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那定理

卡那定理的管理啟示

變化的組織
卡那定理說明了兩個方面的問題:第一,企業是一個複雜的組織,一個“社會系統”;第二,隨著外界環境的變化,企業並不是“我自巋然不動”,而是隨著外界的變化進行演變。因為企業本身就是一個複雜系統,因此這種演變也必然是複雜的。實際上,回想一百多年來管理學的發展歷史,也正是“企業”這種組織從簡單到複雜不斷演變的一個過程。這種演變,是與社會的發展和進步相關的。
對於我國的企業來說,卡那定理有著很好的啟示作用。因為我們的國家目前正處於變革時期,社會環境的變化必然導致企業的變革。在當前的大環境下,企業不變革則必然走向失敗。總體來看,目前我國企業變革有如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股權變動。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日益增加的企業併購促進了企業股權結構的變化。近幾年國有企業政策的變化,推動了中小型國有企業的民營化。外資企業的大量引入也促進了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股權多樣化。股權的變動意味著企業管理方式的改變。
第二,制度變動。隨著國際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企業在體制上大都從計畫控制模式走向了市場化運營模式,制度的約束力越來越少。這種制度的變動推動了企業組織結構要適應客戶的需要。
第三,市場環境的變動。市場是推動企業組織變革的重要力量之一。企業組織的有效性與可行性唯一的評價標準就是市場,只有適應市場化的組織結構才能滿足企業持續發展的需要。
第四,企業發展階段的改變。企業發展階段的改變也是促進企業變革的一個主要方面。不同的發展階段,應該具有相配套的組織結構,否則就有可能影響企業的發展進步。
組織的變革也需要注意一些問題。首先,企業組織結構應是一種動態變化的過程。比如最早提出事業部制的松下電器公司,目前不但撤銷了原來的事業部管理方式,反而加強了計畫職能部門的控制。其次,組織變革應綜合考慮,不能為了變革而變革。不應一味強調變革,而不考慮員工或管理層的接受程度。對於重大組織變革,往往需要深入了解各個層面的意見。而對於小的變革,應該在日常的工作中連續進行,著重考慮怎樣既能滿足變革的需要,同時又能避免造成震動性破壞。最後,組織變革應圍繞客戶進行。組織變革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多的市場優勢,從而帶來更多的企業利潤。組織變革的最終目的不應是為了調和內部權利,而是為了更好地適應客戶需求,創造客戶需求,因此對組織結構的評價應該是按照客戶服務的滿意度來評價,而不是內部權利平衡性來評價。

