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網站簡介】

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創建於2008年12月14日,2009年3月10日正式註冊為吉林大學研究生院社團。該社團以“服務上要拿金牌、精神上要當旗幟”為目標,以“服務吉林大學所有師生”為宗旨。經過網站成員最初近四個月齊心協力的拼搏,至2009年4月12日召開第三次全體大會時,成員人數已達83人,從本科生、碩士生到博士生,從吉林大學前衛校區(南區)到最遠的吉林大學和平校區,已經全部覆蓋;管理機構基本完善,除前衛校區總部以外,其他校區工作分站也初步成型,成為名副其實的全校性社團

【奮鬥目標】

(一)近期目標

創建“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通過“三個窮盡”——蒐集信息時窮盡全校所有的講座和社團活動、發布信息時窮盡所有可行的傳播方式、窮盡所有的學生群體,讓吉林大學六個校區的學生都不會錯過一場精彩講座或者一次深度參與的機會。具體地說,就是通過與主辦方聯繫和招募志願者等辦法蒐集學校所有校區、所有學院、所有專業的講座和學生活動信息,迅速編輯處理後,窮盡手機簡訊、電子郵件、QQ閱讀空間、迷你部落格Google日曆、訂閱RSS等一切可行的現代信息傳播方式,在第一時間內傳送到學校所有感興趣的師生手中。

(二)中期目標

充分發揮學科最齊全的優勢,創建“吉林大學講座網”,打造一個具備24小時全天候學習環境的新吉大,讓每一位學生只要坐在自己宿舍甚至呆在家裡,足不出戶就可以看到或聽到全校6個校區48個學院舉辦的所有講座的文字、圖片、音頻和視頻!

(三)長期目標

創建一個能夠窮盡全國學術精華的“中國高校講座網”,吉大每一位學生只要坐在自己宿舍甚至呆在家裡,足不出戶就可以聽到全國所有大學的精彩講座。

【深遠意義】

(一)對學生
完美的大學生活,除了上課之外,還包括兩個重要部分:聽講座參加各種活動。講座是知識的盛宴,不錯過一場精彩的講座是學生最大的渴望!參加活動是保證每一個學生得到個性化成長的必然要求。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已經囊括了全校81個官方網站的學術講座和310多個學生社團的活動信息,學生再也不會與精彩講座一次又一次擦肩而過,再也不會與提升自我的機遇失之交臂,而事後捶胸頓足,痛心不已!特別是大一或研一的新生,藉助這個網站,可以最快的速度迅速融入吉大沸騰的校園生活!
(二)對老師
學術推銷,一靠發表文章,二靠發表演講。有了“中國高校講座網”,在內容上可與“中國期刊網”交相輝映,在功能上要讓明星輩出的“百家講壇”望塵莫及。因為,教授們可以專心地把才華和智慧最大限度地用在知識與思想的創新之上,再也不用為了同樣一個內容而到處奔波四處演講。而且,依託講座網強大的信息資源優勢,還可以建立一套以講座點擊率、文章引用次數為核心的指標體系,分門別類評選出各個學科的全國100位明星教授,從而催生出數以萬計的對社會發展產生深遠影響的公共知識分子。
(三)對學校
清華大學建立起來的中國期刊網,目前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連續動態更新的中文期刊全文資料庫。吉林大學作為全國高校中的“航母”,完全有責任、有能力把“中國高校講座網”做成同樣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世界品牌。

【管理團隊】

站長:池生清(法學院2006級碩士)
副站長:王琦(法學院2008級碩士) 王越悅(軟體學院2006級本科)
網站編輯部部長:王瑩(法學院2008級碩士)
電子刊物編輯部部長:許淑貞(文學院2006級本科)
技術研發部部長:曾劍元(軟體學院2008級碩士)
聯絡與培訓部部長:楊豐(商學院2006級本科)
宣傳與推广部部長:彭相宇(法學院2007級碩士)
秘書處主任:韓麗萍(法學院2008級碩士)
南嶺分站站長:尹奎偉(材料學院2007級本科)
南湖分站站長:袁華傑(通信工程學院2007級本科)
和平分站站長:趙興健(軍需科技學院2008級本科)
朝陽新民分站站長:蔣昊(地探學院2008級本科)

