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近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益規範,貪官的腐敗方式也在發生變化,從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逐漸轉向隱蔽性較強的信息賄賂、期權賄賂等隱性腐敗行為。針對這一情況,中央先後出台若干規定加以遏制。
隱性腐敗形式多樣化
談到“隱性腐敗”,許多基層紀檢工作者一點也不陌生。江蘇省鹽城市一名紀檢幹部給記者舉了個例子:該
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祁崇岳在擔任市委宣傳部長期間,一名幹部長期巴結討好祁,並不直接給其送錢物,但一直為其辦許多私事,“甚至經常給他擦背”。這名幹部來宣傳部不到5年,就從非黨員當上了正科長。祁事發後,此人也因為受案件牽連調離了宣傳部。“與傳統的物質賄賂不同,這種帶著所謂"感情色彩"的賄賂往往包著人情的外衣,打著禮尚往來的幌子,”這位紀檢幹部分析說,“但"換湯不換藥",腐敗的本質是不變的。對於這種新的腐敗現象,紀檢監察機關一樣應予以堅決查處。”“按照有關學者的分類,上面這個例子可以算作"幫助賄賂",即通過幫助手握權力的人或其親屬解決相應的問題、困難來獲取以後的關照、好處等。”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介紹,除此之外,性賄賂、信息賄賂、業績賄賂、感情賄賂、替代行為賄賂、期權賄賂等多種形式的“隱性賄賂”在反腐敗過程中被紀檢監察機關陸續發現,並得到重視與查處。
浙江省平湖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葉強對2007年發生的平湖市政協原主席郭躍榮、水利局原局長全保華受賄案至今記憶猶新。2003年至2008年期間,郭躍榮、全保華共同或單獨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平湖市一些公司在征遷賠償、“待征借地”、治江圍塗等諸多方面謀取利益,以收現金、入乾股、低價購買店面房、“借款”等形式收受賄賂。其中郭躍榮共同或單獨收受賄賂1699萬餘元,既遂399萬,實得244萬;全保華共同或單獨收受賄賂1876萬餘元,既遂576萬元,實得398萬餘元。
“在這個案子中,郭、全兩人首次獨創了"預期受賄"這一新概念,”葉強介紹,“由於行賄人承諾的賄賂數目實在巨大,兩人都不敢直接拿。為了掩人耳目,郭和全決定等自己退下來後再拿這筆錢,商定等退休後行賄者公司有了好項目後將這筆款子入股。這種"自作聰明"的方式並不能掩蓋和減輕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他們最終仍然無法逃脫黨紀國法的制裁。”
“隱性腐敗”的種類
“隱性腐敗”真的如此嚴重?相對於百性恨之入骨的貪污賄賂、索賄受賄、挪用公款、買官賣官等“顯
性腐敗”來說,“隱性腐敗”更難界定、更難預防、更難查辦,而且隨著反腐的深入與形式的變化,“隱性腐敗”手法變化莫測,種類名目繁多,僅歸納整理以下十種:一、期權交易是指官員利用在位時職務便利,為請託企業大肆謀利,並約定退休後兌現“好處”的一種方式。由於這個過程很隱秘,時空跨度大,較之傳統腐敗手段更“高明”、更“安全”,加之反腐法規上的“漏洞”,使之逐漸成為愈演愈烈的反腐難點問題。
二、乾股分紅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收受請託人提供的乾股。“乾股”故名思義就是不掏錢,由於穿上的是股東“馬甲”,披上的是“合法”外衣,收到的是“投資”回報,加之企業有不公開乾股持有人身份這道“防火牆”,使得這種“曲線腐敗”方式十分流行。
三、假賭謀利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由於有些官員不敢公開受賄,於是,請託人便以“娛樂”幌子,邀請其“打牌”與“搓麻”,並暗中與其他賭友事先“扣好點子”故意輸錢,這種賄賂方式叫“請君入甕”,既中招就乖乖替人辦事。
四、高賣低買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並以明顯低於或高於市場的價格向請託人買賣房屋等收取“差價”。由於既有合法的“手續”,又沒有多少“後患”,還可避免“面對面”收受現金的尷尬,而且“來得快”、“占資少”、“利潤高”,使得不少貪官紛紛跟進。
五、合作投資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合作”開辦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資”的名義,沒有實際出資和參與管理、經營而獲取“利潤”。由於可以“規避”法律制裁,而且比較隱蔽,這種“合作”越發成為官商勾結、從中謀利的“新品種”、“新工具”,現已查明的許多“黑心”廠礦就有許多官員的“投資”。
