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殷商以前(公元前27世紀頃),未有固定之城郭宮室。至堯之時(公元前23世紀頃?),則“堂崇三尺,茅茨不剪”,後世雖以此頌堯之儉德,實亦可解為當時技術之簡拙。至舜所居,則“一年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初期之都市已開始形成。且宮室已漸華侈。
至殷代末年(公元前12世紀頃),紂王廣作宮室,益廣囿苑。然周武王革命之後,已全部被毀。箕子自朝鮮“朝周,過故殷虛,感宮室毀壞生禾黍”而傷之。其後約三千年,乃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予以發掘,發現若干建築遺址。其中有多數土築殿基,上置大石卵柱礎,行列井然。柱礎之上,且有覆以銅櫍者。其中若干處之木柱之遺炭尚宛然存在,蓋兵亂中所焚毀也。除殿基外,尚有門屋,水溝等遺址在。其全部布置頗有條理。後代中國建築之若干特徵,如階基上立木柱之構架制,平面上以多數分座建築組合為一院之布置,已可確考矣。
與殷末約略同時者,有周文王之祖父太王由原始穴居之情形下,遷至岐下,相量地畝,召命工官匠役,建作家室宗朝門庭,詠於《詩經》。
周文王都豐,武王都鎬,在今長安之南。《詩經》亦有賦此區域之建築者。
據《詩經》所詠,得知陝西一帶當時之建築乃以版築為主要方法,然而屋頂之如翼,木柱之採用,庭院之平正,已成定法。豐鎬建築雖已無存,然其遺址尚可考。
文王於營國築室之餘,且與民共台池鳥獸之樂,作靈囿,內有靈台靈沼,為中國史傳中最古之公園。
成王之時,周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此為中國史籍中關於都市設計最古之實錄。
都市之制:天子都城“方九里,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蓋自三代以降,中國都市設計已採取方形城郭,正角交叉街道之方式。
夏代早期的宮室
我國的原始社會時期是指從原始人群開始出現(距今約五十萬年前)一直到夏朝建立(在公元前21世紀)為止的這一漫長的歷史時期。原始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第一階段,人類出現,原始社會也就產生了。
在原始社會早期舊石器時代,人類只能製造簡單的石器,通過狩獵和採集維持生活。新石器時代母系氏族得到了全盛,產生了農業和畜牧業,磨光石器流行,並發明了陶器。在新石器時代末期,人類已使用天然金屬。到了公元前3000~前2000年左右,人類學會了製造青銅,進入了青銅時代。這一時期,生產力有較大發展。隨著農業和畜牧業在生產中地位的提升,男性逐漸取代女性取得了社會的主導地位,父系氏族公社形成了。處於原始社會的人類生產力水平很低,生產資料都是公有制的。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出現產品的剩餘之後,就出現了貧富分化和私有制,隨之也出現了階級。許多文明的原始社會解體後都進入了奴隸社會。在原始社會時期,人類創造了象形文字,產生了原始宗教和圖騰崇拜。藝術也在這一時期產生了。
新石器文化遺址
中國境內,在距今五十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初期,原始人群曾利用天然崖洞作為居住住所。到舊石器時代後期,即距今約五萬年以前,中國原始社會開始進入母系氏族公社時期。中華民族的祖先早就在黃土地層上挖掘洞穴,作為居住之所。新石器時代,黃河中游的氏族部落,在利用黃土層為壁體的土穴上,用木架和草泥建造簡單的穴居和淺穴居,逐步發展為地面上的房屋,形成聚落。從全部挖掘在地面以下的袋穴,上升到半在地下的淺穴;從露天的穴口,到用樹枝等在穴口上搭蓋遮蔽風雨的棚罩。穴居時代積累了對黃土地層的認識和夯築的技能,在搭蓋穴口頂蓋的過程中也積累了木材性能的知識和加工的經驗技巧。穴口周圍堆土培實,以防地面水流入穴內;頂蓋上留出洞口,以便排煙通風等等;這些措施,逐漸形成了某些固定的屋頂形式。在南方某些低洼或沼澤地區,還從巢居逐步發展出樁基和木材架空的乾闌構造。這些可以看作建築的起源。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的西安半坡遺址、臨潼姜寨遺址等可以看到當時的聚居點已經是有規劃的形式,半坡遺址中顯然已能分出居住、燒制陶器、墓葬等區域範圍;居住區的中心有一座“大房子”;居住區外圍挖有寬而深的壕塹,作為防護之用。
可以認為,在原始社會時期,中國建築的特點已經開始萌芽。半坡遺址中許多小房子全都以一個大房子為中心,這種原始社會的生活方式,竟然如此深刻長久地遺傳下來,後來發展成為集合若干單體建築組成“組群”的總體布局原則。
