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屍
乾屍比較常見,是整個屍體乾燥的結果。它的特點是:“周身灰暗,皮肉干枯貼骨,肚腹低陷”。乾屍又可分成兩大亞型:a. 人工乾屍
一種就是國外通常所報導的乾屍,即木乃伊,它們在死亡後都經過處理:剖開體腔,取出內臟,屍體用熱溶的松香澆灌,然後用浸透松香的布包裹,出土的木乃伊在顱內、乳突小房內均有松香。此類應屬人工乾屍。如古埃及法老死後,經人工脫水和用樹酯香料處理而製成的木乃伊。另一種則是國內所發現的棺內乾屍。主要由於墓地地勢高爽,地下水位低,加之棺和墓內密封程度高,棺不漏氣,所以沒有受到地下水及濕度的影響。而棺內的腐敗過程和氧化過程耗掉了留下的氧氣,形成缺氧環境;加之屍體組織和一些物質的分解產物,不利於腐敗細菌的生長繁殖,屍體的腐敗便逐漸停止下來。屍體水分滲出體外,被殮裝、棺木或棺記憶體放的燈心草、木炭、石灰等吸水物質所吸收,屍體便逐漸於化而形成乾屍。因此,可以認為,凡是屍體埋葬前進行過防腐、取臟器、澆灌松香或棺內放入吸水物質等人工處理所形成的乾屍,稱之為人工乾屍。
b. 自然乾屍
指那些未經人工處理,主要由於埋葬環境乾燥導致屍體脫水而自然形成的乾屍。比如新疆的樓蘭古屍就是由於該地區地勢低凹,氣候乾燥,降雨量極少,屍體僅以粗製毛布和羊皮覆蓋,上面壓一層乾樹枝和沙土,並無密封良好的棺槨裝殮,故屍體周圍可接觸外界流通的空氣,在炎熱乾燥的荒漠之中,體內水分很快蒸發,對細菌生長繁殖極為不利,即便已開始腐敗的組織也逐漸減慢其腐敗過程,最後處於靜止的平穩狀態,使屍體保存下來。電鏡下觀察到皮膚、軟骨、橫紋肌、腎、腸等組織中出現大量的細菌或和細菌芽抱結構,足以說明死者體內發生過細菌繁殖過程。這些細菌與機體組織自溶、分解相互作用,使部分組織器官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但由於乾熱環境的影響,屍體水分大量迅速減少,細菌生長和屍體組織腐敗較快受到抑制,這也是使樓蘭古屍保存完好的重要原因。又如哈密古屍,其情況與樓蘭古屍類似,其墓葬地點是深人戈壁荒漠之中的一處偏僻的綠洲。地勢低凹,海拔只有200米,周圍是一片戈壁荒漠,氣候特別乾燥,有“哈密的吐魯番”之稱。哈密縣全年的降雨量平均只有34.1毫米,濕度年平均為40%~50%。可見古墓地所處的環境是十分乾燥的。而哈密古屍所在的墓穴和墓室十分簡陋,墓頂封土很淺,葬具不密封,這些因素會造成屍體與外界流通的空氣接觸,在極乾燥的環境中,屍體內的水分便很快蒸發。與此同時也抑制了細菌的繁殖,屍體的腐敗也就停止,並較好地保存下來。
鞣屍
鞣屍多形成於酸性潮濕土壤或泥沼地區。屍體處於溫度較低、空氣不流通的酸性泥沼中,腐敗菌的生長繁殖受到抑制,腐敗變慢或停止下來。酸性泥沼中含有大量腐殖質,富有單寧物質和多種腐殖酸。很可能是這些物質的作用,使屍體皮膚呈暗色,變得非常緻密,猶如鞣皮;使肌肉和臟器被脫水,部分蛋白質被溶去,因而肌肉及內臟體積縮小,重量減輕;使骨骼和牙齒的鈣質溶解,使骨骼變軟如同軟骨,容易用刀切開。這類古屍更為少見。1950年~1953年在丹麥的一些泥炭沼澤中發現幾具2O00多年前的古屍,其中一例為典型鞣屍。在我國歷代古屍中,僅發現一例,即上海浦東東昌路明代古屍,經鑑定為鞣屍。濕屍
在我國歷代古屍中較多見的是由於棺槨密封,又埋於深土中,並皆浸泡在棺液中,屍體體表濕潤,皮膚有小顆粒、散在的、少量的結節(即“皮疹”),而內臟表面有著少量的脂肪酸鹽顆粒。因此很難說是屬於屍蠟一類。當然,與鞣屍、乾屍等的差別就更大了。對於這些不典型的屍蠟,有的伴有部分脫鈣或無明顯脫鈣的,有的學者曾提出過這些古屍屬於特殊類型。參考國內關於古屍研究的報導,發現目前這些“不典型屍蠟”或屍蠟與鞣屍的混合型等不能明確分類的古屍,為數不少。故可以考慮有個比較統一的分類法,是否可以把這一類古屍,即出土時浸泡在棺液中,其外形完整,內臟俱全,肌體豐滿,尚有彈性,四肢關節尚能活動;解剖時,肌肉組織層次分明,血管神經完好無損;鏡檢下組織結構保存也較良好,在某些組織中還能找到細胞結構;這類古屍的皮膚表面也可能有少量脂肪酸鹽結節,骨質也或多或少有脫鈣現象,稱之為“濕屍”。屍蠟
屍蠟多見於浸在水中或埋在水分充足、潮濕多鈣和鎂等物質地區或泥土裡的屍體,在屍體表面或體內脂肪組織中形成灰白色或黃白色堅實的脂蠟樣物質,有油膩感,可以壓陷,但脆而易碎。屍蠟較乾屍少見,其蠟化的變化一般僅見於皮膚及皮下脂肪,因為屍體在蠟化過程中,腐敗大都仍在進行,局部形成屍蠟後,屍體其他組織,尤其是內臟,則大多已毀壞。國外關於屍蠟的報導較多。但國內尚未發現典型的屍蠟,不過,很多古屍都有屍蠟樣的改變。專家認為,這是因為環境雖然乾燥,但由於屍體一部分已乾化,其水分就足以供屍體的另一部分形成屍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