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縣畜牧局

(四)負責全縣動物及其產品的防疫檢疫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縣獸醫獸藥、飼草飼料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職責。
(三)增加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職責。
(四)增加扶持和指導全縣畜牧專業合作社、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和學會等的發展工作。
(五)加強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管理職責。
(六)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七)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的應急處置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畜牧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全縣有關畜牧、獸醫獸藥、飼草飼料、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全縣畜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引導全縣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和區域布局,指導全縣畜牧業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會同環保部門做好畜牧業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的管理工作,加強地方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開發,推廣畜禽新品種;培育、保護和發展畜產品品牌。
(四)負責全縣動物及其產品的防疫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擬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預案;組織實施對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畜禽防疫、防疫監督、動物及其產品檢疫,指導全縣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
(五)負責全縣獸醫獸藥、飼草飼料的監督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產品的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
(六)研究擬定畜牧產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技術推廣。
(七)負責全縣畜牧獸醫項目的立項、申報、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專項發展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牧業資金、物資的統籌安排和監督管理。
(八)指導和協調全縣畜牧業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定畜牧產業化經營政策和大宗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供市場信息服務,推進畜牧產業化發展。扶持和指導全縣畜牧專業合作社、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和學會等的發展工作。
(九)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
(十)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指導生鮮乳收購站布局規劃和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畫。
(十一)負責畜牧系統職稱的評定及科技隊伍、人才建設工作。管理機關、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工作。
(十二)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三)承擔縣人民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縣政府及縣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畜牧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監察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局內公文的核稿、文電處理、檔案、目標管理、精神文明、群團、工會、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普法、衛生、後勤等工作;負責畜牧獸醫法律法規的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畜牧系統職稱評聘、管理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建設、黨的思想、組織、宣傳、作風建設、單位行政效能建設和紀檢、監察、信訪、黨風廉政及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畜牧業項目資金、畜牧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各項事業經費及預算外經費;管理國有資產;制定並組織實施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承辦日常財務工作,編制年度預決算報表和分月執行情況報表;參與全縣畜牧業項目監督管理。
(二)生產股
負責《畜牧法》、《種畜禽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研究擬定畜牧業科技和生產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畜牧業結構調整、畜牧基地建設以及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研究探索畜牧產業化運作模式,指導全縣畜牧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畜禽品種管理、引進、試點示範和推廣工作;負責飼料飼草、牧草種子和種草養畜行業管理及飼料生產技術服務,以及草山草坡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負責畜牧獸醫新技術推廣及科學技術的宣傳和普及;負責畜牧生產情況的收集、統計、匯總和上報,承擔畜牧生產專題調查研究;負責畜牧業重大科研課題、攻關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畜牧系統技術培訓和人才教育工作;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畜產品的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指導畜牧業環保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扶持和指導全縣畜牧專業合作社、協會、中介服務機構和學會等的發展工作。
(三)獸醫獸藥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動物防疫法》、《四川省實施辦法》、《獸藥管理條例》的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和重大動物疫情的撲滅;負責對從事動物飼養、加工、經營及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條件審查;負責獸藥生產經營企業的條件審查及監督管理;負責動物防疫檢疫、獸藥生產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協調畜牧業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培訓、考試、考核和管理工作;承擔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開展行政執法監督。
(四)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市場信息股)
研究擬定畜禽及畜禽產品市場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合江仔豬產地批發市場建設與規範化管理;研究提出畜產品流通與市場建設、信息體系建設和促進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服務的政策措施;預測並發布畜禽及畜禽產品和畜牧生產資料供求信息,開展市場信息諮詢服務,促進畜牧產業化發展;負責縣畜牧局區域網路和畜牧系統信息網路建設,指導畜牧部門信息網路建設和信息服務工作;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合江縣畜牧局事業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正股級職數5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合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合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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