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薩爾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一)、負責實施本縣重大疾病預防策略與措施; (二)、負責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公共衛生檢測結果與信息服務; (五)、負責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研究、解決重大技術問題;

吉木薩爾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重建於1975年,當時系股級機構,原機構名稱為衛生防疫站,1982年12月升為正科級單位,更名為吉木薩爾縣衛生防疫婦幼保健站,2003年根據吉縣編髮[2003]32號檔案《關於吉木薩爾縣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改革和吉木薩爾縣衛生局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更名為吉木薩爾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全額撥款,業務隸屬於吉木薩爾縣衛生局。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政府實施疾病預防與控制、衛生檢測與衛生評價、健康教育與促進、業務培訓與指導、技術諮詢與服務為一體的新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是吉木薩爾縣疾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導中心和技術諮詢、服務機構。中心現有在崗人員25人。其中:男13人,女12人,黨員7人,少數民族3人,管理人員1名,專業技術人員21人(副高職稱2人、中級職稱6人、初級職稱13人),工勤人員3人,大專以上學歷9人。
內設機構
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吉木薩爾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設7個內設機構。行政辦公室、財務科、健康教育與促進科、傳染病防治科、免疫規劃管理科、檢驗科、結防科。
職責任務
(一)、負責實施本縣重大疾病預防策略與措施;
(二)、負責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公共衛生檢測結果與信息服務;
(三)、負責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組織調查處理重大疫情、群體性原因不明性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本縣防病救災和解決重大衛生問題提供技術指導;
(四)、受縣衛生行政部門認定,開展健康相關產品檢驗和評價;
(五)、負責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研究、解決重大技術問題;
(六)、負責本縣鄉鎮防疫人員的培訓及對鄉鎮防疫工作的業務指導;
(七)、承擔縣衛生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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