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1946年,落實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縣內開展"耕者有其田"運動,縣政府派出工作組深入到村,發動貧苦農民與地主說理,動員地主、富農把多餘的土地獻出來,交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11月20日,縣政府在小店村召開了由附近11村民眾參加的控拆張蔭梧罪行大會,將張蔭梧侵占的土地還給貧苦農民,推動了全縣土改運動的進行。1947年7月15日,冀中行署頒發了《關於大力開展土地改革與複查運動的指示》,並在北楊村、南邑、北邑、北小王、北堤圈、西許村、東章、南祝等幾個村搞了土地改革的試點。地委和各縣選派幹部組成了博野工作團。發動民眾,建立農民小組,選舉農民代表委員會,然後吐苦水,挖窮根,向地主清算,最後分配勝利果實,為全面開展土地改革積累了經驗。11月25日至12月8日,冀中區九地委召開土地改革會議,布置全面開展土地改革工作,會後本縣即發動民眾,掀起了土改運動的高潮,縣區幹部深入到村,組織新農會和貧民會,評定階級成份,平分地主富農的土地和浮財。全縣9074戶貧苦農民共分得土地90606.75畝,房屋7201間,還有糧食、衣服、農具、牲畜等,廢除了舊地契,頒發了新土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