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下轄副科級機構公證處1個,司法鑑定所1個,律師事務所2個,法律服務所4個,基層司法所12個。
公開承諾
熱情服務、依法辦事、公正執法
職能職責
(一)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法制宣傳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理、參與執行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指導工作。
(二)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人民調解、三調聯動及基層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及社區矯正工作。
(三)負責管理和監督全縣法律服務市場。
(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當好南縣經濟建設的法律顧問,切實為人民民眾開展法律服務。
(五)指導、管理全縣律師、公證工作。
(六)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八)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