模式 構建新的管理機制》、《淺議征管改革分事項管理與稅收單項管理的關係》、《論地稅執法與經濟發展關係》、《影響稅收征管改革進程因素及對策》、《依法治稅是嚴肅的政治問題》、《從為納稅人辦事中說稅收》、《依法治稅促進經濟發展》等論文,其中《確立新的征管模式 構建新的管理機制》一文,先後被《當代中國改革與建設文庫》等十幾部大型文庫所收錄。作者被江澤民總書記親自提寫刊名的《中華魂》雜誌社載入大型文獻《中華魂·中國百業領導英才大典》。地稅機構組建以來,面對幹部素質、治稅環境、地稅經費、收入任務、地稅地位等諸多不利的因素,本人提出了一系列“強素質、建規章、嚴管理、大宣傳、廣聯繫、塑形象”的建議,使廣水地稅事業贏得了黨政的重視、社會的讚譽、稅戶的支持、上級的好評,各項工作得到了較大的發展。人生的格言:人生的價值不在於擁有的金錢或取得的職位,而在於對人類的貢獻或世人的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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