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普桑於1640年回到巴黎這段時期,為路易十三的宮廷完成了大畫《耶穌基督訂立聖體聖事》,為宰相黎塞留的豪華住宅作了天頂畫《時光與真理》、壁爐裝飾畫《跪在燃燒的未開墾叢林地前的摩西》,還為一些教堂繪製了許多祭壇畫;與此同時,在製作大型壁畫的間隙,他又為宮廷圖書館出版的聖經、維吉爾與賀拉斯的詩集作了一些卷首畫和圖案裝飾。這些瑣碎的大小繪事占去了他大量自由思考創作的時間,尤其是當他被任命為羅浮宮裝飾工程的總指揮時,又有許多設計與雜務纏身。但畫家仍以極大的耐心完成著這些任務。這時,宮廷里另一位畫家西蒙·武埃始終與他水火不容,他深感厭倦。1642年,他藉口回羅馬探望妻子離開了法國。翌年,路易十三去世,法國內政更趨動盪,他留居義大利的心意更堅定了。這一幅《台階上的聖母》就是他返回羅馬與親人團聚後應訂戶之約完成的一幅宗教畫傑作。
《台階上的聖母》(圖上展現的是全畫的中心部位,全畫為橫幅),幾乎不象一幅傳統意義上的宗教畫,對聖母、聖子、聖安娜以及施洗約翰等人物的處理,似乎都服從於一種構圖的思考。畫家最關心的是規範性:穩定的三角形構圖,聖母的紅衣藍裙、聖安娜的黃袍,右側聖約瑟的黑色法衣,這些色彩上的鮮明對比,具有一種莊嚴的審美價值。人物是那樣矜持,象一出舞台劇。背景還用古羅馬的建築物,整個畫面缺少宗教意味,但也不具備拉斐爾那種天倫趣味,它給人以和諧與對稱感,從構圖中透視出藝術家潛心於古典藝術規範的執著精神。
普桑回到羅馬後,過著與家人同歡共樂的簡樸日子,他不需要榮譽,甚至拒絕了送上門來的榮譽。但他仍在不斷創造傑作,如《所羅門的判決》、《利百加》等名畫,是與這一幅《台階上的聖母》同時期完成的。鑑賞普桑這一時期的繪畫,可以發現畫家長期所探索的東西,按照他對後人的影響來看他的繪畫觀,大致可歸納以下幾條: 一、他強調繪畫與雕刻都是理智的產物,因此藝術家必須是一位學者,而不是工匠。 二、藝術與詩在"模仿自然"中具有共同性,因此,他認為造型藝術應和文學一樣,目的在於提高人的崇高理想。 三、古希臘提倡的美,是秩序、和諧、比例與規範化。所謂古典主義原則,就是上述規範的美的強化。藝術就應服從於這種美的法則。普桑是法國古典主義繪畫的奠基人,法國在18世紀形成的學院主義不能不歸功於他。對於古典畫法的褒貶,不能脫離歷史的範疇。普桑所倡導的"崇高風格"之所以對17世紀末期歐洲繪畫有極大的影響,就因為歷史需要這種具有規範化的造型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