卡那定理的管理套用

杜邦公司的變革
美國杜邦公司(Du Pont Company)是美國最大的化學工業公司,至今已有200多年的歷史。在這200多年中,尤其是20世紀以來,企業的組織機構歷經變革,其根本點在於不斷適應企業的經營特點和市場情況的變化。杜邦公司所創設的組織機構,曾成為美國各公司包括著名大公司的模式,並反映了企業組織機構發展演變的一般特點。
整個19世紀中,杜邦公司基本上是單人決策式經營,這一點在亨利這一代尤為明顯。亨利是老杜邦的孫子,軍人出身,在公司任職的40年中,他揮動軍人嚴厲粗暴的鐵腕統治著公司。他實行的一套管理方式無法傳喻,也難以模仿,實際上是經驗式管理。公司的所有主要決策和許多細微決策都由他親自製定,所有支票都由他親自開,所有契約也由他簽訂。他一人決定利潤的分配,週遊全國,監督公司的好幾百家經銷商。在每次會議上,總是他發問,別人回答。他全力加速賬款收回,嚴格支付條件,促進交貨流暢,努力降低價格。他的這種做法扭轉了杜邦的虧損狀態,使公司成為此業的首領。亨利時代的單人決策式的經營基本上是成功的,這主要是因為公司規模不大,經營產品比較單一,公司產品質量占了絕對優勢,競爭者難以超越,並且市場變化也不怎么複雜。但是,亨利死後,繼承者的經營卻崩潰了。亨利的侄子尤金,是公司的第三代繼承人,但他缺乏經驗,並且陷入了公司錯綜複雜的矛盾之中。1902年,尤金去世,合夥者也都心力交瘁,兩位副董事長和秘書兼財務長終於相繼累死。這不僅是由於他們的體力不勝負荷,還由於當時的經營方式已與時代不相適應。
正當杜邦公司危機重重、準備出賣給別人的時候,三位堂兄弟出來力挽家威,以廉價買下了公司。他們果斷地拋棄了亨利那種單槍匹馬的管理方式,精心設計了一個集團式經營的管理體制。這種經營體制最主要的特點是建立了“執行委員會”,隸屬於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之下,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機構。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大部分權力由執行委員會行使,董事長兼任執行委員會主席。1918年時,執行委員會有lo個委員、6個部門主管、94個助理,高級經營者年齡在40歲上下。公司拋棄了當時美國流行的體制,建立了預測、長期規劃、預算編制和資源分配等管理方式。在管理職能分工的基礎上,建立了製造、銷售、採購、基本建設投資和運輸等職能部門。在這些職能部門之上,是一個高度集中的總辦事處,控制銷售、採購、製造、人事等工作。執委會每周召開一次會議,聽取情況匯報,審閱業務報告,審查投資和利潤,討論公司的政策,並就各部門提出的建議進行商討。對於各種問題的決議,一般採用投票、多數贊成通過的方法,權力高度集中於執委會。各單位申請的投資,要經過有關部門專家的審核,對於超過一定數額的投資,各部門主管沒有批准權。執委會作出的預測和決策,一方面要依據發展部提供的廣泛的數據,另一方面要依據來自各部門的詳盡報告,各生產部門和職能部門必須按月按年向執委會報告工作。在月度報告中提出產品的銷售情況、收益、投資以及發展趨勢;年度報告還要論及五年及十年計畫,以及所需資金、研究和發展方案。在集團經營體制下,公司秩序井然,職責清楚,效率顯著提高,大大促進了杜邦公司的發展。
但是,杜邦公司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大幅度擴展,以及逐步走向多角化經營,使組織機構遇到了嚴重問題。這種問題除了由於戰後通貨從膨脹到緊縮之外,主要是由於公司的原有組織對成長缺乏適應力。1919年,公司的一個小委員會指出:問題在於過去的組織機構沒有彈性。於是杜邦公司經過周密的分析,提出了一系列組織機構設定的原則,創造了一個多分部的組織機構。在執行委員會下,除了設立由副董事長領導的財力和諮詢兩個總部外,還按各產品種類設立分部,而不是採用通常的職能式組織如生產、銷售、採購等。在各分部下,則有會計、供應、生產、銷售、運輸等職能處。各分部是獨立核算單位,分部的經理可以獨立自主地統管所屬部門的採購、生產和銷售。這種多分部管理體制的基本原理是政策制定與行政管理分開,從而使公司的最高領導層把精力集中在考慮全局性的問題上,研究和制定公司的各項政策。新分權化的組織使杜邦公司很快成為一個具有效能的集團,所有單位構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公司組織具有了很大的彈性,能適應需要而變化。
杜邦公司的執行委員會和多分部的管理機構,是在不斷對集權和分權進行調整的情況下去適應需要的。在20世紀60年代以後,杜邦公司的組織機構又發生了一次重大的變更,這就是建立起了“三頭馬車式”的組織體制。
新的組織體制是為了適應日益嚴峻的企業競爭需要而產生的。60年代初,杜邦公司過去許多產品的專利權紛紛滿期,道氏化學、孟山都、美國人造絲、聯合碳化物以及一些大石油化工公司相繼成了它的強勁競爭對手。公司在競爭中蒙受了重大損失,加上公司又歷來沒有強大的金融後盾,所以出現了重重危機。1962年,公司的第十一任總經理科普蘭上任,他把公司新的經營戰略確定為:運用獨特的技術情報,選取最佳銷路的商品,強力開拓國際市場;發展傳統特長商品,發展新的產品品種,穩住國內勢力範圍,爭取巨額利潤。為了與新的經營方針相配合,公司不斷完善和調整原設的組織機構,1967年底,科普蘭又把總經理一職,在杜邦公司史無前例地讓給了非杜邦家族的馬可,財務委員會議議長也由別人擔任,自己專任董事長一職,從而形成了一個“三頭馬車式”的體制。1971年,科普蘭又讓出了董事長的職務。這一變革可以說是開創性的。
20世紀60年代後杜邦公司的幾次成功,不能說與新的管理體制無關。回顧杜邦公司組織變革的經歷,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杜邦公司成功的秘訣,首先在於使企業的組織機構設定適應需要,即適應生產特點、企業規模、市場情況等各方面的需要。而且,這樣的組織機構也不是長久不變的,還需要不斷加以完善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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