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基本原理與外國法制

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基本原理與外國法制

二、私人執行主體 四、私人執行的途徑 二、私人執行的濫用

圖書信息

作 者: 王健

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基本原理與外國法制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基本原理與外國法制
叢 書 名: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ISBN:9787503685040 出版時間:2008-06-01版 次:1頁 數:283裝 幀:平裝開 本:大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反壟斷法的執行可以動用公共和私人兩種資源。由反壟斷主管機構對反競爭行為採取的任何行動可以稱之為公共執行(public en.force.ment)。例如,反壟斷主管機構對違法者處以罰款或命令違法者停止某一違反競爭政策的特定行為,反壟斷主管機構甚至也可以通過發動訴訟來執行反壟斷法。一般而言,公共執行的特點是動用了公共財政和權力資源,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除了反壟斷主管機構以外,私人市場參與者在反壟斷法的執行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這種由私人發動的反壟斷法執行簡稱為私人執行(privateenforcement)。一般認為,私人是基於利潤最大化的理性選擇來決定執行投資和努力的程度、範圍和強度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個體利益,但有時也可以起到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
反壟斷法私人執行的立法和實踐始於美國。自20世紀90年代末期以來,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後,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已經成為大多數國家的必然選擇。私人執行模式有直接執行和“審決前置”執行之分,其中,直接執行模式是一種主流的私人執行模式。對於私人執行主體的確定,世界上有兩種做法:一種是以美國為代表的“損害”標準,另一種是以德國為代表的“影響”標準,“影響”標準代表著未來的發展方向。在理論上,任何反壟斷違法行為都可以成為私人反壟斷法執行的對象,但實踐中有一定的局限性。訴訟是私人執行反壟斷法的主要途徑,而損害賠償和禁令則是私人反壟斷法執行的主要救濟方式。

