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人的稱號。古人不僅有“名”,而且有“字”。舊說上古嬰兒出生三個月後由父親命“名”,男子二十歲舉行冠禮,並取“字”;女子十五歲許嫁,舉行笄禮,並取“字”。
事物的名稱
一所學校的名字
1.一個或幾個字,跟姓結合在一起,用來代表一個人,區別於別的人,用以認識一個人。
2.一個或幾個字,用來代表一種事物,區別於某種事物
例如∶米、米飯、這村子的名字叫張各莊等。
引證解釋
人的名與字
《禮記·檀弓上》:“幼名,冠字”。孔穎達疏:“始生三月而加名……年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而加字”。《楚辭·劉向》:“齊名字於天地兮,並光明於列星”。王逸註:“謂名平字原也”《北史·陸俟傳》:“初, 爽之為洗馬,常奏文帝云:皇太子諸子未有嘉名,請依《春秋》之義,更立名字。”《說文解字·又部》“叚” 清段玉裁註:“古多借瑕為叚。晉士文伯 ,名匈 ,字伯瑕 ; 楚陽匈 , 鄭駟乞 ,皆字子瑕。古名字相應,則瑕即叚也。”
指姓名
唐竇梁賓《喜盧郎及第》詩:“手把紅箋書一紙,上頭名字有郎君。”魏巍《誰是最可愛的人》:“假若需要立紀念碑的話,讓我把帶火撲敵和用刺刀跟敵人拚死在一起的烈士們的名字記下吧。”
名稱;名號
《東觀漢記·馬援傳》:“天下反覆自盜名字者,不可勝數。”《南史·齊紀下·廢帝東昏侯》:“又有金銀校具,錦繡諸帽數十種,各有名字。” 宋葉適《上光宗皇帝札子》:“ 唐自天寳之後,大亂相乘,盜竊名字、跨據藩鎮者接踵。”丁玲《母親》:“因為是條很小的溪流,又不順著大道,就沒有什麼人留心它,名字更是沒有一定的。”
命名;稱其名
《太平廣記》卷三引《漢武帝內傳》:“﹝夫人﹞服青霜之袍,雲彩亂色,非錦非繡,不可名字。”
猶名譽;名聲
《漢書·陳遵傳》:“ 竦博學通達,以廉儉自守,而遵放縱不拘…… 哀帝之末,俱著名字,為後進冠。” 五代齊己《答陳秀才》詩:“他年立名字,笑我老雙林。” 宋蘇軾《省試宗室策問》:“罷朝請而走郡縣,釋膏粱而治簿書者,固不為少,然名字暴著,可以追配古人者,蓋未之見焉。” 清陳康祺《郎潛紀聞》卷十四:“時粵中有北田五子,亦稱五先生……皆以聲應氣求,相從講學,有名字於世。”
即名詞
清馬建忠《馬氏文通·名字》:“名字所以名一切事物者,省曰‘名’。”
名號稱謂
亦指事物名。《尹文子·大道上》:“名稱者,別彼此而檢虛實者也。自古至今,莫不用此而得,用彼而失。”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凡親屬名稱,皆須粉墨,不可濫也。”宋歐陽修《歸田錄》卷二:“官制廢久矣,今其名稱訛謬者多。”明王鏊《震澤長語·字學》:“古今名稱稍異,今之正書,乃古所謂隸書。”丁玲《團聚》:“一個孝子的名稱,並不是我羨慕的。”
名聲
語本《論語·衛靈公》:“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史記·萬石張叔列傳》:“﹝不疑﹞不好立名稱,稱為長者。”《三國志·蜀志·劉焉傳》“董扶私謂焉曰”裴松之注引晉陳壽《益都耆舊傳》:“﹝扶﹞前後宰府十辟,公車三徵,再舉賢良方正、博士、有道,皆不就,名稱尤重。”宋曾鞏《壽昌縣太君許氏墓志銘》:“其 發展歷史
瑞名軒周易起名館老師說:凡人必有姓與名,姓與名既是人進入社會首要信息也是人的社會信息傳遞的主要載體。因此,從古至今,人們對自己姓與名十分珍重,我國的姓與名,經歷了漫長的演變過程,才發展到了今天人們所慣用的“姓名”。但在我國古代,並不是一開始就使用姓名的,而是先有姓與氏,後有名、字、別號,古人的一生有很多名字,各有用途,意義不同。“姓”字,為左右結構,左從“女”右為“生”,從“女”而生,在母系社會裡,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母姓為後代惟一能確定的尊親,正如《白虎通·三綱六紀》所云:“古元時,未有三剛六紀,人民但知有母,不知有父”。