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朝武

吳朝武

吳朝武,男,漢族,雲南鎮沅人,生於1970年5月,中共黨員,大學學歷。 現任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普洱市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普洱市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普洱市鎮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恩樂鎮黨委書記

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

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廳副秘書長

普洱市環保局局長、書記

中共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縣委書記

兼任雲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信訪局副廳級信訪督查專員,副局長 。

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免去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信訪局副廳級信訪督查專員,民眾工作局副局長(兼)職務。

2016年4月1日上午,曲靖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宣布吳朝武同志任中共曲靖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9月,當選為曲靖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委。

主要事跡

2008年8月臨危受命牽頭負責平息了孟連7.19震驚全國的重特大群體事件 。雲南孟連7.19事件平息人,探索創造“孟連經驗”、“三五民眾工作法”,“幹部直接聯繫民眾包村包戶法 ”,被各大媒體稱為“救火書記”,全國“四群工作”先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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