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炳先

基本信息

吳炳先的辦事信條就是效率,從不等靠,主動出擊。2003年他任公訴處處長後,辦了200餘起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決,同時依法追訴漏犯30餘人,案件法定期限內辦結率達100%。在同事的眼裡,吳炳先簡直就是一個“工作狂”。2000年10月,黃岡公安機關偵破了公安部督辦的“8·30”特大搶劫、詐欺集團案,師孟交等10餘名犯罪嫌疑人歸案。1995年到2000年,這幫人在12個省市搶劫、詐欺作案36起,殺死、殺傷押貨員19人,涉案財物價值600多萬元。該案社會各界密切關注。作為“8·30”辦案組組長的吳炳先,率領辦案組提前介入、主動出擊。10個月裡,吳炳先和同事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完善證據1200餘份,先後審查73冊、2000餘份、近萬頁的證據材料,起草和製作各種法律文書80餘萬字,精心製作了18000餘字的起訴書。庭審中,首犯師孟交為包庇同案的侄子和親戚,對犯罪事實“大包大攬”,其他被告人隨聲附和並當庭翻供。面對這一突發情況,吳炳先憑著事先的精心準備,抓住被告人供述的矛盾緊逼訊問,最終迫使被告人當庭認罪。
2000年11月30日,浠水縣10名退伍士兵剛剛返鄉報到,就被當地惡勢力成員砍死1人、重傷2人。吳炳先得知偵查機關僅抓獲兩名從犯就準備草率結案時,他督促公安機關加大追捕力度,兩名主犯和大部分作案人被抓獲歸案,提起公訴。對公安機關沒有移送審查起訴的兩名涉嫌窩藏的被告人直接予以追訴,有力地打擊了當地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維護了社會穩定。
2002年4月7日晚8時許,黃岡市繁華路段突發一起惡性刑事案件,2死4傷,輿論為之譁然,市民人心惶惶,被害人家屬要求儘快嚴懲兇手。審查中,吳炳先發現犯罪嫌疑人是在自己開的歌廳里受到被害人圍毆後,被迫拔刀自衛的。為此,他認為依法應當認定犯罪嫌疑人有防衛情節。有人勸他:“你睜隻眼閉隻眼算了,反正後面還有法院把關,何必自己落得個打擊不力的名聲。”面對好心人勸告、被害人家屬的吵鬧、威脅,吳炳先說:“忠於事實,忠於法律是檢察官的職業道德,這點壓力頂不住,對不起胸前的國徽,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法院後來判決此案時,確認了犯罪嫌疑人正當防衛的情節。
有一次,吳炳先在辦一起故意殺人案時,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是在被非法關押10天后才作有罪供述的,他預感到了什麼。在組織對案卷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和細緻分析的基礎上,吳炳先和辦案人員到案發地展開認真仔細的調查,覆核證據,最後確認犯罪嫌疑人沒有作案時間,也沒有作案動機。據此,吳炳先及時建議對此案不起訴,避免了一起錯案的發生。和諧“做個和諧的守望者”是吳炳先的心愿。他常告誡幹警,每一起案件都涉及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他們都有親戚朋友和同事鄉親,處理不慎,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就難以統一。因而他把“嚴格執法,熱情服務”作為座右銘,用真誠和耐心搭起了一座座和諧之橋。
2002年,一個精神病人被人毆打,三個月後死亡,法醫鑑定當時的傷情為輕微傷,且排除暴力致死的可能。此案被定性為尋釁滋事,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被害人父母是60多歲的農民,他們多次到黃岡市檢察院上訪。為及時化解矛盾和減輕老人的負擔,吳炳先利用休息日乘車來到老人家中,主動向他們講解法律和分析案情。老人被他的舉動所感動,非要留吳炳先吃飯,吳炳先無法拒絕,吃完飯後,悄悄地留下了100元飯錢。此後,兩位老人再也沒有上訪。吳炳先曾經公開承諾了“約法五章”:吃請不到,送禮不要,錢物不受,便宜不撈,家不談案。有一次,一陌生人敲開了他的家門,問明情況後,得知是一名被告人的父親,吳炳先當即請他回去,有事情在辦公室談。來人見他態度堅決,掏出一個紅包往茶几上一丟就往外跑。第二天一上班,吳炳先將這裝有1000元現金的紅包原封不動地交給院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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