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抗期
反抗期,青少年發展過程中獨立性傾向最明顯的時期。通常在十一、十二歲至十四、十五歲。該時期的少年身心方面雖不成熟但有劇烈的變化,如身高猛長,第二性徵越來越明顯,經驗和能力飛快增長,擺脫成人監護的願望異常強烈,因而與成人視他們為不成熟產生矛盾,表現出反抗心理和行為。反抗不一定是壞毛病
曾有專家做過這樣的研究:將兩歲至五歲的幼兒分成兩組,一組反抗性較強,另一組反抗性較弱。結果發現,反抗性較強的幼兒中,有80%長大以後獨立判斷能力較強;反抗性較弱的幼兒中,只有24%長大以後能夠自我行事,但是獨立判斷事情的能力仍比較弱,常常依賴他人。因此,專家認為,反抗行為有時候意味著孩子有其獨立自主的想法,不受干預也不受支配,這正是孩子發展判斷力的良好時機,值得父母重視。若只一味要求孩子服從你,那么他的判斷力自然就難以發展。 對於兩三歲至六歲的孩子,反抗不是什麼壞毛病。但是做家長的為何不能突破傳統的束縛,勇於接受孩子的想法,甚至容許他反對你的做法呢?大概是因為所謂的自尊、面子問題吧!如果這時候你能夠想到:孩子的反抗並非反叛,而是一種表達他自己的方式,你是不是會放下你的虛偽的自尊,接受孩子的想法呢?別小看這個不討人喜歡的反抗期,它是孩子個性形成的關鍵期,父母教養態度正確與否,直接影響到孩子良好的個性品質的形成。
父母應該怎樣應對孩子的反抗
1、相信孩子,滿足孩子的好奇心和合理要求
父母過度保護,往往也是導致孩子說反話的原因。好奇心的驅使,強烈的自主願望使孩子什麼都想去試,什麼都想去做。過度的包辦代替,會使孩子失去許多學習探索的機會;而一味斥責、制止,又會發生頂牛現象。父母要相信孩子的能力,滿足他的好奇心。比如他想到雨地里去玩,你就給他穿上雨衣、膠靴去玩吧;他要自己穿鞋,就讓他去穿,等他鞋和腳對不號時再去幫他;要洗衣服,給他一塊肥皂,隨他去洗自己的手帕、襪子;想掃地,讓他掃,哪怕越掃越髒……當然,父母的幫忙是必不可少的,給他理理袖子、系繫鞋帶、扒掉垃圾等。充分相信孩子,讓他們在滿足合理要求、親自實踐的同時積累經驗,體會成功的歡樂,這樣孩子就不容易養成和父母說反話的習慣了。2、理解孩子、尊重孩子
孩子到了兩三歲,喜歡跟父母說“不”,這是建立自我和自尊的第一步,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存在,要求有和大人一樣的平等地位,對成人的指揮和安排表現出越來越大的選擇性。此時的父母對他們的行動不要輕易加以干涉,不要傷害孩子的自尊。如果孩子必須順從你的意願,也不要用命令的口氣“要這樣”或“不許那樣”,而要以平等的姿態,徵詢孩子的意見,給孩子留出選擇的餘地。如“等你看完這個卡通片就去洗澡,好不好?……你是先玩積木,還是先看圖書?”既維護了孩子的自尊,孩子又樂意聽你的話,就不會輕易跟你說反話了。3、不能嬌慣、放縱孩子
孩子喜歡跟父母說“不”,本是一種正常現象,但如果聽之任之或百依百順,就會形成孩子任性、驕橫的性格。因此作為父母,對那些總是用說反話來達到自己不合理要求的任性的孩子應該:(1)心平氣和地講道理,介紹有關知識,說明不能滿足他的要求的原因,抑制任性、執拗行為的發生。
(2)設法轉移孩子的注意,用另一種使他更感興趣的事來吸引他,從而使他放棄那個不正當的要求。
(3)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明確表示父母的態度:不合理的要求,再鬧也不能滿足,然後立即走開,用冷處理的方法來終止孩子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