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二) 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依法治理工作,承擔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和縣法制宣傳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主管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組織檢查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普法依法治理骨幹培訓工作。
(三) 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管理全縣“ 12348 ”法律服務工作。
(四)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
(五)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社區矯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管理全縣社會矛盾、民間糾紛排查、調查工作;負責縣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七)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和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培訓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人秘股
宣教股
基層股
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股
城東司法所
城西司法所
水口司法所
黃田司法所
鳳都司法所
平湖司法所
鳳埔司法所
泮洋司法所
吉巷司法所
大橋司法所
卓洋司法所
鶴塘司法所
杉洋司法所
大甲司法所
法律援助中心
公證處
立勝律師事務所
中心法律服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