六、感情投資是指官員利用職務的便利,接受類似“狗腿子式”服務等非物質賄賂,並為其巴結討好者辦私事的一種方式。由於這帶有“感情色彩”,官員極容易成為“俘虜”,進而發展到不講原則亂辦事,甚至同流合污辦壞事,一旦敗露,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七、禮尚往來是指官員利用婚喪嫁取、生病住院等機會,大肆收受禮金、禮品與財物的行為。“禮尚往來”與“禮尚往來”雖一字之差,但它“巧妙”的契合了民間正常的禮尚往來,由於帶有濃重的“人情味”,鮮見被貼上“腐敗”的標籤,很少被打上“賄賂”的印記,因此成了官員認為“最安全”的斂財渠道。
八、裸體做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都已移居海外,本人留在國內任職的官員。由於“裸官”大都屁股不乾淨,為了養活海外妻兒老小,只得通過受賄斂財度日,而一旦有風吹草動,便溜之大吉,加之案件偵辦成本高、國際引渡協調難,因此“裸官”出逃被押回受審的寥寥無幾,所以“裸體做官”近幾年來似乎成了許多貪官追逐的新潮。
九、以智撈錢是指利用職務之便以及掌握的一技之長,通過講課、編書、策劃等所謂“合法”途徑,到下屬單位撈取錢財。由於法律對此並無嚴格限制,使得有些官員心思根本不在工作上,而是成天忙於胡亂編書向下攤派賣錢,天南海北到處亂侃收錢,這是值得關注的又一新的“高級”腐敗動態。
十、色情賄賂是指利用職務之便接請託人自已、或請託人有意安排的色情服務與性賄賂。由於“色情賄賂”帶有極大誘惑性,官員一旦上了鉤,百分之百難脫身,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溫情”賄賂的危害性與負面影響,要遠遠起過傳統意義的一般財物賄賂,90%以上貪官皆與色情有染就是鐵證。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深水區”再深,但“萬變不離其宗”,賄賂說到底是要和利益掛鈎的,是行賄者用各種手段與受賄者進行利益交換的行為。因此,只要我們的懲處措施到位,預防監督到位,打擊力度到位,就算“隱性腐敗”再狡猾,終究會與“顯性腐敗”一樣受到法律的制裁。
“溫和腐敗”的危害甚於虎
“非物質賄賂很注重"人情味",官員極容易成為"俘虜"。在現實中,隱性賄賂者與官員不是一般關係,都是稱兄道弟的,平時就是黃段子互發、不分彼此的哥們。”廣東省惠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松告訴記者,“賴昌星有句名言,"不怕領導有原則,就怕領導沒愛好。"他本人就是個典型的例子。非物質賄賂往往是物質賄賂的前奏,行賄者經常是多種非物質賄賂手段並用,然後物質賄賂跟進,使官員在不知不覺中突破法律底線。”
在“遠華案”之後,福建省又一次官場地震的引發者福州凱旋集團董事長陳凱,曾是福州首富,他的落馬導致8名福州高官先後被“雙規”、 35名官員涉嫌受賄1000萬。據知情者透露,陳凱有著驚人的公關能力,長期與該市的高級政要密切交往,極力溝通上層關係,精心編織社會資源網路,在福州可以做到“逢山開道,遇水搭橋”。 福州原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宋立誠、福州原市委常委兼秘書長宋長明及福清原市委書記朱健三人過從甚密,號稱“三鐵哥”,陳凱為拉攏巴吉他們,曾出資請三人持假護照到馬來西亞等地吃喝玩樂、豪賭。而與陳凱結交更深的是福州原公安局長徐聰榮。在福州,沒有多少人不知道徐聰榮是陳凱的“義父”。 每年徐的生日,陳凱都要操辦得非常熱鬧,酒宴一直設在海山賓館。辦這些事情,陳凱比徐的兒子還要積極,而且上下事務處理得妥妥噹噹,而他則利用徐聰榮的生日認識不少福州官場上的人物。據介紹,福州很多機關幹部在陳凱的幾家生意里都入了空股,每年分紅,吃年飯的時候很多地方官員來捧場,在案的很多人都是在吃年飯的時候收的紅包,不少官員們就這樣被陳凱拉下了水。
“很多行賄者對官員開始都是打"感情牌",慢慢將其落入已經設定好的圈套。”李永忠認為,“與物質賄賂相比,非物質化賄賂一是具有隱蔽性,不容易被發現,具有炮彈上的延遲引信的特點,穿透後的爆炸,破壞性更大。二是溫和性,常常帶有感情色彩和溫情面紗,一旦被腐蝕,則涉案很深。三是多次性,一旦上鉤,就被層層纏繞,環環緊扣,步步緊逼,次次中招,難以脫身。在一定程度上,看似"溫和"的非物質賄賂其社會危害性和持續性甚至超過了財物賄賂。”
國家新規劍指反腐盲區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反腐敗鬥爭的過程,就是腐敗形式不斷多樣化和反腐敗手段不斷完善這樣一個拉鋸式的對抗過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認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也就產生了賄賂的多樣性。換句話說,人的一切需求都可能成為賄賂的手段或媒介。但萬變不離其宗,說到底賄賂終究是和利益掛鈎,是行賄者用各種手段與受賄者進行利益交換的行為。目前,我國的法律僅僅將賄賂規定為財物,因此防止或遏制非物質化賄賂的一個基本途徑就是及時修訂我國的法律,擴大賄賂媒介的範圍,甚至是給人帶來利益的一切媒介。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已經加入的《國際反腐敗公約》,對賄賂的界定是"不正當好處",其中不僅包括財物,還包括非物質利益。”
