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區監察委員會

南通市崇川區監察委員會

南通市崇川區監察委員會是由南通市崇川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南通市崇川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南通市崇川區監察委員會 南通市崇川區監察委員會

1月19日上午,崇川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市政協副主席、區委書記吳旭,區委副書記、區長錢鎖梅,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陳中鋒,區政協主席俞漢林,區委副書記江建春,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陳躍生,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區委統戰部部長田樺,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陳劍鋒,區政協副主席、區工商聯主席吳佳培,區法院院長婁宏春,區檢察院檢察長鄒建華等領導和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共同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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