【精品活動】

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六校區巡迴演講之一

標題:做頂天立地的吉大人
主講:王越悅
時間:2009年3月19日晚6:00
地點:吉林大學南嶺校區逸夫教學樓A203

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六校區巡迴演講之二

標題:把畢業論文寫在每個吉大人的心上
主講:池生清
時間:2009年3月20日晚6:30
地點:吉林大學前衛校區(南區)逸夫教學樓四階

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六校區巡迴演講之三

標題:開啟大學生活的夢想之門
主講:楊豐
時間:2009年3月31日晚6:30
地點:吉林大學南湖校區二教114

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六校區巡迴演講之四

標題:這個學校會因為我的存在而改變
主講:陳慶
時間:2009年4月2日晚6:30
地點:吉林大學和平校區科學講堂602

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六校區巡迴演講之五

標題:聽講座改變自己的命運
主講:王琦
時間:2009年4月2日 晚6:30
地點:吉林大學朝陽校區實驗樓401

【管理章程】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定位】吉林大學講座講座網(以下簡稱“講座網”)是由吉林大學學生建設的信息服務型公益網站。講座網的運行嚴格遵守我國法律、法規和吉林大學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服務對象】講座網的服務對象是吉大以及其他相關高校的全體師生。講座網以服務對象為中心,高度重視服務對象的要求,並且根據服務對象的反饋不斷改進和完善。
第三條 【建站原則】 講座網的建站原則是“服務上要拿金牌,精神上敢當旗幟”。
講座網提供的信息服務確保發布及時,內容準確,隨需應變。
講座網是實踐“主人精神”的一種嘗試。所謂主人精神是指每位吉大學子應當將自己視為吉大的主人,而不只是校園裡的匆匆過客,對自己的合理需求不等不靠不埋怨,而是靠自己的智慧和雙手來實現。“這個學校會因為我的存在而改變”!這是網站創建團隊每個成員對自己的要求,也是這個團隊對吉大每一位同學的共同期許。
第四條 【核心功能:信息發布和獲取】講座網致力於幫助吉大全體師生更全面、更有效地利用吉林大學的各種教育資源,分享吉大學科門類齊全、發展迅速的優勢,最終獲得跨學科的高質量教育。這一宗旨是通過創建一個面向所有校區的信息平台,既為活動舉辦方提供一個便捷且覆蓋面廣的宣傳工具,又為想要深入參加校園活動的師生們提供一個高效且全面的信息獲取渠道。為所有熱心於學術的老師和所有熱愛學習的同學提供一個共同的分享平台,讓我們的校園真正成為知識的海洋和學術的殿堂。
第五條 【信息發布範圍】講座網發布信息種類如下:
(一)講座信息;
(二)由學生社團和組織舉辦的活動信息;
(三)其他有助於發展學術和促進學習、提高學生素質、繁榮校園文化的信息。
講座網堅持公益原則,不得發布商品買賣、各種輔導機構的廣告等盈利性信息,也禁止發布有害公序良俗或者不符合講座網宗旨的信息。
第六條 【信息發布的義務和最終決定權】有意通過講座網發布活動信息的活動舉辦方應當按照講座網的相關要求提供真實的活動信息。講座網需以最快速度進行審查,對符合本條要求的信息負有及時準確進行發布的義務;對不符合本條要求的信息,講座網有權拒絕發布。
對某一項信息是否符合第五條要求,講座網有最終決定權,並應當將處理結果答覆信息提交方。
第七條 【功能延伸】 在信息發布和共享這一基本功能之外,講座網創辦電子期刊,發起關於學術、社會事實、大學管理、學生成長等各方面的熱點討論,對講座和各類活動受歡迎程度進行評選。
講座網將根據具體情況和服務對象的需求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不斷創新自己的服務和功能。
第八條 【合作與自主信息發布制度】講座網努力和學校的管理部門、各種學生組織與社團、校內外媒體以及其他發生工作關係的機構建立合作機制,提高信息發布效率。
作為信息發布方的機構,經講座網審查符合要求後,可以授權進行網站相應的後台操作,自主發布信息。講座網負責提供培訓。自主信息發布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九條 【站友工作】講座網是在吉大師生的鼓勵和支持下發展起來的,他們的關懷和支持是講座網的寶貴財富。只要為講座網發展做出過貢獻,或者志願為網站承擔信息收集工作,或者通過網站評論、電子信箱以及其他聯繫方式對講座網表示關注,都是講座網的站友。講座網應盡力取得站友的聯繫方式並登記,將其加入“吉大講座信息網群”,向站友傳送“致站友”資料。網站的重大決策應當以“徵求意見書”或者召開懇談會的形式傳送給各位站友,聽取站友的意見。
第十條 【協助和全國推廣】講座網從誕生的第一天起,就得到廈門大學講座講座網管理團隊的大力支持和幫助。講座網作為中國高校講座信息的一部分,負有協助和支持其他高校籌辦講座信息網的義務。講座網把自己的建站經驗逐項總結成文字材料,與其他高校分享,並將應要求提供其他形式的幫助。
第十一條【終極目標和發展規劃】講座網全體成員奮鬥的終極目標是建立窮盡全國學術精華的“中國高校講座網”。
發展規劃分成三個階段:
1、創建“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匯聚全校所有的講座和其他活動信息,迅速處理後,窮盡所有切實可行的現代信息傳播方式,在第一時間內傳送到全校師生,保證大家不會錯過一場精彩的講座。
2、把“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升級為“吉林大學講座網”。把有關講座的文字、照片、錄音和錄像,通過建立連結或其他方式整合到網站上,讓每一場講座都成為吉大永久的歷史和學習的寶庫,讓學生足不出戶就可以聽到、看到全校6個校區48個學院舉辦的所有講座。
3、在全面推廣的基礎上,共同把全國所有高校的講座網整合成“中國高校講座網”。 這個講座網在內容上與“中國期刊網”交相輝映,在功能上與央視 “百家講壇”並駕齊驅。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總則
第十二條 【管理團隊】成立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管理團隊(以下簡稱“管理團隊”),負責講座網的管理。
管理團隊設站長一名,副站長一至兩名。根據團隊的運作管理需要,設網站編輯部、電子刊物編輯部、技術研發部、聯絡和培訓部、宣傳和推广部、秘書處,共六個部門。各工作部門設部長(主任)一名,副部長(副主任)一名,成員若干名。
第十三條 【工作平台】管理團隊以“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工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為工作平台,團隊成員必須加入。團隊的議事在論壇上進行,本章程和其他制度所規定各種必須公開的發言、處理決定和制度草案應當在論壇上發布。
