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古田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機關內設7個股室、1個稽查局,下設5個基層徵收分局,負責古田縣8鎮7鄉的地方稅管征工作。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92人,其中,黨員人數77人,占77.2%,大專以上79人,占85.8%。。成立以來(1994至2008年),累計組織各項收入9.95億元,年均增長19.59%。其中稅收收入7.53億元,年均增長15.84%;組織社保收入1.66億元,年均增長14.42%。2003年,被評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2009年,全縣地稅系統共有省級文明單位1個(縣局連續在第七、八、九屆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地級文明單位5個、縣級文明單位1個,全系統所有單位都取得了縣級以上文明單位稱號,實現了文明建設滿堂紅。從2002年起,連續6年在民主評議政風行風中名列全縣前三名,其中5年第一名。在2008年民主評議行風活動中,還獲得了參評不排名的殊榮。同時,幹部隊伍中湧現出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1人、省局先進工作者4人、省局征管能手4 人、市十佳稅務青年2 人等一批先進人物。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縣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辦理縣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督查縣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稅政科
負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在執行中的一般性解釋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和執行集體、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等財務會計制度,配合企業主管部門,加強行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稅收的協調與管理,指導全縣地方稅務系統的涉外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負責涉外稅收優惠的審核和涉外稅收的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有關稅收政策調整的建議。
規費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 ;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 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 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 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 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 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 負責政府授權( 委託) 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征管法規科
負責指導全縣地稅系統的政策法規工作。負責重要的稅收政策、法規和地方稅制改革方案調查研究的組織協調工作,並負責審核上報;會同有關股室審核、協調有關部門轉來的法規、規章草案中涉及稅收方面的條款。負責縣局與有關單位聯合制定下發的對納稅人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包括批覆、補充或解釋性檔案)的審核會簽工作。負責稅務聽證、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制定行政處罰工作制度。負責擬定和解釋稅務行政執法責任、稅收執法檢查、稅收執法過錯追究、重大案件審理等稅收業務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彙編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縣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執法自動化考核軟體培訓、運行。負責稅收科研調研工作。負責稅務司法方面的鑑定、解釋工作,對外出具稅收法律意見書。負責定期對縣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清理、鑑定。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有關稅收征管辦法、制度、規定等。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負責協調解決征管工作中的爭議問題;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負責地稅系統征管業務規程的規範管理;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負責管理延期繳納稅款工作;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草案和實施細則,提出地方稅制改革建議,擬定稅收業務規章制度。
計畫財務科
匯總分析全局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局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全縣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信息技術科
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縣局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縣地稅系統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後備幹部推薦以及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地稅系統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地稅系統人事檔案。制定全縣地稅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局機關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系統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效能辦
執行效能建設業務有關制度,正確運用效能建設相關規定;抓好機關績效考評工作,並對結果予以反饋;執行效能投訴辦事程式,認真調查和提出整改處理意見;認真做好效能建設的投訴效能的來信,來電、來訪的登記、審核工作及效能建設的各種材料的撰寫。按上級局和本局領導的部署,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效能建設的明察暗訪;做好效能信息的采編工作和各類報表、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