“姓”是一個集合名詞,是家族的標識,或表示與某個大家族的某一血緣關係更為親近的部分。氏只是在漢朝以前才獨立存在,它是“姓”的分支,“姓”是氏族的族號,氏族的成員都是以這個族號作為自己的姓。“名”是指個人的符號,帶有個人的烙印。在我國傳統習俗中,“名”是在嬰兒出生百日之後由父親取定的,據《禮記·內則》記載,到了這一天,由母親和保姆抱著嬰兒來到廳堂見他的父親,父親鄭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給他取名。名取定以後,母親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內室,然後把孩子的名字通告親戚,父親則立即把這個訊息告訴朋友,並報告地方長官,入籍登記。因此命名儀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這種習俗雖然沒有了,但給孩子過“百歲”的風俗依然長盛不衰。
基本含義
據說上古時期,嬰兒在出生三個月的時候由父親給命名,這就是古人“名”的由來。其實在我國民間,部分地區至今仍保留著嬰兒滿月時才命名的習俗,不過是命名的權利不再由父親一人擔當,而是由嬰兒的親人共同擔當。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孩子長到20歲的時候要舉行“結髮加冠”之禮,以示成人,這時就要取字。而女孩子在15歲時要舉行“結髮加筓”之禮以示可以嫁人了,這時也要取字。可見,古代的時候男女皆有字,比如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字璇卿。
那么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什麼聯繫嗎?一般認為,古人的名和字之間有意義上的聯繫。一種情況是名和字意義相同或相近。例如屈原,名平,字原。(《爾雅 釋地》:“廣平曰原。” )又如岳飛,字鵬舉。而“鵬舉”既是大鵬展翅高飛的意思。另一種情況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例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 )當然,隨著歷史的發展,許多詞語的語義發生了變化,對於古人名和字的語義联系就很難看出來。不過只要你是個有心人,仍有許多先賢的名和字可以品出味道來。
瑞名軒周易起名館老師說:名字是一個不知名物品的代號,有了名字才能準確的指出一個東西,否則,將分不清物品。有了名字我們才能更有氣質的活下去。
中國名字的詳細起源習俗:
根據《禮記˙內則》記載可知:古代嬰兒出生三個月後,方由父親正式為之命「名」。這大概是從前醫衛條件差,出生滿三月,確定能存活,長輩才幫小孩正式取「名」。「名」是幼時在家供親長稱呼之用,通常稱「小名」,或叫「乳名」、「奶名」。先秦之世,人「名」或不忌雅俗,例如:晉成公名黑臀,魯成公名黑肱,齊桓公名小白……
「名」與「字」,通常「字」由「名」衍生而來,意義上,有其密不可分的關聯。《白虎通˙姓名》說:「或傍其名而為之字者,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大體上,我們粗分為以下七大類∶
一、同義互訓。名與字的意義相同,可以互相解釋。如:諸葛亮,字孔明;「亮」與「明」同義
二、反義相對。名與字的意義相反,兩者對立相應。這是希望人不要過與不及,取其制衡之意。如:連戰,字永平
三、使典用事。有些名、字援引經史載記,使用典故。如:陸羽,字鴻漸(《易˙漸卦》:「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羽儀」)
四、景仰前賢。如:牛僧孺,字師黯(汲黯,字長孺,漢武帝贊之為社稷之臣) 五、崇奉宗教。如:王維,字摩詰(維摩詰,佛家菩薩名)