論壇包括三類成員:團隊的現任成員、團隊顧問和觀察員。論壇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十四條 【成長記錄製度】建立成長記錄,作為網站發展和團隊工作的日誌。每位成員在完成自己當日的工作後,應當將完成情況在成長記錄上及時更新。秘書處負責定期進行規範化整理。成長記錄的管理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培訓制度】團隊不僅僅是一個辦事機構,更是一個相互學習的重要平台。它致力於使所有成員的工作經歷成為一個自我增值的過程,通過分享他人的經驗閱歷,實踐管理學的經典理論,最終建立良好的工作習慣,實現“人人都會當主席”的培訓目標。培訓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 【項目管理和執行制度】為了捕捉工作創意,督促工作的執行,建立項目執行和管理制度。該項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七條 【會議制度】團隊努力建立自由平等並且具有高效決策能力的會議制度。會議制度的細則另行制定。
第十八條 【人事方針】為了建設一支高效、堅強、具有共同價值觀的隊伍,管理團隊採取“親賢重才,德才並舉”的人事方針,有服務熱情、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相關專業知識的同學都可以加入,並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提升機會。
第十九條【迴避制度】所有管理崗位向全校所有校區、所有學院、所有年級、所有專業的同學開放。為確保網站管理的開放性,防止“近親繁殖”,當選站長不得提名具有“近親關係”的成員當任副站長;與上任站長具有“近親關係”的成員也不得報名參加下任站長的競選。
所謂“近親關係”,是指團隊成員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關係:
(一)籍貫在同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特別行政區;
(二)屬於同一個導師指導的研究生;
(三)屬於同一個班級的本科生。
迴避制度的適用範圍應當隨著網站影響力的提高而適當擴大。
第二十條【退出機制】為了保證團隊始終高效運轉、充滿活力,團隊建立退出機制。凡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成員,應當退出:
(一)任期屆滿且不願意承擔其他職務;
(二)缺乏工作激情;
(三)時間上無法保證;
(四)由於個人原因不再具備承擔工作的條件;
(五)其他應當退出的情況。
具備上述情形之一的成員,可以主動提出退出,可以由站長或者所在部門負責人建議退出。五分之一以上的成員也可以提議召開全體會議進行表決。成員退出時,應當交還其所負責的網站後台許可權,退出的成員將自動成為網站站友,享有站友的權利義務。在必須退出的情形消失後,退出的成員可以申請再次加入團隊。
第二十一條【顧問制度】對網站發展作出實質性貢獻的成員由於任期屆滿或其他客觀原因退出,由站長提名、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後成為團隊顧問。
管理團隊出於網站發展的需要,也可以從本校和外校聘請顧問。經站長提出、常務會議表決通過後,由站長發出正式邀請。
顧問有權保留工作論壇的永久成員資格。
第二十二條【財產管理】網站的域名、論壇、聯絡信箱和信息信箱以及團隊創作的作品,屬於管理團隊所有。成員對所獲得的後台許可權和公共信箱的用戶名和密碼等負有妥善管理、正確使用以及保密的義務。
第二節 工作部門
第二十三條 【網站編輯部】設立網站編輯部,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照網站信息負責制度的要求,收集全校所有的講座和其他活動信息;編輯處理後,努力窮盡手機簡訊、電子郵件、QQ閱讀空間、迷你部落格、google日曆、訂閱RSS等切實可行的現代信息傳播方式,在第一時間內傳送到全校感興趣的所有師生,保證大家不會錯過一場精彩的講座;
(二)會同聯絡和培訓部,建立網路編輯和志願者、活動發布方之間的一對一聯絡渠道,保證所有的活動來源都有專人負責,每一位信息提交者都能聯繫到責任編輯;
(三)及時處理網站評論、同學來信等反饋意見;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四條 【電子刊物編輯部】設立電子刊物編輯部,履行下列職責:
(一)定期編輯電子期刊;
(二)策劃和組織關於學術、社會事實、大學管理、學生成長等各方面的熱點討論;
(三)對講座和各類活動受歡迎程度進行評選;(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五條【技術研發部】設立技術研發部,履行下列職責:
(一)網站的日常維護;
(二)硬體問題的解決;
(三)根據網站發展需要及師生的要求,研發新技術,開發新功能;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六條【聯絡和培訓部】設立聯絡和培訓部,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站友工作,管理“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站友群”,記錄或及時更新站友資料,向站友傳送各種材料;暢通志願者和網站編輯的直接聯絡渠道,保證他們收集的信息能夠有效傳遞到講座網;
(二)負責和學校宣傳部、網路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聯繫,積極爭取校方資源的支持,成為吉大校園網路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
(三)負責與各級學生組織和學生社團建立合作關係;
(四)按照培訓制度的規定,組織團隊內部的各種培訓;
(五)建立管理學讀書小組,組織相關研討活動;
(六)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七條【宣傳和推广部職責】設立宣傳和推广部,履行下列職責:
(一)實體宣傳:通過傳單、條幅、名片、宣傳畫,舉辦專場說明會以及其他可行的方式向吉大及其他高校的師生宣傳、推薦講座網;
(二)網路宣傳:通過校區域網路的BBS、吉大之光、燕子BT以及其他可行的方式向向吉大及其他高校的師生宣傳、推薦講座網;
(三)負責向全國推廣,協助其他高校建立講座網;
(四)其他制度規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八條【秘書處】設立秘書處,履行下列職責:
(一)在站長的領導下,管理工作論壇的後台許可權;
(二)建立並維護“吉林大學講座信息網”檔案館,保存發表在工作論壇上的各種文檔資料,並定期進行歸檔整理;
(三)根據成長記錄製度的規定,管理“成長記錄”頁面,督促團隊成員當天更新,及時糾正其中不當之處的記錄,次月3日之前進行規範化處理,並歸入檔案館;
(四)根據項目管理和執行制度的規定,管理“創意寶庫”並組織創意實現的相關活動;
(五)在站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的會務工作;
(六)策劃安排團隊內部的有助於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
(七)其他制度設定以及站長交付的其他職責。
第三節 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

