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淵源
中國原始社會末期的會計
會計作為一種管理活動,是人類生產活動的衍生物。在生產活動中,人們總是力求以較少的勞動耗費,取得儘可能多的勞動成果。 隨著社會分工的發展和勞動產品的分配、交換及消費等問題凸現,“計數”逐漸成為社會生活的必要,人們逐漸形成數量觀念,並嘗試著以實物、繪畫、結繩、刻契等方式來表現經濟活動及其所反映的數量關係。由實物記事(計數)、繪畫記事(計數)、結繩記事(計數)、刻契記事(計數)等方式所體現的原始計量記錄行為基本代表著同時期的“會計”行為,或者說,原始計量記錄行為是會計的萌芽狀態,成為會計的直接淵源。
奴隸社會時期的會計
奴隸社會取代原始社會後,在原始計量的基礎上,逐步形成最早的會計制度。中國有關會計事項記載的文字,最早出現於商朝的甲骨文;而“會計”稱號的命名、會計的職稱則均起源於西周,其含義是通過日積、月累的零星核算和終的總合核算,達到正確考核王朝財政經濟收支的目的。 據《周禮》記載,西周國家設立“司會”一職對財務收支活動進行“月計歲會”,又設司書、職內、職歲和職幣四職分理會計業務,其中司書掌管會計賬簿,職內掌管財務收入賬戶,職歲掌管財務支出類賬戶,職幣掌管財務結餘,並建立了定期會計報表制度、專倉出納制度、財物稽核制度等。這表明大約在西周前後,我國初步形成會計工作組織系統。當時已形成文字敘述式的“單式記賬法”
春秋以至秦漢的會計
在會計原則、法律、方法方面均有所發展。孔子提出了中國最早的會計原則:“會計當而已矣”,意思是會計要平衡、真實、準確。具體說是要求會計的收付存平衡正確無誤。它與目前的“客觀性”原則相似。戰國時期,中國還出現了最早的封建法典——《法經》,其中包含“會計”方面的內容,如在會計簿書真實性和保管方面,規定會計簿書如果丟失、錯訛,與被盜數額同罪;在會計憑證和印鑑方面,規定券契(當時的原始憑證)如有偽造、更改等情,重者與盜賊同罪論處,輕者以欺詐論處,如上計報告不真實,有欺詐隱瞞者,根據情節輕重判刑;在倉儲保管方面,規定對於賬實不符的,區分通盜、責任事故、非責任事故等不同情況進行處理;在度量衡方面,規定度量衡不準者,按情況不同實行杖打等處罰。秦漢時期,中國在記賬方法上已超越文字敘述式的“單式記賬法”,建立起另一種形式的“單式記賬法”,即以“入、出”為會計記錄符號的定式簡明會計記錄方法。它以“入-出=余”作為結算的基本公式,即“三柱結算法”,又稱為“入出(或收付)記賬法”。西漢時採用的由郡國向朝廷呈報財務收支簿——“上計簿”可視為“會計報告”的濫觴。南北朝時期,蘇綽創造“朱出墨入記賬法”,規定以紅記出、以墨記入。
唐宋時期時期的會計
我國會計理論與方法進一步推進。首先,產生了《元和國計簿》、《太和國計簿》、《會計錄》等具有代表性的會計著作。《元和國計簿》和《太和國計簿》分別為唐人李吉甫、韋處厚所撰,收錄了唐代人口、賦役、財政、稅收等方面的統計資料,按照國家財政收入項目分別記載其收入數字。《會計錄》為宋人所編,是一種按照國家規定的財計體制和財政收支項目歸類整理,並加以會計分析的經濟文獻。其內容可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會計、統計經濟資料部分,包括戶籍計賬方面的資料和當年財政收支的實際數額;二是會計、統計經濟資料的分析比較部分,也可稱為會計分析部分。其次,創立了“四柱結算法”。所謂“四柱”,是指舊管(上期結餘)、新收(本期收入)、開除(本期支出)和實在(本期結存)四個欄目。這種結算法把一定時期內財物收付的記錄,通過“舊管+新收=開除+實在”這一平衡公式加以總結,既可檢查日常記錄的正確性,又可分類匯總日常會計記錄,使之起到系統、全面和綜合的反映作用;可以說,“四柱結算法”的發明把我國的簿記發展提到一個較為科學的高度。四柱結算法中四柱平衡關係形成了會計上的方程式,這不僅成為我國傳統的中式記賬法(中式簿記)的一個特色,而且在世界範圍內也一直沿用下來。 最後,在宋代建立了我國會計史上第一個獨立的政府會計組織——“三司會計司”,總核天下財賦收入,提高了會計機構的地位;同時,隨著人們對賬簿的認識,宋代產生並流行著一些有關賬簿的專門用語。此外,“簿記”一詞作為我國最早的文字記載亦已見於宋代的文獻中。宋代的會計憑證可分為收入與支出兩類,皆有正副兩聯,憑證和賬簿都作為重要檔案一起由專吏負責長期保存。
元代的會計
元代承襲舊制,在會計方面無大發展。至明代,政府頗重會計報表,要求按舊管、新收、開除和實在四柱編報,報表逐級匯總上報,國家對報表有統一的編報格式和上報日期。明代代表性會計著作是《萬曆會計錄》,按舊額、見額、歲入、歲出匯錄了人戶、田糧、軍餉、俸祿及各種稅收和交通運輸等統計資料,編排井然有序,數據先後可循,並突出了財政收支項目的對比關係,便於分析研究。
明末清初時的會計
明末清初之際,中國又出現了一種新的記賬法——“龍門賬法”。此帳法是山西人傅山根據唐宋以來“四柱結算法”原理設計出的一種適合於民間商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其要點是將全部賬目劃分為進、繳、存、該四大類。“進”指全部收入,“繳”指全部支出,“存”指資產並包括債權,“該”指負債並包括業主投資,四者的關係是:該十進=存十繳,或進一繳=存一該。也就是說,結帳時“進”大於“繳”或“存”大於“該”即為贏利。傅山將這種雙軌計算盈虧,並檢查賬目平衡關係的會計方法,形象地稱為“合龍門”,“龍門賬”因此而得名。“龍門賬”的誕生標誌著中式簿記由單式記賬向複式記賬的轉變。到了清代,會計制度又有新的突破,即在“龍門帳”的基礎上設計發明了“四腳賬法”。四腳賬是一種比較成熟的複式記賬方法,其特點是:注重經濟業務的收方(即來方)和付方(即去方)的賬務處理,不論現金收付事項或非現金收付事項(轉賬事項)都在賬簿上記錄兩筆,即記入“來賬”,又記入“去賬”,而且來賬和去賬所記金額必須相等,否則說明賬務處理有誤。這種賬法的基本原理已與西式複式記賬法相同。清末,隨著西式會計的引入,中式會計趨於衰落。
古代會計小結
總而言之,中國古代會計制度經歷了文字敘述式到定式表達式、從單式簿記到複式簿記的演變過程。單式簿記經歷了從三柱結算法到四柱結算法的沿革,而複式簿記則經歷了從龍門賬法到四腳賬法的演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