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友

吳家友

吳家友,1944年出生,漢族,湖北省武漢市人,大學本科學歷,196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7年9月參加工作。

基本信息

1963年9月至1967年9月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學習。1968年8月至1970年3月在湖北天門沉湖154部隊軍墾農場鍛鍊。1970年3月至1972年4月在湖北恩施利川縣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小組工作。1972年5月至1976年3月在湖北省潛江縣公安局任偵察員、秘書股副股長。1976年3月任潛江縣公安局副局長、黨組成員。1981年1月任潛江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984年11月任潛江縣委副書記兼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1986年5月任荊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1987年11月至1989年3月任荊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其間1988年1月當選為省七屆人大代表。1989年3月任湖北省高級人民

吳家友 吳家友

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1997年4月至1998年1月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1997年11月明確為正廳級。1997年12月當選為第九屆省人大代表。1998年1月當選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同年3月任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1998年11月當選為中共湖北省第七屆委員會委員。2001年3月兼任湖北省法官協會會長。2002年11月當選為第十屆省人大代表。2003年1月當選為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和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2008年1月辭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2003年6月當選為第八屆省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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