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浩(1106~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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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政治家、詞人。字直翁。明州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南宋紹興十五年(1145)進士,由溫州教授除太學正,升為國子博士。他向高宗建議立太子,以此受知於朝廷,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史浩任參知政事,推薦樞密院編修官陸游。隆興元年(1163),拜尚書右僕射。他首先辨趙鼎、李光無罪,又說岳飛久冤不白,應該為他們平反,恢復原有官爵,照顧他們的子孫。孝宗都依他建議辦理。史浩政尚寬厚,有一次為了要救一個無罪而被判死刑的市民陸慶童,和皇帝爭論起來,忿而辭職。後來孝宗提起陸慶童的案子,還表示後悔。史浩任職時推薦陸九淵、葉適等15人。他年老致仕以後封魏國公,光宗即位(1189)後,進官太師,紹熙五年卒,封會稽郡王。寧宗即位(1194)後贈諡文惠。嘉定十四年(1221),追封為越王,配享孝宗廟庭。
史浩是宋代有名政治家,他的一個兒子史彌遠也官至右丞相。他的集子中保存了許多不易見到的宋代大曲的歌詞。關於唐宋的歌舞戲,現在大都已經失傳。今能見到的宋人詞曲集,大都是個別作者寫的獨立詞調的結集,沒有組成整套的演奏用腳本,一般士大夫家中歌女所唱的,也多數是單獨的歌,前後不相連續。在史浩的《峰真隱漫錄》中,記錄下了他創作的好幾套大曲的歌辭。每一套又各有段落,他記下了段落的名稱與細節。現存所能見到的有 7套:①《採蓮》(壽鄉詞),內分“延遍、遍、入破、袞遍、實催、袞、歇拍、煞袞”,共8個部分。②《採蓮舞》,也是8個部分,但並無每一部分的專名,只在每一段唱詞之前,詳細寫明了每一演員的動作和念詞(駢文)。在念詞之後,也附錄了唱詞,這些唱詞是常見的詞調。③《太清舞》,也是8個部分,內容為遊仙求道之歌。④《柘枝舞》,共4個部分,其第一部分詳細的問答,也是指導演員唱什麼歌的節目單。⑤《花舞》,共14部分。前面的11部分每首唱詞之前、念詞之後又有七言四句,以花配客,點明所唱花名及其“客”名。如牡丹為貴客、瑞香為嘉客、丁香為素客、春蘭為幽客、薔薇為野客、酴釄為雅客、芙蕖為淨客、秋香為仙客、菊英為壽客、寒梅為清客、芍藥為近客,每花舞唱了,後行吹《三台》。念了,舞、唱〔蝶戀花〕。⑥《劍舞》,舞者 2人唱《霜天曉角》,舞“劍器曲破”,演《鴻門宴》故事,樂部唱曲子,舞“劍器曲破”一段。⑦《漁父舞》共8段,每段的唱詞都是〔漁家傲〕,但每曲的唱詞不同。
史浩還有許多其他詞作,但由於他一生都是在富貴氣極濃重的氣氛中度過的,所以他的作品最多是壽詞、勸酒詞和時令佳節的應景頌聖之詞或朋友應酬的作品,文學價值不高。
著有《峰真隱漫錄》50卷,有清印本。《峰真隱大曲》2卷、《詞曲》2卷,有《彊村叢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