令人欣慰的是,中央和有關部門已經陸續出台若干規定,對新形勢下產生的各種“隱性腐敗”進行了界定,並規定了相應的懲處措施:
——今年1月18日,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8個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52個“不準”,規範了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潔從政行為;
——今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力度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的力度,向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賄、國家工作人員為跑官買官行賄、危害民生的行賄等八類行賄犯罪案件,被列為嚴肅依法查辦的重點;
——5月,中辦、國辦先後頒布《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對加強領導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管理提出了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
——針對日益增多的內幕交易案件,中國證監會日前透露,正在會同有關方面繼續細化、完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兩個認定指引,同時加快推進“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責任認定指引”和“會計機構人員證券違法認定指引”等規則的出台。
“從治本的角度來說,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總病根"是剷除腐敗滋生土壤的根本之策。”任建明指出,“腐敗難以發生,任何類型的賄賂就都沒有了土壤,隱性腐敗也一樣會銷聲匿跡。”
人民日報:對腐敗“零容忍”
提起腐敗,很多人都會在腦海中迅速掠過幾個貪官的醜陋嘴臉,可能還會記起那令人瞠目的貪腐數字。對腐
敗的種種形式,比如貪污賄賂、索賄受賄、挪用公款、買官賣官等等,也並不陌生。腐敗,在民眾眼裡已如“過街之鼠”。多年來,反腐敗一直保持高壓態勢,每年都有不少官員因貪腐落馬,鋃鐺入獄。與預防、監督、教育有關的反腐敗規章制度也日益規範縝密,織出的“網眼”愈來愈小,腐敗的空間自然越來越少。
不過,就像電腦總有補不完的“漏洞”一樣,貪腐者總能找到制度的缺失,進而謀取個人利益,蛀蝕公眾財富。今天,一個新的腐敗現象——“隱性腐敗”,就如同新的電腦“漏洞”一樣,帶來了新的危險與危害。
腐敗方式由“地上”轉為“地下”、由直接轉為間接、由“現貨”轉為“期權”、從赤裸裸的權錢交易轉為隱蔽性較強的“隱性腐敗”,這種腐敗的“升級版”具有發現難、認證難、取證難的特點,增加了打擊的難度。
治理“隱性腐敗”,不僅需要對制度提出更專業、更精細、更科學的要求,更需要全社會對此進行反思、“會診”。
在對待腐敗問題上,人們表現得還是有些寬容。就像日常生活中常會遇到的“排隊加塞”現象:遇到“加塞”,如果是在自己的後面,人們往往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果是在自己的前面,有人可能會義憤填膺、憤而斥責,但也有人則可能選擇不願多“事”、由他去吧。雖然“加塞”只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它與“賄賂”的性質相似,都是行為主體意圖通過不正當、不公平途徑獲得“便利”。
正是這種對社會不良現象“由他去吧”的態度導致腐敗有了更廣的生存土壤。既然“加塞”不可避免,那么好吧,自己趕緊也去找找“人”看看能不能也“加塞”。由反腐敗轉而也去腐敗,距離並不很長。
從某種意義上說,反腐敗可以說是在跟人類的貪慾作“鬥爭”。因此,永遠不要寄希望於行使公共權力的人能夠嚴格依靠私德來自我約束。官員能夠自律當然很好,但如果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官員能夠按照道德標準來自我約束,而沒有法律規範來剛性他律、來制約、來懲治,腐敗很難根治。
歷史早就證明了這一點,“禮法”盛行的時代,腐敗也沒見消停過。所以,還是不要再抱有幻想,對腐敗,無論是“顯”還是“隱”,都要“零容忍”。唯有如此,方能玉宇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