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中國黨政機構一種編制組織形式。兩個具有不同編制、職責的黨政機構由於工作對象、工作性質相近或其它原因而在同一地點辦公,兩個機構的人員、資源可在上級統一指揮調度下視工作需要而靈活運用。
外延
合署辦公本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由於工作性質相近或聯繫密切,在同一處所辦公。它是集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精簡效能、規範運轉的機構管理模式。
合署辦公機構現系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機構組成的聯合機構。“合署”不是合併。合署單位可分別配備行政領導班子(也可兼職),分別刻制印章和掛牌子。
例如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就是合署辦公,監察部長一般兼任中紀委副書記和國家預防腐敗局的局長。再例如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就也是合署辦公,中央政法委書記也兼任中央綜治委主任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