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乃祺

向乃祺,字伯翔,1884年出生於湖南省永順縣車坪鄉李家坪村。

基本信息

學歷

向乃祺少年入私塾讀書,16歲考取秀才,在靈溪書院進修兩年;

20歲考進長沙高等學堂。23歲官費留學日本,入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系學習,畢業獲政治學學士學位;

工作履歷

1913年,向乃祺上書孫中山,主張制定憲法,實行民主建政。

1913年,受宋教仁聘請,任武漢江漢大學教務長。

1914年,袁世凱解散國會,向避走成都,初任四川巡按使署秘書,繼任南部縣知事。

1916年,袁世凱稱帝身亡,黎元洪繼任總統,重開國會,向離蜀回京,仍為國會參議員。

1926年,先後任教於北京政法大學、朝陽大學,潛心研究土地問題及各國土地制度。

1928年,向乃祺受聘為民國大學教務長。

1931年,向乃祺著《土地問題》一書,提出均田主張。

1932年冬,向用祺任安徽省第八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全司令。

1937年,向用祺回到湖南,被省主席張治中聘為湖南省建設委員會委員、軍事參議會議員。

1940年,向用祺任國民黨第九戰區經濟委員會常德辦事處主任。

1942年,向用祺兼任中蘇文化協會湖南分會會長,從事中蘇友好文化交流活動。

1947年,向赴南京參加全國國民代表大會。會後,經邵力子、于右任推薦,向用祺任監察院監察委員。

1949年 湘西解放後,向乃祺任湖南省軍政委員會參議,湖南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特邀代表。

1951年,向當選為湖南省政協常務委員、民革湖南省籌委會副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等職。

主要成就

1913年,向乃祺上書孫中山,主張制定憲法,實行民主建政。

民國國會成立後,當選為國會參議院議員兼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參與《天壇憲法》起草工作。

1917年,張勛復辟,向與部分議員集會天津,決定護法。後趕走張勛,組織內閣,國會恢復,向參加新國會。

1922年,曹錕賄選總統,向拒賄離京赴滬,聯名發表宣言,加以反對。

1926年,北洋軍閥段祺瑞政府製造天安門學生流血慘案,向乃祺在上海與沈鈞儒等20餘人通電聲討。

1931年,向乃祺著《土地問題》一書,提出均田主張。並應湖北省主席楊永泰邀請,為武漢行營起草整理土地條例及屯田條例。

1949年3月南京解放前夕,向乃祺拒絕國民政府去台灣的邀請,辭職回湖南沅陵閒居,後移居所里(今吉首)。

1949年,國民黨湘西行署主任陳渠珍部周燮卿準備炸毀湘川公路能灘吊橋,妄圖阻止解放軍西進。向電請陳渠珍制止,吊橋得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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