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史明軒,女,漢族,生於1930年6月27日,浙江省寧波市人。中共黨員,陝西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1954年8月畢業於武昌華中師範學院教育系。因其學習成績優異,校系領導原決定將其留校從事心理學教學工作,但她為了支援大西北,再三向校系領導提出赴西北的請求,終於如願以償,被分配到西安師範學院教育系工作。
史明軒教授主要給本科生及研究生講授教育學、德育學、教育近代史、教育哲學、倫理學等課程。所帶三屆研究生均順利通過碩士學位答辯,現都成為有關單位的骨幹力量。她主編的《德育學》獲全國優秀圖書二等獎,《中學生家長必讀》獲省社科聯優秀圖書二等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預防和教育》獲省教委人文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及創新優秀成果一等獎。她發表論文近百篇,多篇被省教育學會、親職教育研究會等學術團體評為優秀論文,故自1978年至1986年期間,曾多次獲學校教學質量優秀獎及科研質量優秀獎。
此外,由於職工教育飛速發展的需要,她還被“全國成人教育委員會”聘為兼職研究員。1983年曾應福建省教育廳的邀請為福州市“成人教育培訓班”做了系列講座,其講稿編成《福建成人教育》專刊,被遼寧、天津及我省成人教育雜誌轉載,反響頗好。
史明軒教授是一名優秀的教育工作者,在積極搞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兼任全國德育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親職教育學會常務理事、西安市培育兒童協會常務副理事長、西安市第九、十屆婦代會特邀代表等職。
1988年退休後,她始終本著“老有所為”的奉獻精神,根椐國家和社會的需要堅持發揮餘熱。如配合教育部及全國婦聯頒布的《家長教育行為規範》,為社會各階層做了數百場親職教育講座,宣傳現代家教理念,傳授科學教子的原則和方法;為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頒布和學習,應陝西省教育廳的聘請,編著出版了《未成年人的教育、保護和犯罪預防》一書,現已成為我省各級學校及家長們學習和貫徹《兩法》的主要參考書籍。她曾三次被陝西省、西安市婦聯評為“三八紅旗手”,五次被省市兒少工作委員會評為優秀兒少工作者、熱愛兒童工作者,1999年被國家委、全國婦聯評為“全國親職教育工作先進工作者”,1999年被北京“中國國際名人協會”等四個單位評審並頒發了“世界文化名人成就獎”的榮譽證書,2000年又被陝西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評為“陝西省教育系統先進個人”。
史明軒教授先後被國家人事部專家服務中心編入《中國專家大辭典》,被文化部編入《世界文化名人辭典》(華人卷第五集),被國家統計局編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創業功臣大辭典》,被北京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編委會編入《與時俱進——“三個代表”實踐者》(業績卷),同時也被香港中華教育研究交流中心等單位編入 《中國教育專家名典》及《世界優秀專家人才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