六、原名變化。把名做些簡單變化,便成為字。如:李白,字太白
七、記實志盛。有些人名、字間,根本無法望文生義。如:張耒,字文潛;若非陸游〈老學庵筆記〉卷四紀錄:「張文潛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為名,而字文潛。」任誰也猜不透其名字意義上之關聯
瑞名軒周易起名館宋派民老師說:名與字除了表稱呼外,還能顯現親屬關係。最常見的形式是:兄弟姊妹在名字中共用一字,以表示同輩關係;萬一是單名的話,就共用同一偏旁,例如蘇軾、蘇轍兄弟。此外,名字也可以表現長幼排行,先秦時多在名前加上孟(伯、長)、仲、叔、季來表示。例如:孟姜女;孔丘,字仲尼;伯夷、叔齊兩昆仲。唐代則以數字來表示,稱為行第(大排行)。例如高適《人日寄杜二拾遺》中的「杜二」是指杜甫,白居易《與元九書》的「元九」指元稹,韓愈《祭十二郎文》等,都是以名字來表示長幼秩序。另外,甚至還可以以排行為字,例如管夷吾字仲,范睢字叔。不過這種情況極為少見。貴族女子字的前面加上姓,姓的前面再加上孟(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後面加上“母”或“女”表示性別,這樣就構成了女子字的全稱。例如孟妊車母,中姞義母。也可省去“母”字、“女”字或排行,例如季姬牙、姬原母。有時甚至可以單稱“某母”或“某女”,例如壽母、帛女。
古人名字
在史書或古籍中常看到古人除了姓名外,還有字,古代人有“名”有“字”,“名”又叫“ 本名”,舊說是古代嬰兒出生後三個月由父親所取(當然亦有一說是出生後即可取名了);而“字”又叫“表字”,是除本名外另取一個與本名有所關聯的名字,男子在二十歲行冠禮時取字 (不過三國亂世,思想反叛,冠而取字並不是一定遵循,曹沖、孫亮都是未冠死去而皆有字),而女子則在十五歲行笄禮時取字。名,在夏朝之前已經有,而取字據說始於商朝,如推翻夏桀的商湯,原名履,又名天乙,字湯。還有,名與字是有區別的,古人常自稱己名以表示謙稱,稱人之字以表示對人尊稱,另姓與字連稱亦是對人尊稱。
名與字是有關係、關聯的。有的是意義上的聯繫,有的是意義上的相輔,有的是意義上的相反。另外,古人的名和字往往取自古典古籍。
套用
一到五
一、起名不選多音字
小女孩董茜(音"倩")一入學就悶悶不樂。第一次點名,老師叫她董"西",從此小夥伴們給她起了綽號,不再叫她正確的名字。這都是多音字惹的禍。專家指出,多音字讓人讀起來無所適從,在起名時最好避免。
二、名中勿用生僻字
近代學者章炳麟給自己的女兒取名四個"工"字排成方塊,即古"展"字。由於用字太偏,難倒了不少人,包括女兒的老師,弄得很尷尬。今天的人由於名中生僻字計算機無法錄入,在戶口登記、辦理證照、銀行存款、郵局匯款、購買保險、民航購票以及辦理其他業務時,遇到麻煩的例子比比皆是。專家說,人名看似個人的事,卻有很強的社會性。名中濫用生僻字、不規範字,不但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而且會影響交際。
三、起個雙名不易重
幼稚園里1個班就有3個"王偉",以至於老師和小朋友不得不用大、小、胖、瘦加以區分。中央電視台的節目主持人中就有一男一女兩個"楊柳"。"張穎"是個不錯的名字,可是在上世紀80年代末,僅北京市就有4000多個"張穎"。重名會帶來一些麻煩甚至危害,而雙名可使重名率大大降低。根據國家語委1989年對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進行的抽樣調查,單名重名率為67.7%,雙名重名率為32.4%。
四、儘量迴避常用名
如果一個人叫"京生",他很可能出生在北京;如果叫"滬生",他大概生在上海。根據國家語委對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進行的抽樣調查,57萬人中,叫"建國"的有630個,叫"建軍"的有610個。而叫"桂蘭"的人有1084個,叫"桂英"的更多達1336個。專家建議,起名的模式不要太雷同,使用率極高的人名用字也應儘量迴避。一些地方父母給新生兒申報戶口時可以先通過計算機查詢有無重名,這一做法值得推廣。