原始建築-建築格局
姜寨遺址
古文獻結合考古證明,遠古的建築分為巢、穴這兩種形式。如韓非《五蠹》、《易·繫辭》和《墨子·辭過》等謂“古之民就陵阜而居,穴而處。”按象形古文解釋,宮和室都是在相同的屋頂下,有台階或兩個分隔空間的為“宮”……這類文字的構成,在紅山諸文化中均能找到佐證。如“小河沿”遺址,就是圓形雙室房址,按現代說法是個越層的套間。“千斤營子”和“小河西”的早期建築中,房屋朝向均坐北朝南,東南向設門,此遺俗延續至今。
典型的“興隆窪遺址”是新石器中期唯一揭露清楚的聚落,譽為中國建築史上的奇蹟。該遺址與附近14處史前聚落構成關係。158座排列有序的房址集中在環城壕內,城壕內有一“寨門”,與《魏書·勿吉傳》“築城穴居,屋形似冢,開口於上,從梯出入”的記載吻合。據考證“這一原始公社成員300餘人,每一座房址為最基層的一級社會組織,每一排房址又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第二級社會組織,圍壕內便是以親緣關係為基礎的第三級社會組織——氏族部落。”目前清理完畢的“興隆窪”房址已經超出了1000個。“富河”棚屋房址,系森林草原型原始建築的典型;瀋陽“新樂”再現了距今7200年前的原始聚落。
原始建築-考證價值
南方較潮濕地區,“巢居”已演進為初期的乾闌式建築。如長江下遊河姆渡遺址中就發現了許多乾闌建築構件,甚至有較為精細的卯、啟口等。既然木構架建築是中國古代建築的主流,那么我們可以大膽將浙江餘姚河姆渡的乾闌木構譽為華夏建築文化之源。乾闌式民居這是一種下部架空的住宅。它具有通風、防潮、防盜、防獸等優點,對於氣候炎熱、潮濕多雨的地區非常適用。它距今約六、七千年,是中國已知的最早採用榫卯技術構築木結構房屋的一個實例。已發掘部分是長約23米、進深約8米的木構架建築遺址,推測是一座長條形的、體量相當大的乾闌式建築。木構件遺物有柱、梁、枋、板等,許多構件上都帶有榫卯,有的構件還有多處榫卯。可以說,河姆渡的乾闌木構已初具木構架建築的雛形,體現了木構建築之初的技術水平,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與代表意義。
此外,龍山文化的住房遺址已有家庭私有的痕跡,出現了雙室相聯的套間式半穴居,平面成“呂“字型。套間式布置也反映了以家庭為單位的生活。在建築技術方面,開始廣泛地在室內地面上塗抹光潔堅硬的白灰面層,使地面收到防潮、清潔和明亮的效果。在山西陶寺村龍山文化遺址中已出現了白灰牆面上刻畫的圖案,這是中國已知的最古老的居室裝飾。
穴居
《易·繫辭》曰:“上古穴居而野處”。舊石器時代原始人居住的岩洞在北京、遼寧、貴州、廣東、湖北、江西、江蘇、浙江等地都有發現,這種大自然所天然賜予的洞穴是當時用作住所的一種較普遍的方式。進入氏族社會以後,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房屋建築也開始出現。但在環境適宜的地區,穴居依然是當地氏族部落主要的居住方式,只不過人工洞穴取代了天然洞穴,且形式日漸多樣,更加適合人類的活動。例如在黃河流域有廣闊而豐厚的黃土層,土質均勻,含有石灰質,有壁立不易倒塌的特點,便於挖作洞穴。因此原始社會晚期,豎穴上覆蓋草頂的穴居成為這一區域氏族部落廣泛採用的一種居住方式。同時,在黃土溝壁上開挖橫穴而成的窯洞式住宅,也在山西、甘肅、寧夏等地廣泛出現,其平面多為圓形,和一般豎穴式穴居並無差別。山西還發現了“低坑式”窯洞遺址,即先在地面上挖出下沉式天井院,再在院壁上橫向挖出窯洞,這是至今在河南等地仍被使用的一種窯洞。隨著原始人建設經驗的不斷積累和技術提高,穴居從豎穴逐步發展到半穴居,最後又被地面建築所代替。
巢居
《韓非子·五蠹》曰:“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孟子·滕文公》曰:“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因此推測,巢居是地勢低洼氣候潮濕而多蟲蛇的地區採用過的一種原始居住方式。《禮記》載:“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繒巢",可見“巢者與穴居”也非因地域而截然分開。
在近年的考古工作中,一批原始社會公共建築遺址被發現,如浙江餘杭縣土築祭壇,內蒙古大青山和遼寧喀左縣東山嘴石砌方圓祭壇,遼西建平縣境內的神廟等。這些發現,使人們對神州大地上先民的建築水平有了新的了解,他們為了表示對神的敬之心,開始創造出一種超常的建築形式,從而出現了沿軸展開的多重空間組合和建築裝飾藝術,這是建築史上的一次飛躍。從此建築不僅具有了它的物質功能而且具有了精神意義,促進了建築技術和藝術向更高層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