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簡介
南通泉州商會,英文名為NanTong QuanZhou chamber of commerce,英文縮寫:NTQZCC,成立於1999年5月,原名:泉州市總商會南通分會,1998年正式更名為:南通泉州商會。是泉州籍人士在南通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和個人組成的民間組織,是泉州市商會的直屬組織,同時作為團體會員加入南通市工商聯(商會),是黨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和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以國家憲法為根本準則,依法進行活動,遵守當地的政策與法規。團體接受南通市工商聯合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一、南通泉州商會的主要職能:是向會員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愛國、敬業、誠信、守法“的宣傳教育活動,反映會員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二、南通泉州商會主要業務
1、引導會員積極參與泉州和南通的經濟建設,促使兩地經貿往來,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推動社會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2、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提倡愛國、敬業、守法,努力提高會員素質,培養積極分子隊伍。
3、團結南通籍企業家,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位會員出具證明,協調會員之間關係。
4、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先富幫後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
5、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對內對外展銷會,交易會,幫助會員開拓市場。
6、開展工商專業培訓,聘請專家、教授講課,提高會員的經營管理水平。
7、 為會員提供市場、科技信息,法律、諮詢等服務。
8、 協調關係,同當地工商、稅務、公安、教育、等有關政府部門建立良好關係,為會員在當地經商辦企業及子女就學提供幫助。
9、 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
三、南通泉州商會會員:
在南通從事經營活動的泉州市商會會員,以及與商會工作有聯繫的泉州籍經濟工作者、經濟理論者、法律工作者、企業管理人員,成人本會章程,均可申請入會,經過歷史會批准,辦理入會手續,即成為本會會員。實行會員入會自願和退會自由的原則。
四、南通泉州商會會員的權利。
1、在分會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參加分會的各項活動。
3、享受南通泉州商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4、向南通泉州商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對分會工作提出意見和批評。
五、南通泉州商會會員有下列義務:
1、遵守分會代表大會通過的會章。
2、執行決議。
3、繳納會費。
4、辦理分會委託的事項。
組織機構
南通泉州商會第三屆組織機構經商會兩次會長會議商議並決定,南通泉州商會第三屆組織機構分為以下部門:
一、 黨支部:彭其妙、蔡勁松
二、 家紡城分會:胡文彪、彭陽興、彭其妙
三、 會員聯絡部:陳永陽、謝友尚、王加福、鍾金店、王金泉、鍾長尊
四、 商務部:謝友尚、張金標、陳守賜、鍾金店、胡文彪
五、 財務部:蔡勁松、鍾長尊、王金思、謝友尚
六、 辦公室:陳永陽、王金泉
七、 會員服務部:(商會會員如遇有關方面事宜可由各負責人出面處理)
1、工商、稅務部門:謝友尚
2、銀行等金融機構:鍾金店、胡文彪
3、公安部門:陳永陽
4、民事調解:謝友尚、王金思
5、技術監督部門:鍾金店、陳守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