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吉安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於1992年9月經吉安地區行政公署批准成立(吉署[1992]113號文),副縣級行政機構,內設綜合、業務兩個科;1994年9月贛國稅發[1994]068、070號文批覆保留直屬分局並明確為市局正科級直屬機構;2003年3月根據贛國稅函[2003]112號文更名為“吉安市國家稅務局重點企業管理分局”;2004年10月根據贛國稅發[2004]235號文更名為“吉安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直到至今。根據贛國稅發[2004]235號文規定和吉市國稅發(2004)173號文通知精神,直屬分局“負責城區範圍內大型企業及金融、保險、證卷、鐵路、郵政、電信、移動、聯通、石油、菸草等企業的稅務管理;負責城區範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的稅務管理”。金融、保險、證卷、電信、郵政等行業均屬監管企業,目前監管企業共30戶,其中市國稅局監管24戶,直屬分局監管6戶。
機構設定
1、綜合股。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督促檢查、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和目標管理考核;負責經費、財務、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後勤管理和服務及對外接待工作;負責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市局安排、交辦的有關人事、教育、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局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
2、稅政法規股。組織實施企業的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金稅工程系統的管理、協調,開展稅政調查研究,跟蹤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組織協調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務工作;負責稅法普及、宣傳及公告;負責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
3、徵收管理股。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落實上級局制定的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征管改革和征管信息化建設。
4、信息管理股。負責對信息數據的分析及管理;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構建和管理計算機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維護信息設備、軟體和綜合資料庫;負責“金稅工程”的網路暢通、數據管理和技術工作;參與組織套用軟體的推廣及技術培訓工作;協助稅控器具的鑑定和推廣工作。
5、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稅收收入計畫預測、分配及票證管理,負責發票管理和“金稅工程”稽核系統數據採集和認證、報稅系統的管理;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票證管理、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
6、稅源管理一科。負責城區範圍內大型企業及金融、保險、證券、鐵路、郵政、電信、移動、聯通、石油、菸草等企業的稅務管理;具體負責一般納稅人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7、稅源管理二科。負責市本級範圍內小規模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8、納稅評估科。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納稅評估的工作制度及工作部署;負責本局範圍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具體納稅評估工作,省、市局下發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性或重點稅源專項納稅評估工作;推廣套用評估軟體,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做好其它有關納稅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