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貯存

可回收貯存又稱中間貯存,是對待高水平放射性廢物的一種過渡性措施。 適用於:①廢物中所含有的放射性核素半衰期較短,可採用貯存法以待其衰變達到無害化要求;②廢物(多系液態的)中含有某些可供利用的成分,需要留待以後提取出來;③作為一時的權宜之計,以待作出最終處置的最佳方案加以實施。

可回收貯存又稱中間貯存,是對待高水平放射性廢物的一種過渡性措施。適用於:①廢物中所含有的放射性核素半衰期較短,可採用貯存法以待其衰變達到無害化要求;②廢物(多系液態的)中含有某些可供利用的成分,需要留待以後提取出來;③作為一時的權宜之計,以待作出最終處置的最佳方案加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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