作者簡介

王健,1971年9月生,浙江黃岩人,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武漢大學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後,英國牛津大學法學院、紐西蘭奧克蘭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要理事,浙江省經濟法研究會副秘書長,浙江省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等職。2007年11月入選浙江省高等學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2005年12月入選浙江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三層次培養人員。曾在《法商研究》、《法律科學》、《法學評論》、《法學》、《現代法學》、《環球法律評論》、《法令月刊》(台灣)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50多篇,其中1篇論文為《新華文摘》全文轉載、5篇論文為人大複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全文轉載,1篇論文為《中國經濟法精萃》全文轉載;獨著《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構造》,合著《反壟斷法——轉變中的法律》,主持並參與了多項省部級課題。並有論文獲浙江省高等學校科研成果一等獎(2007年)、浙江省法學會優秀研究成果一等獎(2006年)等。由於科研成績突出。2006年被評為“浙江省優秀法學青年”。近年來主要從事競爭法、資產證券化法和公司法的研究和教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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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篇 原理篇
第一章 反壟斷法執行體制 3
第一節 通過執行實現反壟斷法的目標3
一、反壟斷法目標實現的途徑 3
二、反壟斷法的執行:公共執行和私人執行 5
第二節 反壟斷法執行體制 7
一、二元執行體制 8
二、一元執行體制 13
三、反壟斷法執行體制的最新發展 16
第二章 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 23
第一節 反壟斷私人執行的法理基礎 23
一、公法私人執行的理論之爭 23
二、公法私人執行的必然性及實踐考察 26
三、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公法功能的實現 30
第二節 反壟斷法私人執行的實證分析 34
一、私人執行量的變遷 34
二、私人執行主體 37
三、私人執行對象 40
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基本原理與外國法制
四、私人執行的途徑 43
五、私人執行的救濟方式 45
第三節 反壟斷法私人執行的模式 48
一、直接執行模式 48
二、“審決前置”執行模式 51
第四節 反壟斷法私人執行的優越性及其實現 53
一、自發性優勢 54
二、比較優勢 56
三、反壟斷法私人執行優越性的實現 63
第五節 反壟斷法私人執行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71
一、過度威懾和執行 71
二、私人執行的濫用 74
三、私人執行局限性的克服 76
第六節 私人執行與公共執行的分工和協調 86
一、私人執行和公共執行的分工和合作 87
二、私人執行和公共執行的衝突及其協調 91
第二篇 北美篇
第三章 美國反托拉斯法的私人執行 99
第一節 反托拉斯法私人執行的法律淵源 99
一、立法背景 99
二、法律淵源 101
第二節 私人執行的制度特色 103
一、強制性3倍損害賠償——金錢激勵機制 103
二、集體訴訟——促進全面執行 104
三、審判前證據開示制度——增強勝訴機會 106
四、單方訴訟費用規則(one-way costs rule)——降低訴訟風險 107
五、成功酬金制度(Contingency fees)——減輕訴訟負擔 108
第三節 私人執行的最新發展 109
一、正在發生改變的法律環境——私人執行的控制 109
二、美國反托拉斯法域外適用的拓展——私人執行的擴大化 111
三、間接購買者訴訟(indirect purchaser actions)的普及私人執行法律衝突的升級 113
第四章 加拿大競爭法的私人執行 115
第一節 兩類行為、兩條渠道——加拿大競爭法私人執行的基本架構 115
第二節 第36條——刑事行為的私人執行 117
一、第36條的基本規定 117
二、有限的執行範圍 118
三、私人執行的救濟方式——賠償損失抑或包括禁令 11 9
四、定罪與私人執行 121
第三節 第103.1條——非刑事可審查行為的私人執行 123
一、非刑事可審查行為可否私人執行的歷史之爭 123
二、第103.1條的基本規定 126
三、非刑事可審查行為私人執行的範圍 127
四、非刑事可審查行為私人執行的許可機制 128
第四節 競爭法私人執行的重大發展——集體訴訟 129
一、集體訴訟的目的及標準 130
二、競爭法集體訴訟的意義和實踐 131
三、競爭法集體訴訟的問題 132
第五節 最新動向 133
4 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基本原理與外國法制
第三篇 歐洲篇
第五章 歐盟競爭法的私人執行 1 37
第一節 私人執行的概念和作用 137
第二節 不發達的私人執行及原因分析 1 38
一、不發達的私人執行 138
二、原因分析 140
第三節 克服私人執行的障礙及效果 141
一、消除不確定的法律基礎——歐洲法院的努力 141
二、打破壟斷性的豁免審批權——歐盟委員會和理事會的努力 143
第四節 促進競爭法的私人執行——從綠皮書到白皮書 1 45
一、綠皮書的頒布及主要內容 146
二、私人損害賠償訴訟的主要障礙和問題 146
三、對綠皮書的評價 147
四、白皮書即將出台 148
第五節 結束語 149
第六章 德國競爭法的私人執行 1 51
第一節 私人執行在德國競爭法執行中的地位:理想和
現實 151
第二節 第7次修訂前的競爭法私人執行:立法和司法 155
第三節 第7次修訂後的競爭法私人執行:創新和不足 159
一、擴大了私人執行者的範圍 160
二、有限開放集體訴訟 161
三、減輕了私人執行者的舉證責任——約束力規則
(binding effect rule) 164
四、簡化和強化了損害賠償責任 166
五、限制了傳遞抗辯(passing-on-defense)的運用 168
六、降低了私人執行者的訴訟風險 170
第四節 結束語 172
第七章 英國競爭法的私人執行 173
第一節 歷史——有限的私人執行法律規定 173
一、傳統英國競爭法執行體制 173
二、有限的競爭法私人執行法律規定及其實施效果 174
第二節 《1998年競爭法》——不確定的私人執行法律規定 176
一、《1998年競爭法》的改革與私人執行 176
二、有關私人執行的相關法律規定 178
三、評價——不確定性 180
第三節 《2002年企業法》——競爭法私人執行的確定性改革 182
一、《2002年企業法》的改革與私人執行的確定性 182
二、確定性的私人執行法律規定 183
第四節 英國競爭法私人執行的制度特色 185
一、訴訟模式與管轄法院的關聯性 1 85
二、損害賠償l生質偏向於補償性而不是懲罰性 186
三、獨一無二的消費者代表訴訟 188
四、域外管轄的擴大化 189
五、私人執行制度運行狀況及評價 190
第五節 競爭法私人執行的最新發展——OlZr的討論文本與建議書 192
一、《競爭法中的私人訴訟:對消費者和企業的有效補救——討論文本》 192
二、《競爭法中的私人訴訟:對消費者和企業的有效補救——來自OFTr的建議書》 193
6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基本原理與外國法制
第四篇 亞太篇
第八章 日本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 197
第一節 公正交易委員會中心主義對私人執行規定的影響 197
一、以公正交易委員會為中心的執行體制 197
二、公正交易委員會中心主義對私人執行規定的影響 199
第二節 傳統的私人執行方式——損害賠償訴訟 200
一、損害賠償訴訟的兩條途徑 200
二、《反壟斷法》第25條和《民法典》第709條比較 201
三、私人當事人的選擇 204
第三節 20世紀90年代以前的損害賠償訴訟:作用有限及
原因分析 205
一、20世紀90年代以前損害賠償訴訟的情況 205
二、原因分析 206
第四節 20世紀90年代以後損害賠償訴訟的發展 21 1
一、JFTC對反壟斷損害賠償訴訟的促進 21 1
二、反壟斷損害賠償訴訟的法律改良 21 2
三、反壟斷損害賠償訴訟的新特點 214
四、評價 216
第五節 新型的私人執行方式——禁令訴訟 217
一、禁令訴訟的歷史:JFTC和私人當事人的角色差異 217
二、2002年修正:私人禁令訴訟的確立 218
三、私人禁令訴訟的適用 219
第九章 澳大利亞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 222
第一節 私人執行的艱難之路 222
第二節 私人執行的多樣性 226
一、禁令救濟 226
二、損害賠償救濟 227
三、申請聲明性解釋 229
四、申請其他命令 229
第三節 私人執行的實證分析 230
一、數據統計 230
二、從統計數據看澳大利亞私人執行的特點 232
第四節 ACCC與私人執行 234
一、ACCC代表私人訴訟 234
二、ACCC干預私人訴訟 235
第五節 結束語 237
第十章 紐西蘭反壟斷法的私人執行 239
第一節 私人執行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239
一、早期競爭立法和私人執行制度的空白 239
二、《1986年商業法》與私人執行制度的產生 240
三、《1986年商業法》的修訂和私人執行制度的發展 242
第二節 私人執行的實踐 243
一、私人執行優於公共執行 243
二、重視禁令救濟,缺少有效的損害賠償救濟 244
三、缺少私人後繼訴訟,但有公共後繼訴訟 244
四、私人執行對象主要集中於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為 245
第三節 私人執行方式 245
一、禁令救濟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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