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檢察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8月1日)
叢書名: 職務犯罪偵查實戰指導叢書
平裝: 31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510204982
條形碼: 9787510204982
尺寸: 22.6 x 16.6 x 1.4 cm
重量: 440 g
作者簡介
陳波,1965年1月生,湖南益陽人,畢業於武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自1989年起,先後在最高人民檢察院貪污賄賂檢察廳辦公室、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職務犯罪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工作,分別任副處級助理檢察員、正處級檢察員、院領導秘書、副主任。先後掛職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興安縣縣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長,分管黨委工作中的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以及政府經濟工作中的發展與改革、項目與招商引資和文化產業化建設;掛職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分管反貪污賄賂工作、反瀆職侵權工作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現任反貪污賄賂總局偵查指揮中心副主任(副廳級)。著有《國際反貪污賄賂的理論與實踐》、《刑事錯案探究與判解》(合著)、《中國反腐敗二十年》、《反貪偵查實戰要領》、《反貪偵查破案證據標準的把握與運用》、《反貪偵查突破口的選擇與運用》。在國核心心期刊上發表論文百餘篇。
內容簡介
《反貪瑕疵案件實戰分析與破解》(作者陳波)是“職務犯罪偵查實戰指導叢書”之一,分為反貪瑕疵案件概述;不同訴訟階段瑕疵案件的實戰分析與破解;類罪易錯關節點的剖析與難點化解三章內容。《反貪瑕疵案件實戰分析與破解》適合從事相關研究工作的人員參考閱讀。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反貪瑕疵案件概述
第一節 反貪瑕疵案件的概念和特徵
一、反貪瑕疵案件的概念
二、反貪瑕疵案件的特徵
第二節 反貪瑕疵案件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反貪瑕疵案件總體現狀分析
二、反貪瑕疵案件基本情況歸納
三、反貪案件被判無罪的現狀分析
四、反貪瑕疵案件產生的主要原因
第三節 破解反貪瑕疵案件的總體對策
一、進一步強化對反貪從業人員法治理念、人權觀念、嚴格依法辦案和接受法律監督的意識,使之成為辦案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進一步規範反貪偵查破案行為,出台和落實自我保護的辦法和措施,提商涉案證據的證明力和成案率
三、深化反貪偵查破案模式改革,進一步強化對反貪偵破活動過程以及案件質量管理、監督和調控的力度
四、加強各方協作配合,切實提高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質量
五、著力加強反貪偵查人員高度的責任感和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的建設
第二章 不同訴訟階段瑕疵案件的實戰分析與破解
第一節 初查階段瑕疵行為的實戰分析與破解
一、嚴格依法開展初查,確保辦案工作無懈可擊,案件質量無可挑剔
二、嚴格依照“孤證不能定案”和言詞證據補強規則,把握立案偵查條件,做好初查調查取證工作
三、牢牢把握“準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實質,結合涉嫌人員職務身份實際狀況來開展初查工作
第二節 偵查階段瑕疵案件的實戰分析與破解
一、立案偵查工作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和剛性標準要求進行
二、要認真把握和充分滿足認定案件所需要的證據程度要求
三、要有證明力強的證據使相關案件事實不論整體還是部分都被證明得清清楚楚
第三節 批准、決定逮捕階段瑕疵案件的實戰分析與破解
一、要充分考慮犯罪嫌疑人情節輕微,有無逮捕必要的問題
二、缺少關鍵證人、關鍵證據的犯罪嫌疑人不宜予以逮捕
三、要更多採用開放式辦案方法,儘量不搞押人辦案
四、對涉及證據單薄、單一的犯罪嫌疑人不宣勉強予以逮捕
五、注意解決外地犯罪嫌疑人到案就逮捕、不讓走人的問題
六、應跟蹤捕後案件發展或者證據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七、對涉及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案件的當事人不應著急逮捕
八、要確保對偵查活動的監督不流於形式,對偵查主體、管轄錯誤的情況堅決予以糾正
第四節 公訴階段瑕疵案件的實戰分析與破解
一、要解決對相關案件的把關定性不準的問題
二、不要將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硬行起訴
三、訴訟監督寬泛,本該抗訴的怠於抗訴
第五節 審判階段瑕疵案件的實戰分析與破解
一、要注意對審判權背後徇私枉法行為的查處,以正視聽
二、要強化補強證據規則在“一對一”案件證據採信中的運用
三、要把握準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主體資格的認定問題
四、要準確理解法律規定的法理、法義,避免不妥無罪判決的做出
五、要把握準法律條文的精神實質,以免因適用法律有誤而誤判、錯判
六、要準確把握罪與非罪或者此罪與彼罪的問題
第三章 類罪易錯關節點的剖析與難點化解
第一節 貪污罪易錯關節點的剖析與難點化解
一、要關注犯罪嫌疑人作案的主觀故意特別是共同故意之有無的把握問題
二、要準確把握承包經營方式的實質內涵,防止發生“滑鐵盧”
三、要把握好貪污犯罪對象的特殊性或者特定性要求的問題
四、要抓住職務犯罪“利用職務之便”、“錢權交易”的突出特徵做文章
五、要注意是否存在貪污犯罪構成所必需的標誌性犯罪手法
六、要把握和處理好涉及單位住房的涉嫌行為的相關問題
第二節 賄賂罪易錯關節點的剖析與難點化解
一、要圍繞構成受賄犯罪必須滿足的犯罪構成要件開展辦案工作
二、著力解決受賄犯罪案件“證據不足”影響案件成立的老大難問題
第三節 挪用公款罪易錯關節點的剖析與難點化解
一、涉嫌行為人主觀故意的有無決定了挪用公款犯罪成立與否
二、挪用的不是公款而是私人款項,則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構罪條件
三、使用被挪用公款所指向的“他人或者自己”,必須是私人個人或者民營企業
四、關於涉嫌行為人不具備法律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的問題
五、重視把握好涉及有關公款或者本單位資金流入證券、股票市場運作情形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
第四節 私分國有資產罪易錯關節點剖析與難點化解
一、國有資產的範圍比例的界定準確與否,是決定構罪與否的關鍵之一
二、私分國有資產犯罪非屬“口袋型”罪名,不能用非貪污、挪用則必可以私分國有資產來進行歸罪
三、要解決好私分國有資產構罪所無法跨越的行為主體的主觀故意尤其是共同故意存在與否的問題
四、要把握好私分國有資產罪與其他犯罪的實質區隔,穩妥處理相關案件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