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保險契約
1.1契約構成本附加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附加契約”),由主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主契約”)投保人提出申請,經本公司同意而訂立。主契約所附條款、投保單及與本附加契約有關的其他投保檔案、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附貼批單、其他協定,凡與本附加契約相關者,都是本附加契約的構成部分。凡本附加契約未做規定的內容,主契約條款適用本附加契約。若主契約與本附加契約的條款互有衝突,則以本附加契約的條款為準。
1.2投保範圍年滿十六周歲到六十周歲(續保時最高不超過六十五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公民,可作為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或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均可作為投保人,向合眾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投保本保險。
1.3契約生效本附加契約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險費並簽發保險單開始生效,具體生效日以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上所載的日期為準。
1.4契約內容變更在本附加契約有效期內,經投保人與本公司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契約的有關內容。變更本附加契約的,應當由本公司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與本公司訂立書面的變更協定。
1.5契約的解除與終止一、投保人於本附加契約成立後,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附加契約。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契約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1、保險單或其它保險憑證;2、解除契約申請書;3、保險費收據;4、投保單位證明。三、投保人要求解除本附加契約的,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契約申請書之日二十四時起,保險責任終止,並於接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未滿期保險費。已發生保險金給付的,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保險契約。四、主契約效力終止,本附加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未滿期保險費。?
本契約保障責任
2.1保險金額本附加契約的保險金額分為兩檔,投保人可以選擇其中一檔並在保險單中載明。每一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2.2保險期間本附加契約的保險期間同主契約。保險期間屆滿後,如主契約繼續有效,經本公司同意且投保人按期續保並交付保險費,本附加契約繼續有效。
2.3保險責任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保險事故或保單生效三十天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進行住院治療,本公司就其實際支出的各項合理醫療費用按約定比例在各項醫療費用限額內(見附表一“合眾團體附加住院醫療保險給付限額表”)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醫療費用須符合當地公費醫療或社會醫療保險規定。若被保險人可從政府、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獲得醫療補助、津貼或其它醫療保險金,本公司將從應付“住院醫療保險金”中扣除相應數額。被保險人不論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療,本公司均在規定限額內分項給付保險金,分項累計給付金額達到該項醫療費用限額時,該項保險責任終止。公共保險金額:當投保團體人數超過100人時,投保人可選擇設立公共保險金額。設立公共保險金額後,當被保險人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其個人限額時可以從公共保險金額獲得與其個人保額同等的保障。當本公司在被保險人個人保險金額外累計給付金額達到公共保險金額時,該項保險責任終止。公共保險金額最低為投保團體所有成員合計保險金額的30%,且需按照公共保險金額費率交納相應的保險費。
2.4責任免除被保險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住院治療的,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1)被保險人不論在神智清醒與否的狀況下自殺或自傷;(2)投保人或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3)被保險人因自身的犯罪行為或因拒捕而導致的;(4)戰爭、軍事行動、暴亂、叛亂、恐怖主義襲擊;(5)被保險人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違禁藥品,成癮性吸入有毒氣體,酗酒或鬥毆;(6)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7)被保險人從事潛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熱氣球、跳傘、攀岩、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擊、特技表演、蹦極、賽馬、賽車、各種車輛表演及車輛競賽等高風險運動;(8)被保險人懷孕、流產、節育、分娩或由此所導致的任何併發症;不孕不育治療、人工受精;(9)被保險人藥物過敏、食物中毒、因醫療事故導致的傷害或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10)被保險人因精神錯亂或失常而導致的;(11)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熱或輻射;(12)患有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以上病症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定義為準。若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中發現上述病毒或抗體,則認定已感染該病毒)期間住院的;(13)牙齒修復、牙齒整形及視力矯正;(14)美容手術、變性手術及一般理療;(15)腰椎間盤突出症;(16)先天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17)保單中特別約定的除外疾病及未告知的既往症。?
保險費3.1保險費的交納本附加契約的基本保險費根據被保險人的年齡、性別及選定的保障檔次確定。投保人選擇設立公共保險金額的,應按公共保額費率表計算公共保額保險費。本契約的保險費須於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期間不滿一年的,本公司按照極短期保險費收取保險費。?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4.1保險金受益人本附加契約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它指定或變更。
4.2保險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應於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4.3保險金申請一、被保險人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事故時,由被保險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並憑下列證明和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1、保險單及其它保險憑證;2、保險費收據;3、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4、由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書(寫明診斷全稱、簡單病史及治療過程)、住院醫療費用原始收據、費用結算明細表及處方;5、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其它證明和資料。二、如為代理人申領,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4.4保險金給付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所需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後,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定後十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4.5保險金申請時效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釋義5.1意外傷害指遭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5.2住院指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入住醫院之正式病房進行治療,並正式辦理入出院手續,不包括入住門診觀察室、家庭病床、其它掛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
5.3手續費保險費×25%×(12-本契約已經過月數)÷12。5.4未滿期保險費保險費×(12-本契約已經過月數)÷12,不足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5.5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指下列情形之一:(1)沒有駕駛證駕駛;(2)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3)駕駛員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4)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持未審驗的駕駛證駕駛;(5)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6)持學習駕駛證在高速公路上駕車;(7)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無有效駕駛證駕駛的情況。
5.6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運動。
5.7攀岩指攀登懸崖、建築物外牆、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5.8探險活動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見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5.9愛滋病指獲得性免疫力缺乏綜合徵。
5.10愛滋病病毒指獲得性免疫力缺乏綜合徵病毒。獲得性免疫力缺乏綜合徵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獲得性免疫力缺乏綜合徵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5.11既。。。。。
參考資料:http://www.mcjr.cc/ProCenter/Detail/Index/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