五、名字不要同聲調
張湘江","馮晴嵐","苑蘊玉",這些三字聲調全同的名字,讀起來是否覺得有些平淡呢?"沈含章"、"孫漢清"是不是讀起來抑揚頓挫、跌宕起伏?專家研究發現,三字聲調全同的名字僅占所抽取樣本的5.2%,這表明人們在取名時,有意無意中遵從了聲調變化的規律。專家還建議,名字的尾音最好是平聲,因為上聲字響亮程度相對差一些。
六到十一
六、聲韻選擇要講究
幾個聲母發音部位相同的字,如果放在一起,讀起來就有些費力;如果韻母也相同,就更加拗口。"南尼蘭","李尼麗","孫存春"?quot;柯克和",讀起來像不像繞口令?專家提醒,起名時最好不要全部選用n和l,z、c、s與zh、ch、sh這些發音部位相同的聲母。要想名字響亮動聽,選字的韻母很關鍵。專家說,名字帶有含鼻音的韻母讀起來響亮,"昂"、"良"、"光"、"鵬"、"東"之類含後鼻音韻母的字尤其響亮;在非鼻音韻母字中,韻腹即主要元音開口度大的,如"達"、"帥"、"瑤"、"寶",響亮程度較高。
七、字型結構有變化
名字不但常讀,而且常寫。專家建議,名字選用的字結構不要太單一。像"國園園"、"林楊樺"、"呂昌晏"這些名字寫起來略顯單調,缺乏變化的美感,還可能影響人們對簽名的識別。
八、避免諧音意不美
起名時如果諧音運用得巧妙,會使人感到含蓄,不落俗套。但是,起名者有時只注意了所選用的字本身的意義,卻忽略了與名字諧音的詞或詞組可能是貶義的。專家指出,范婉"(飯碗)、"侯岩"(喉炎)、"胡麗晶"(狐狸精)之類諧音不美以及"溫泉"、"瀋陽"之類容易在文中造成歧義的名字,起名時應該避免。
九、名字男女要有別
一位男士出差開會時經常被當成女賓安排接待,令他如此尷尬的是他有個十分女性化的名字:王蘭英。專家說,名字的性別差異隨著文化的歷史積澱逐漸得到社會的認可,形成了一種社會習俗,家長起名時不能不考慮性別因素,否則在使用時可能會遇到麻煩。?
十、國人姓名勿崇洋
"田中慧子",這是位日本友人嗎?不,她是個姓田的中國小姑娘。專家說,一些為給孩子起個獨特的名字,越來越多的父母想出四字名,這不失為一種嘗試。但是,"田中慧子"、"李約翰"、"張彼得"這種容易讓人誤解的名字還是應該慎用,中國人的名字最好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中國文化。
十一、不可使用繁體字
根據相關戶籍登記制度,我國從1983年開始,姓名用字一律使用簡體漢字,繁體除特殊情況不再使用。
名字用字規範問題 國家即將出台一個《漢語人名用字規範表》,以規範人名用字。此表目的,就是要根據人名用字規律,考察已有的人名狀況,確定合適的人名用字數量,減少人名用字中的生僻字。通過定量、定形、定音、定序,通過科學、系統、全面的整理,使名字適應現代化社會的需要,更充分地發揮現行漢字在國內和國際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有人認為,這個表可能限制了人們取名的權利。而據《漢語人名用字規範表》課題組負責人厲兵教授介紹,該表將收字12000多個。收字的原則是:有音無意、有意無音、音意不詳和有音有意而無書證(經史典集裡找不到出處)的字,不收或少收。他說,適合做人名而意義好的字,字表里都收了。
語言文字學家、北大教授蘇培成認為,人腦記憶漢字有個極限,不過七八千字,常用字不過三四千字。人為地突破極限,去記哪些根本不用或很少使用的生僻字,是沒有什麼必要的。一般來說,一個中等文化的人,其認識的字只是三四千個,大學中文系畢業生的識字量一般是5000字左右。能將《人名用字規範表》中的12000多個字認全,估計全國人數不多。實在沒有必要非要在這12000多個字以外去找一個連自己也不認識的字做名字,這樣做除了給自己給別人添麻煩外,還能有什麼意義呢?
