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製電路板行業規範條件

印製電路板行業規範條件,2019年1月2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顯示,《印製電路板行業規範條件》(簡稱《規範條件》)和《印製電路板行業規範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將於2019年2月1日起開始施行。

基本信息

制定

《規範條件》按照最佳化布局、調整結構、綠色環保、推動創新、分類指導的原則進行制定。

指出

《規範條件》指出,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環境敏感區、脆弱區等法律、法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印製電路板製造項目。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拆除關閉,或嚴格控制規模、逐步遷出。

《規範條件》鼓勵印製電路板產業聚集發展,建設配套設備完備的產業園區,引導企業退城入園。嚴格控制新上技術水平低的單純擴大產能的印製電路板項目。鼓勵企業做優做強,加強企業技術和管理創新,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推動建設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技術領先、“專精特新”的企業。

在生產規模和工藝技術上,《規範條件》要求企業具備印製電路板產品的獨立生產、銷售和服務能力;研發經費不低於當年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的3%,鼓勵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省級以上研發機構、技術中心;生產的產品擁有技術專利;企業申報時上一年實際產量不低於實際產能的50%。

《規範條件》同時就現有企業的人均產值、新建及改擴建項目的投資規模和投入產出比、企業及項目工藝技術提出了要求。

在質量管理方面,企業應建立並不斷完善測量管理體系,具有電測試、尺寸測量、自動光學檢測(單面板除外)等檢測能力。鼓勵企業配備高低溫循環、溫度衝擊、濕熱等環境適應性試驗能力,並通過測量管理體系認證。

在智慧型製造方面,鼓勵企業加強頂層設計,促進自動化裝備升級,推動自動化水平提高。

鼓勵企業推動生產設備聯網與數據採集,積極建設企業資源計畫(ERP)、製造執行系統(MES)、供應商關係管理(SRM)、倉庫管理系統(WMS)等信息化系統,推動企業數位化建設。

在綠色製造方面,企業應持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並通過評估驗收,清潔生產指標應達到《清潔生產標準印製線路板製造業》(HJ450)中三級水平。其中廢水產生量指標應達到二級水平,並鼓勵取得一級及以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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