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支隊現有民警27名,其中,支隊領導四人,下設四個大隊(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兩個科(秘書科、法制科)。
職能
支隊主要職能為: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 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開展偵查工作;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案件和部分重大經濟犯罪案件;負責對我市出市辦理的經濟犯罪案件把關監督;負責對外省(市)來我市辦理經濟犯罪案件在程式上進行審核把關,配合外省(市)公安機關來我市辦理經濟犯罪案件;加強經偵隊伍建設,組織全市經偵隊伍的業務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