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吉安市房地產管理局是吉安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訂和實施全市房地產業管理辦法及規定。
(二)負責制訂和實施全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市轄各縣(市、區)房地產管理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各項業務工作。
(三)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經營活動,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招標工作。
(四)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有償轉讓、經營和開發利用工作。
(五)負責管理和規範房地產交易市場,負責房地產買賣、出租、抵押、交換、繼承、贈與、典當及商品房銷售、預售管理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辦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中心城區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分配和管理;負責直管公房資產管理,承擔直管公房的租金收繳、維護、維修和危舊房改造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對開發項目竣工驗收;負責住宅小區評比工作;負責危房鑑定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制定和實施房屋拆遷規定,審批拆遷單位資質,發布拆遷公告,監督檢查拆遷安置房的設計和質量工作仲裁拆遷糾紛。
(十)負責全市房地產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和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運作;負責全市商品房維修基金歸集和使用管理。
(十一)負責全市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建立房地產檔案,辦理房地產變更登記手續,確認房屋測繪面積,仲裁和處理房地產糾紛;負責對房地產測繪企業資質等級的管理;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屋租憑、價格評估、白蟻防治、房屋維修等行業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管理機關後勤事務工作。
(二)房地產開發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訂住宅建設與房地產開發規劃和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負責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負責對中心城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發放。
(三)物業管理科
負責對全市物業管理政策指導;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工作;對市中心城區直管公房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管。
(四)市場管理科
負責全市房地產市場的管理;負責指導、規範產權籍的管理。
(五)住房制度改革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財政預算、決算的編制、局系統財務核算與監督。
(七)住房保障科
負責擬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直屬機構
吉安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房屋徵收政策的指導,負責對全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的行政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姜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