第二十九條 【全體會議定位】全體會議由團隊全體成員組成,是團隊的最高權力機關。
全體會議在一學期之內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分別在學期初和學期末進行。如有以下情況之一,也應當召開全體會議:
(一)站長提議召開;
(二)五分之一的成員提議召開;
(三)在站長任期內,需要更換或者撤換。
第三十條 【全體會議許可權】全體會議有權決定網站和團隊的所有事務以及所有制度的生效和修改,有權決定站長、副站長、部門正副職負責人的任免。
下述事項必須由全體會議決定:
(一)對本章程的修改;
(二)涉及資金運用的事項;
(三)站長的選舉、更換和罷免;
(四)其它特別重要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 【常務會議定位】常務會議是團隊的常設權力機構,由站長、副站長、各部門正副職負責人組成。
常務會議由站長或者各部門負責人提議召開,待處理事項未涉及的部門的負責人缺席不影響常務會議的效力。
常務會議採取站長負責制,其他制度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常務會議許可權】常務會議有權審議和決定除章程規定只能由全體會議處理之外的所有事項,有權審議除章程之外的制度的生效和修改。
在人事方面, 常務會議有如下權力:
(一)根據站長的提名,決定副站長和部門正職負責人的更換人選;
(二)根據部門正職負責人的提名,決定部門副職負責人的更換人選。
第四節 站長和副站長

