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訴,指用主觀感受到的軀體上的不適來表達心理上的痛苦,是一個外化的過程。
體訴不是裝病,主觀上不是故意。但又總是感到身體不舒服,有時是一個部位反覆發病,而有時是這部位好了而別的地方又出了問題,且這種不適在臨床上沒有相對應的體症和體檢結果來支持。它帶有強烈心理暗示的背景。
在學校醫務室的工作中,醫生不時接觸到這么一種學生的存在。他們反覆到醫務室就診,訴說自己身體的不適,如頭痛、頭暈、腹痛、心慌等。查體卻無相對應的體徵,給予簡單的處理即好轉。這類現象讓人聯繫到心理學上的體訴問題。
初一新生在這一方面表現得就較為明顯。他們入學時年齡小,又要面對寄宿制的生活。學習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變,會讓他們突然感到諸多困難,有壓力。由於有效的溝通渠道還來不及建立,因而常常通過體訴的方式來表達。這時,體訴就顯得很自然,這既讓周圍的人接納了自己,又容易得到別人的安撫和照顧。他們主要的表達方式有頭痛、頭暈、腹痛、耳鳴、心悸等。嚴重的有暈倒、尿失禁、發熱、劇烈腹痛等,不一而足。一般在醫務室簡單處理(口服對症藥物、安慰劑,休息,言語交流,安撫等)即能很快緩解。症狀重的,為穩妥起見,也安排離校去醫院進一步檢查。但醫院檢查結果均不提示有器質性病變。這從另一方面也證實了這些學生有心理障礙(疾患)的存在。個別初三學生臨近中考時,也會出現類似的情況。
有體訴表現的學生說明他(她)有心理困擾,自己主觀意識不到,或主觀不去認識,或被無意識壓抑,而以另外的方式表達出來。這樣的學生往往自尊心強,自我保護意識強烈。據杭州第七人民醫院歷時三年所做的“中國小說心理衛生問題的流行病學調查”課題披露,該區中小學生行為問題總檢出率為18.5%。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深圳學生的發病率也不低,所以這樣的學生平時並不特殊,而是有心理困難需要幫助的普通學生。
如何應對有體訴的學生首先我們的態度應該是關愛,不嫌麻煩而不是歧視。
這些學生大部分隨著對環境的適應,人際關係的熟悉,心理承受能力的增強,體訴會逐漸減少。而少數的學生,會沉浸在一次又一次體訴的暴發中。因為在這樣的過程中,學生會變相得到多方面的安撫和照顧,會得到極大的心理滿足。對這部分學生,我認為在與家長得到統一認識後,可由校方中的一員(班主任、生活老師、心理老師、校醫等)直接向學生坦誠說出問題的所在,有時可一下起到震撼作用。讓其主動認識到問題,積極去面對。譬如:一年級的一位女同學剛進校時,經常腹痛、暈倒,但卻麵粉唇紅的。她父親帶其到醫院檢查,結果也不支持有病。鄔校長得知情況後就指示我們和她明談,一下子就讓她醒悟過來了。
對於個別嚴重的,已達到心理疾患程度,會有暈倒、呼吸暫停等表現的學生,心理諮詢很難會有效果。因此,班主任老師等應採取積極的態度,選擇合適的時間、場合與其家長溝通,爭取讓這些學生能早日得到專業的心理治療。
總之,體訴是一個人心理活動(不適)的外部表現,它和很多心理疾患相關聯,如癔病、神經官能征、隱匿性抑鬱症等。所以我們要積極關注和疏導,建立三級處理層次:一級普及型關注,在初一新生入學和初三迎考時,可針對大家共同關注的一些問題,通過講座、板報、團體諮詢、小組懇談會等形式大面積積極引導。我校在這一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二級個別諮詢。對體訴重,自己不能解決,已對生活和學習產生影響的,可建立單獨的,長期的,穩定的心理諮詢,這樣才能有效的幫助學生走出心理陰影。三級轉診。對明確有心理疾病的,需積極和家長溝通,爭取達成一致意見,能早日送學生進行專業的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