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安淳

卜安淳,男,漢族,南京高淳人,1957年生,江蘇警官學院學報主編,編審,二級警監,兼南京大學法學院法社會學教授和三江學院法理學教授。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8年3月至1982年2月於南京師範學院中文系學習畢業(77級),獲文學學士學位。

卜安淳:《江蘇警官學院學報》主編、教授卜安淳

1982年3月入江蘇公安專科學校工作任教師(1982年始)、任講師(1986年始)、《江蘇公安專科學校學報》主編(1994年始)、副編審(1996年始)。

2002年始任《江蘇警官學院學報》主編、編委會副主任委員、編審,兼任江蘇警官學院學報編輯部主任(2003年始)、江蘇警官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2004年始)。

中國犯罪學會預防犯罪專業委員會副主任(2003始),南京大學出版社特約編審(1999年始),中國行為法學會警察行為研究中心副主任(2009年始),江蘇省法學會憲法學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2010年始),兼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法社會學教授工作(2005年始)和三江學院法理學教授工作(2006年始)。

江蘇省直書法家協會理事,南京市青年書法家協會藝術顧問,江蘇省國畫院特聘書法家。

主要作品

《美在藝術創造——介紹張岱<柳敬亭說書>》,1984年3月15日首播於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閱讀和欣賞”節目,收錄於《閱讀和欣賞》古典文學部分(十二),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88年8月版。

《風吹葉落去 何當還故處——樂府詩<十五從軍征>賞析》,1988年3月18日首播於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閱讀和欣賞”節目,刊錄於《古典文學知識》1989年第4期。

《傳奇名篇 偵探佳作——唐代小說<蘇無名>賞析》,1989年首播於中央人民廣播電台“閱讀和欣賞”節目,刊錄於《古典文學知識》1990年第5期。

《公安學的警察學與警察學的公安學》(7000字),《公安大學學報》1998年第2期。

《20世紀末給朱鎔基總理的一封信》(1998),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現代性與犯罪防控》(19000字),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第七屆學術研討會(1998,深圳)發言論文,大會優秀論文一等獎;南京大學《法律評論》1998年第2期刊其刪節稿(12000字),《新華文摘》1999年第2期《論點摘編》摘發觀點。

《學術素質與學術襟懷》,《福建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1999年第3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辭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8年4月版。

《犯罪惡性探析》(9500字),《江蘇社會科學》2000年第1期。

《社科學報與學術創新》(5000字),華東地區文科學報研討會(1999,青島)大會報告論文,《淮陰師範學院學報》1999年第5期刊出。

《從刑罪同源看犯罪防控》(9000字),國際預防犯罪學術研討會(1999,北京)入選論文,《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學報》2000年第1期刊出。

《從犯罪構成看犯罪防控》(16000字),中國犯罪學基礎理論專業委員會學術研討會(2000,太原)大會發言論文,《福建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0年第5期、第6期刊出。

《網路犯罪及其防控初探》(17000字),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第九屆學術研討會(2000,上海)大會發言論文,大會優秀論文二等獎,《安徽大學學報》2001年第1期刊出其刪節稿(刊9000字),《全國高校文科學報文摘》2001年第期摘發其觀點。

《從〈水滸傳〉看傳統中國社會的法觀念》(10000字),《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1年秋季號。

《從〈水滸傳〉看傳統中國社會的犯罪》(8000字),《江蘇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1年第5期。

《公安學、警察學及其相互關係》(8500字),《公安大學學報》2001年第6期。

《刑訊逼供的法文化考察》(7500字),《山東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1年第6期。

《公安學、警察學及其相互關係》(8500字),《公安大學學報》2001年第6期。

《有關恐怖、恐怖主義和恐怖主義犯罪幾個問題的思考》(7500字),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第十屆學術研討會(2002,廣州)大會發言論文,《南京大學學報》2002年第5期刊出其刪節稿(題為《簡論恐怖、恐怖主義與恐怖主義犯罪》,5500字)。

《尋找蘇商》,光明日報出版社2003年1月版。

《論犯罪學的內部學科結構》(13000字),《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3年第5期。

《關於警事科學的幾個基本問題》(8000字),《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4年第1期。

《中國法的乏宗教性》(10000字),中國與以色列法律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2004,北京)大會發言論文,《美中法律評論》2005年第1期。

《法史研究的學術功能》,法律史學科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古法(灋)考釋》,中華法系國際學術研討會(2006,北京)參會論文,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人類的生存、爭戰和法》(2006),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法是規則》,《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

《應該堅持的和不該忽視的(邱興華案感言)》(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廌”是麋鹿,“法”是流水》,《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7年第2期。

《合理的法制才能保障公證的法治(“死亡”公證案感言)》(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解決“三農”問題 維護城鄉治安》,《河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第3期。

《“法”與“刑”之異同》,《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7年第3期。

《多養育孩子,少維護衰朽——為了人類的年輕和健康》(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佛在世間,佛在心中(有感於王小能出家)》(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不正當謀生:黑社會成員的人生取向》,《江西公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第5期。

《傳統春節的法制意義》(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家庭親愛是社會和諧的基點》(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思想的隋性》(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我們為什麼休假?》(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淡化學術功利性,強化學術神聖性》(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少養貓狗,多養孩子——寫在2007年“國際兒童節”前夜》(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公民冠名的自由權利不可侵奪》(2007),北大法律信息網。

《誰該享有取名權?》(2007),北大法律信息網。

《學術資源與學術評價》(2007),北大法律信息網。

《在中國法學會法學期刊研究會2007年年會上的發言》(2007),北大法律信息網。

《法律該偏於哪一邊?(兼論ATM機許霆一案)》(2007),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漢字與古中國法制》,《江蘇警官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

《師道如何尊嚴?師生如何諧和?》(2008),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常情、常理和常法》(2008),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戰爭掠奪、善意取得及其他——有感於圓明園獸首拍賣事件》(2009),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剩飯放在米缸里》,《法制資訊》2009年第2期。

《法學研究應當重視法標準》,《西部法學評論》2009年第4期。

《兒童利益優先,我們的司法該如何作為?——寫在2009年兒童節前》(2009),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防衛過當造成嚴重傷害只可能構成過失犯罪——鄧玉嬌案中的罪名引發的思考》(2009),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在第二屆全國法律語言規範化研究學術會議上的發言》(2009.10,北京),北大法律信息網。

《什麼是證據?》(2009),見北大法律信息網。

《禮序·法序,解構·復構——秦漢大變局與社會秩序大變遷》,《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1期。

《對當下中國法語言問題的一點思考》,《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學報》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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