第三十三條 【定位】站長全面負責網站運作和團隊的日常事務,完成本章程規定的職責和全體會議、常務會議決定的事項,向全體會議負責並匯報工作。
副站長協助站長進行工作,根據站長的授權或者在站長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行使部分或者全部站長權力。
第三十四條 【產生、任期和更換】站長由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得票多者當選。
副站長的人選根據當選站長的提名,由全體會議決定,站長任命。
站長和副站長的任期為半年,連任不得超過一次。
站長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應召開全體會議,重新選舉站長。
副站長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應由站長提名,經全體會議或者常務會議決定,站長另行任命。
站長選舉程式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條 【站長職責】站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負責,領導和監督團隊各部門的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在常務會議中有最終決定權;
(三)有權提名副站長和部門正職負責人的任職人選和更換人選;
(四)根據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的決定,任命副站長、部門正副職負責人;
(五)對外代表團隊進行商談和協定的簽署;
(六)有權提出章程和各項制度的修改意見;
(七)其他制度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六條【站長的罷免】站長嚴重違背章程的規定和網站的宗旨,利用網站為個人牟取私利,或者能力上不足以勝任工作,由五分之一的成員提出罷免的要求,經過半數以上成員的同意,罷免站長。
站長罷免程式另行制定。
第五節 部門正副職負責人
第三十七條 【定位】部門正職負責人在站長的領導下,主持本部門的工作。副職負責人協助正職負責人工作,根據正職負責人的授權或者在其無法履行職責的情況下,行使部分或者全部正職負責人權力。
第三十八條 【產生、任期和更換】正職負責人通過選舉產生,由站長任命。選舉程式另行制定。
部門副職負責人根據正職負責人提名,由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表決通過,由站長任命。
部門正副職負責人的任期為半年,連任不得超過一次。
正職負責人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由正職負責人主動提出或站長提議,經常務會議決定,由站長另行任命。
副職負責人在任期內,發生不能或者不適宜承擔責任的情況時,由正職負責人提議,經常務會議決定,由站長另行任命。
第三十九條 【部門正職負責人職責】部門正職負責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細則,向部門成員安排任務,完成本章程規定及站長交付的職責;
(二)召集和主持部門會議,有決定權;
(三)對本部門成員進行日常工作和相關專業的培訓
(四)有權提名部門副職負責人的任職和更換人選;
(五)有權提出章程和各種制度的修改意見;
(六)在自己不能承擔工作時,應當提出辭職;
(七)其他制度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節 各部門成員

第四十條 【職責和任期】各部門成員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下,優質及時地完成章程設定、站長交付及部長安排的工作,並履行本章程和其他制度所規定的義務。
各部門成員的任期沒有限制。
第四十一條 【權利】各部門成員有權要求得到完成工作所必需的各種支持,擁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培訓制度的規定,參加團隊組織的培訓;
(二)根據會議制度的規定,參加全體會議和部門會議,提出建議、批評、投票的權利;
(三)根據項目管理和執行制度的規定,提出工作建議並要求得到及時處理;
(四)參加站長和部門正職負責人的競選,得到公正待遇;
(五)章程和其他制度所規定的權利。

第三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生效和修改】本章程由創建團隊表決通過,於2009年3月1日生效。
本章程生效之後的修改採取修正案形式,由全體會議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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