作用
姓名誘導性格傾向
不同的姓名誘導著不同特點的的性格。給寶寶取好名字可以使人性格開朗、豁達,思維活躍、行事穩重,不落俗套,好的性格自然影響命運,使其向好的方面轉變。
姓名誘導人的精神
讀起來啞仄、聽起來模糊的名字,會使人消沉、頹唐等,比如叫“阿毛、狗娃”的;相反,一個讀起來響亮、聽起來清晰的名字,會使人聯想到名主目光炯炯有神,舉止自信有力,性格剛毅,胸襟開闊,無論魁梧高大還是短小精悍,都是渾身充滿朝氣,比如“李小龍、岳明朗”等。
名字對行為的影響
名字對行為的顯著影響大部分被歸因於所謂的內隱自我中心效應:我們一般都會被與自己最相似的人和事所吸引。不過這種觀點可能經不起細緻推敲。賓夕法尼亞大學的心理學家尤里·西蒙遜就對很多聲稱支持內隱自我中心效應的研究發出了質疑,他認為,這些研究成果是研究方法較差而導致的統計學偶然事件。不過,名字效應可能並非不存在,或許只是需要對它進行重新詮釋。名字其實傳遞了一些信號。
喜歡自己的名字你會更幸福
人們對自己名字的滿意度,還會 影響到他的幸福指數——中科院心理研究所蔡華儉帶領的研究小組發現,中國人對自己名字的偏愛和他們的幸福感存在密切聯繫:一個人越是喜歡自己的名字,他就會感到越幸福。
條例草案
公安部07年6月出台了《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並下發各地公安機關組織研修。公安部相關業務部門人士稱,“條例”還在研究過程中,只是個初稿。
原則
★子女起名立新規父母雙姓可同用
《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首次對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規定: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子女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時,可按照雙姓起名,但不算作複姓,按照目前我國現有1601個姓氏計算,這種做法將新增128萬個雙姓,從而緩解大姓人口姓名重複的問題。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允許子女隨父姓或母姓,提倡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與父母雙方的家族和血緣關係,同時對於解決大姓人口的姓名重複問題,也具有積極意義。
限制
★取名用字有限制
對於公民取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2、違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考慮到我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二至三個漢字、複姓或者採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兩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鄭,老婆姓付,他們就可以給孩子取名“鄭付貝克漢姆”。《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範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範圍以外的字樣。變更:改名一生只有一次
《條例》規定子女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時,可以按照雙姓起名,不算作複姓,一旦實施,很多父母可能就會打算將子女的名字進行更改,而《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同時還規定,為了防止濫用姓名權,頻繁變更名字現象的發生,條例實施後,我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以一次為限。《條例》還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騙取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處800元以下罰款。
類別
從歷史的習俗沿革來看,名有乳名、本名、學名、曾用名、筆名、藝名等之分。
乳名
乳名,也叫奶名、小名、小字,是一個人在孩童時期的名字。如小二、小三、寶貝、寶寶……,長大以後一般不用,除非長輩對晚輩偶爾呼之。
筆名
筆名,常常是文人墨客依據自己的喜好在其作品上署的別名。
藝名
藝名,即藝人演出時用的別名,如白玉霜,原名李慧敏,雙名李桂珍,是評劇表演藝術家,其藝術風格,被稱為“白派”。從以上“名”的各色特異的表現形式來看,既體現了不同年齡階段的不同稱謂,又象徵著一個人的職業、地位和身份。
學名
學名,就是一個人開始求學時使用的名字。
字
“字”的產生,是出於避諱,也就是尊崇長輩的倫理需要。古代人在祭祀神靈和先祖的時候,為了表示恭敬,不敢直接稱呼先祖的名,這樣就產生了字。因此,“字”實際上是表示尊敬的人名。
古人取名字,名與字之間是有一定意義上的聯繫的,互相映襯,互相補充。
例如:屈原,字原,平為名,原為字,平與原二字相連。
孔融,字文舉,融為名,意為融會貫通,文舉為字,文章一舉成名,文星高照。
白居易,字樂天,樂天與居易,相輔相成。
毛澤東,字潤之,澤東潤之,意在東流之水滋潤東方萬物。
號,有很多古人除了有姓有名有字外,還有號,號是我國姓名文化中一個很有趣味的現象,廣義的號有多種,有別號、綽號、諡號之分,號是自取的,也有別人贈予的。狹義的“號”是一個人的別字,又為別號。別號在文人中比較流行,名與字一般有一定的聯繫,而號與名無任何限制,別號始於唐,盛於宋,而亡於清。
字與號在清末以後,隨著中國文化的變遷,很少再有人沿用,而逐漸被筆名、藝名、綽號等取代。
英語姓名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暱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
現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暱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後本人可以再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後。
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採用聖經、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採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採用(小名)暱稱。
5. 用構詞技術製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併。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John,David,Daniel,Michael,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Mary,Elizabeth,Ann,Sarah,Catherine.
II. 暱稱
暱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用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
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如 Donald => Don,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 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暱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Tim => Timmy.
3. 採用尾音節,如:Anthony => Tony,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暱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暱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
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關係的詞綴,如後綴-s,-son,-ing;前綴 M'-,Mc-,Mac-,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後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De-,Du=,La-,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環境特徵的,如 Brook,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職業的,如:Carter,Smith.
6. 反映個人特徵的,如:Black,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Rice.
