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電子秤

叉車電子秤

叉車電子秤是為裝載設備在裝載過程中稱量裝載物料的一種稱重計量器具。叉車電子秤可以提供被稱物料的累計值和列印清單。

鑑定

測力佳 測力佳

本型式評價大綱是等效採用OIML R51-1【自動分檢衡器】國際建議(1996年版)制定的,並按照JJF 1002--1998【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的規定編寫的。

二、引用文獻

OIML R51--1【自動分檢衡器】國際建議,1996年版

概述

叉車電子秤是一種車載稱重設備,與車載的機械控制部分集成為一體,在車載行進中實現稱重。它通過一個接近開關對預先確定的稱量位置的監測,將液壓轉換為鏟斗內載荷的重量而實現稱重。它有目標模式和累加模式兩種不同的工作方式,按照操作人員的選擇,可以自動將載荷進行累加,或是將在和從目標設定值中扣除。

要求

法制管理要求

該叉車電子秤使用的計量單位應是克(g)、千克(kg)噸(t)。該叉車電子秤的準確度等級按生產企業的聲明應達到Y(b)級秤的要求。叉車電子秤的銘牌、面版或表頭等明顯部位應標註計量法制標誌和計量器具標識,其標誌、編號和說明必須清晰可辨,牢固可靠。該叉車電子秤不允許使用者自行調整。

計量要求

6.1 樣機的包裝、外觀、銘牌、標誌檢查;

6.1.1 檢查該樣機的各種裝置,確認其均與申請者所提供的檔案資料相符;

6.1.2 銘牌上應標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生產廠、出廠編號、最大稱量、最小稱量、分度值、準確度等級等級符號等;

6.1.3 按產品說明書的操作要求檢查各個數字鍵、功能鍵及其組合套用的可靠性;

6.2 樣機在正常環境條件下的技術指標;

6.2.1 最大稱量(Max):Max=35.0t;

6.2.2 分度值:e=50kg;

6.2.3 準確度等級:Y(b)級;

6.2.4 工作電源:(10V~30V)V DC;

6.2.4 裝載量解析度10kg、20kg、50kg、100kg、200kg、500kg;

6..6 感測器工作溫度:-20度~+80度;

6.2.7 工作溫度範圍:-20度~+50度;

用途和場合

叉車電子秤可使車載在裝載物料的同時對物料進行自動稱重。

叉車電子秤廣泛套用於煤礦、港口、建築以及鐵路運輸中的貨物裝載量的控制。

原理

叉車電子秤是根據分別安裝在車載動臂油缸進油和回油油路上的2個壓力感測器,對車載動臂舉升過程中油缸壓力變化進行測定,並對速度進行調整,在車載儀表中的中央處理器自動進行計算,從而得出重量數據,並在儀表螢幕顯示所得出的重量。

車載車在翻斗提升過程中,壓力感測器將信號傳輸給計算機,進行數據轉換處理;當機車鏟貨後,大臂立即收回於始點位置,叉車電子秤即刻顯示貨物的重量;當機車翻斗卸貨時,螢幕顯示出累計重量;當翻斗下降於始點時,螢幕顯示出貨物的總累計重量。

組成

·兩個壓力感測器,用來測定車載液壓系統的壓力變化;

·一個接近開關,當動臂舉升到接近開關的時候,系統對壓力數據進行採集;

·車載儀表,對稱重數據進行計算,並在儀表的螢幕上顯示出稱重結果

基本技術數據

1、工作溫度範圍:-20~+50

2、工作電壓:10v·30vDC

3、準確度等級Y(b)

4、裝載量解析度10kg、20kg、50kg、100kg、200kg、500kg

5、防護等級:IP65

6、接口:RS232

7、感測器工作溫度-20~80℃

8、cpu:pentium

9、RAM:8Mb

10、串口:COM1

11、作業系統:MS-Dos

12、兼容Windows XP/2000

13、套用Microsoft Excel

操作環境

1.叉車電子秤在使用時應做預熱,提升動臂5-10次,是油壓及感測器預熱到正常工作溫度;

2.操作中,翻斗提升時,首先應控制動臂的操縱桿放在極後位置,即翻斗處於最後端;

3.動臂系統應進行嚴格潤滑,減少動臂的摩擦係數;

4.選擇較平坦的地面上進行稱重;

5.提升動臂的過程應將速度控制均勻;

6.車載停止行駛的情況下置零較好;

7.稱重過程避免車載行駛,如需行駛,應控制車速在10KM/h左右;

8.如配備多個翻斗時,稱重時必須校正所使用的翻斗;

9.電子秤開機前先啟動車載,電子秤關閉後再關閉車載電源;

10.清洗時避免水流如儀表,避免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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