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可耐受攝入量(tolerable intake,TI)是由IPCS(國際化學品安全規劃署)提出的,是指沒有可估計的有害健康的危險性對一種物質終生攝入的容許量,是對某一物質攝入的安全限值。如血鉛≥700mg/L時,出現昏迷、驚厥等鉛中毒腦病表現 。
目的
可耐受攝入量的提出目的是為了限制膳食和來自強化食物及膳食補充劑的某一營養素的總攝入量,以防止該營養素引起的不良作用。當攝入量超過可耐受攝入量而進一步增加時,損害健康的危險性隨之增大。可耐受攝入量並不是一個建議的攝入水平。“可耐受”指這一劑量在生物學上答題是可以耐受的,但並不表示可能是有益的,健康個體攝入量超過RNI(推薦攝入量)或AI(適宜攝入量)是沒有明顯益處的。
歐洲食品安全局食品鏈污染物專家組(CONTAMPanel)對現有的毒理學數據進行了統計學分析後,設定三聚氰胺的新每日可耐受攝入量(TDI)值為0.2mg/kgb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