8. 由雙姓合併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較教名晚,但數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Miller,Johnson,Brown,Jones,Williams.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生的源於聖經,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於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Prof.,Pres. 可以用於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於教名或姓名前。
與漢語民族“名多姓少”相反,英語民族是“名少姓多”。據專家估算,整個英語民族的姓氏多達150萬個。中國知名學者周海中教授在1992年發表的論文《英語姓名論》中指出:常見的英語姓氏有3000個左右,數量上居前十位依次為史密斯(Smith)、瓊斯(Jones)、威廉士(Williams)、布朗(Brown)、戴維斯(Davis)、詹森(Johnson)、安德森(Anderson)、泰勒(Taylor)、托馬斯(Thomas)和埃文斯(Evans);其人數大約占英語民族人口的一半。一項最新調查顯示,這十大英語姓氏目前仍保持同樣的排序。
相關評論
俗話說:“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古今中外,人其實最珍惜自己的姓名,分量可謂舉足輕重,幾乎構成一個人最重要的人生價值載體。
簡而言之,姓名就是姓和名字,姓甚名誰,代表某個人的一種符號。在古代,並非一開始就使用姓名,而是先有姓氏,後才有名、字,《白虎通·三綱六紀》云:“古元時,未有三綱六紀,人民但知有母,不知有父。”姓是整個氏族的族號,每個成員都以該族號為自己的姓。氏起於父系,只是在漢朝以前才獨立存在,屬姓的分支,到後來說姓氏才專指姓。名是個人符號,帶有個人烙印,據《禮記·內則》記載,嬰兒的名是在出生百日後由其父取的,然後再告訴親朋好友,並報告地方長官入籍登記,也就是現在的上戶口。有趣的是,在古代,男子滿20歲時要舉行“結髮加冠”之禮,以示成人,這時就要給他取字;而女子滿15歲時要舉行“結髮加笄(束髮用的簪子)”之禮,以示成人可以出嫁了,並且這時也要取字,正如《禮記·曲禮上》說的:“女子待嫁,笄而字。”還把女子尚未定親叫做待字閨中。可見古時男女皆有字,如北宋文學家歐陽修字永叔,近代女革命家秋瑾字璇卿。以前女子社會地位低下,婚後通常要在父姓前再加上夫姓作為稱呼,連自個兒原來的名都免了,如趙王氏,人們肯定知道她夫姓趙而父姓王。
仔細推敲的話,古人的名和字還挺有意思。有的是名和字意思相同或相近,如大詩人屈原名平,字原,《爾雅》曰:“廣平曰原。”南宋抗金名將岳飛字鵬舉,而鵬舉就是大鵬展翅高飛之意。有的是名和字意思相反,如孔門弟子七十二賢之一的曾點,字子皙,亦稱曾皙;《說文》曰:“點,小黑也。”而皙乃人膚白之意。隨著歷史發展,許多字義變化頗大,已很難看出古人名和字之間有什麼明顯聯繫。
在我國歷史上,最多時曾有24000多個姓,而據《中國姓氏統計》僅剩約4100個。有的姓氏可溯及遠古初民,如屈原賦騷之首即自稱為“帝高陽之苗裔兮”。有意思的是,據考證,“開門七件事”之柴米油鹽醬醋茶竟都有人拿來做姓,還有數字一、拾、百、千、萬均有人姓;如江蘇崑山的“一”姓,據稱由乙姓演化而來;徐州的“拾”姓,出處不詳;重慶北碚區的“百”姓,據傳源於黃帝之後;鄭州上街區的“千”姓,其祖可溯至春秋末期魯國人閔損,其後人以其字子騫之“騫”為姓,但1954年文字簡化改革時,騫姓人在登記戶籍時被簡化訛為“千”姓,但老輩人至今騫、千互用。
在一些文藝作品裡,“坐不更名,行不改姓”堪稱一些所謂俠士的口頭禪,當然也有為了躲避仇家或官府追殺,不得不隱姓埋名於深山幽谷中,或虛度殘生,或伺機東山再起。更名改姓被認為是榮耀只有一種例外,那就是至高無上的皇帝或偉人賜姓、改名。如七下西洋的鄭和本來不姓鄭,而是姓馬,鄭姓乃明成祖永樂皇帝所御賜。
每個人死後能留下的只有姓名,惟其能超越時間,甚至永恆。有的人活著,挖空心思想“不朽”,到頭卻落一個“名字比屍首爛得更早”的下場,而心中永遠裝著人民安危的人,他們的英名則永遠活在人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